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堯
帕堯民商法
處理所有民商事訴訟
我們處理合同、債務、侵權及商事糾紛的訴訟與法律諮詢——將風險分析與精準的庭審策略相結合。
帕堯民商法——關於我們
帕堯是農業府,設有通往寮國的班華口岸,帕堯大學則聚集了大量勞動年齡人口與租房群體。法律工作因而呈現混合特徵:農戶土地與繼承、農業債務與強制執行、城區周邊租賃與不動產事務,以及一般刑事辯護。
農戶的土地與繼承糾紛往往與家庭關係交織,未理清步驟便倉促起訴,常常既輸了案件也傷了關係。我們在初期即確定談判或訴訟的路線,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赴帕堯府法院出庭。
我們出庭的法院
- •帕堯府法院
- •帕堯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5 區勞動法院(清邁)
430
公里距事務所
0.5M
人口
3
法院
帕堯市區、多堪代、準縣、清康、蓬縣、普桑,及延伸至清萊與難府的地區
帕堯的服務
- 合同與違約案件
- 侵權與損害賠償請求
- 債務追收與執行
- 商事與商業糾紛
- 上訴與最高法院程式
常見問題——帕堯民商法
8 個常見問題
一般民事案件在初審法院需 6-18 個月;包含上訴的複雜案件可能延長至 2-4 年。
標準立案費為索賠金額的 2%,每案最高 200,000 泰銖。勝訴後可追回。
普通借貸 10 年,貿易債務 2 年,工資 2 年,侵權賠償自知曉之日起 1 年。
法院可在第二次開庭後作出缺席判決;除非在 15 天內提出撤銷動議,否則立即可執行。
申請執行令,通過執行局查封債務人資產——根據資產情況通常需 3-12 個月。
費用取決於案件性質與複雜程度。我們在開始前總會提供明確的書面報價。初次諮詢免費
無委託——電話、電子郵件或 LINE 的初次諮詢均無委託,便於您評估情況後再決定。
取決於案件型別。我們在開始時即提供清晰時間表,並定期更新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