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年
北大年民商法
處理所有民商事訴訟
我們處理合同、債務、侵權及商事糾紛的訴訟與法律諮詢——將風險分析與精準的庭審策略相結合。
北大年民商法——關於我們
北大年是南部下緣的漁業、水產加工與清真食品基地,也是府級法院適用伊斯蘭家庭與繼承法、由達圖法官參與審理的四個府之一。工作範圍涵蓋加工廠的勞動與標準事務、貿易合同與債權追收、依伊斯蘭法原則處理的土地與繼承,以及家事案件。
當地食品加工廠須同時維持生產標準、清真認證與勞動合規,因此單一糾紛可能同時危及多項認證。我們先釐清整體影響再確定策略,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赴北大年府法院出庭。
我們出庭的法院
- •北大年府法院
- •北大年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9 區勞動法院(宋卡)
1080
公里距事務所
0.7M
人口
3
法院
北大年市區、農集、科坡、雅朗、賽武裡,及延伸至也拉、陶公與宋卡的地區
北大年的服務
- 合同與違約案件
- 侵權與損害賠償請求
- 債務追收與執行
- 商事與商業糾紛
- 上訴與最高法院程式
常見問題——北大年民商法
8 個常見問題
一般民事案件在初審法院需 6-18 個月;包含上訴的複雜案件可能延長至 2-4 年。
標準立案費為索賠金額的 2%,每案最高 200,000 泰銖。勝訴後可追回。
普通借貸 10 年,貿易債務 2 年,工資 2 年,侵權賠償自知曉之日起 1 年。
法院可在第二次開庭後作出缺席判決;除非在 15 天內提出撤銷動議,否則立即可執行。
申請執行令,通過執行局查封債務人資產——根據資產情況通常需 3-12 個月。
費用取決於案件性質與複雜程度。我們在開始前總會提供明確的書面報價。初次諮詢免費
無委託——電話、電子郵件或 LINE 的初次諮詢均無委託,便於您評估情況後再決定。
取決於案件型別。我們在開始時即提供清晰時間表,並定期更新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