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信
加拉信空頭支票律師 — 刑事追訴與民事追討票款
銀行拒付的支票既可能構成泰國票據犯罪法下的刑事犯罪,也是可起訴追償的民事債務。我們通常雙軌並進——既向債務人施加還款壓力,又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追償權利。
加拉信空頭支票律師的業務範圍
- 依票據犯罪法提起刑事訴訟
- 提起民事訴訟追討票款及利息
- 出具催告函並進行和解談判
- 核查票據案件的時效與起訴期限
- 強制執行——查詢財產、查封與扣押
辦理流程
- 1收集支票、銀行退票憑證及基礎債務證據
- 2出具催告函,限期付款
- 3依適當策略提起刑事和/或民事訴訟
- 4進行和解或訴訟至判決並強制執行
所需檔案
- •支票原件及銀行退票憑證
- •支票所對應債務的合同或證據
- •身份證/公司證明書
- •此前催告的記錄(如有)
我們在加拉信出庭的法院
- •加拉信府法院
- •加拉信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4 區勞動法院(孔敬)
加拉信、Yang Talat、Kamalasai、Sahatsakhan 及鄰近地區
常見問題 — 加拉信空頭支票律師
5 個常見問題
未必。須符合票據犯罪法的構成要件,例如為清償真實且可執行的債務而簽發支票。我們會先核查事實,判斷可否提起刑事訴訟或更宜走民事途徑。
票據案件的期限相對較短且關鍵,拖延過久可能喪失刑事起訴權。建議儘快攜帶支票與退票憑證前來諮詢,以保全權利。
我們會查詢財產並對所發現的財產強制執行——查封財產或扣押賬戶/工資——同時輔以刑事案件壓力,提高獲償機會。
無委託——電話、LINE 與郵件的初步諮詢均免費,便於您在委託前評估案情。
律師費視案件型別、複雜程度與預估時長而定。我們在受理前提供書面報價,絕無隱藏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