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武裡
暖武裡債務追收律師 — 催收、訴訟與強制執行
債務追收以發出催款函開始,未付則提起訴訟。最關鍵的環節是判決後的強制執行——資產追查、查封、公開拍賣——以真正收回款項。我們提供全流程服務。
暖武裡債務追收律師的業務範圍
- 正式催款函
- 借貸、貨款、服務、工資債務訴訟
- 臨時保全(凍結賬戶/資產)
- 強制執行——資產追查、查封、公開拍賣
- 執行階段的和解談判
- 空頭支票、匯票及其他票據案件
辦理流程
- 1初步諮詢——評估債務證據與可執行資產
- 2發出催款函(15-30 天期限)
- 3如有資產流失風險,提起訴訟並申請保全
- 4判決後通過法律執行司/AMLO 進行資產追查
- 5查封、公開拍賣與分配償付
所需檔案
- •借貸合同或採購訂單/送貨單
- •轉賬證據/收據
- •債權人與債務人身份證
- •已知債務人資產資訊(地契、車輛登記)
我們在暖武裡出庭的法院
- •暖武裡府法院
- •暖武裡市法院
- •暖武裡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中央勞動法院
暖武裡、Pak Kret、Bang Bua Thong、Bang Yai 及大曼谷外環
常見問題 — 暖武裡債務追收律師
2 個常見問題
多數情形可以——轉賬證據、承認債務的對話或證人均可佐證。但泰國法律規定借貸金額超過 2,000 泰銖須有書面證據,否則不能起訴。我們協助評估證據是否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