曼谷
曼谷離婚案律師 — 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
泰國離婚有兩種途徑——協議離婚(在縣辦公室登記)與訴訟離婚(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起訴)。兩類我們均可代理,並處理相關事項:夫妻財產分割、子女監護、撫養費與臨時保護令。
曼谷離婚案律師的業務範圍
- 協議離婚——擬定離婚協議書併到縣辦公室登記
- 訴訟離婚——民商法典所列事由,例如通姦或與他人以配偶名義同居、行為不端、身體或精神虐待、惡意遺棄,或自願分居達法定期間
- 夫妻財產分割(含境外資產)
- 子女監護、撫養費與探視權
- 家暴情形下的保護令
- 涉外事項——簽證影響、子女國籍
辦理流程
- 1初步諮詢——梳理事實,選擇協議或訴訟路徑
- 2協商——財產、子女、撫養費
- 3達成協議——擬定協議書併到縣辦公室登記
- 4未達成協議——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起訴並參加庭前調解
- 5依判決執行撫養費或其他權利
所需檔案
- •結婚證
- •夫妻及子女身份證
- •財產檔案(地契、車輛登記、銀行賬戶)
- •離婚事由證據(訴訟離婚情形)
關於我們在曼谷
為曼谷及大都會地區提供服務——泰國首都及金融與工業中心。我們在曼谷設有分所(拉拋區),出庭於民事、刑事、中央勞動、中央稅務及中央智慧財產權與國際貿易法院。我們服務曼谷周邊工業園區(如 Lat Krabang、Bang Chan、Gemopolis、Nava Nakorn、Bang Kadi、Bangpoo、Bang Phli)的工廠與經營者——勞動與不當解僱案件、進出口關稅、BOI 投資及商業合同諮詢。
我們專長曼谷的專業法院——智慧財產權、中央稅務、中央勞動與中央行政法院——以及併購、外商投資,併為工業園區工廠提供顧問服務:勞動與解僱糾紛、工廠與環境合規、海關手續及 BOI 優惠。我們在曼谷拉拋區設有分所,合夥人定期赴曼谷,以低於首都市中心事務所的費用提供服務。
我們在曼谷出庭的法院
- •曼谷南民事法院
- •民事法院
- •刑事法院
- •中央勞動法院
- •中央稅務法院
- •中央智慧財產權與國際貿易法院
曼谷及大都會區(暖武裡、巴吞他尼、北欖),含 Lat Krabang、Bang Chan、Gemopolis、Nava Nakorn、Bang Kadi、Bangpoo、Bang Phli 等工業園區
在曼谷的過往工作
- 在 CIPIT 法院的國際智慧財產權案
常見問題 — 曼谷離婚案律師
3 個常見問題
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須具備法定事由(如通姦、家暴、分居滿三年、未盡扶養義務)。我們協助收集證據並準備起訴狀。
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無需分割;婚後取得的財產及勞務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來源證明至關重要——我們協助清點資產並收集證據。
法院綜合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子女既有生活水平及與年齡相稱的開支。日後情況變更(如子女轉入私校)可申請提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