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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WANVARA LAWFIRM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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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勇

羅勇離婚案律師 — 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

泰國離婚有兩種途徑——協議離婚(在縣辦公室登記)與訴訟離婚(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起訴)。兩類我們均可代理,並處理相關事項:夫妻財產分割、子女監護、撫養費與臨時保護令。

羅勇離婚案律師的業務範圍

  • 協議離婚——擬定離婚協議書併到縣辦公室登記
  • 訴訟離婚——民商法典所列事由,例如通姦或與他人以配偶名義同居、行為不端、身體或精神虐待、惡意遺棄,或自願分居達法定期間
  • 夫妻財產分割(含境外資產)
  • 子女監護、撫養費與探視權
  • 家暴情形下的保護令
  • 涉外事項——簽證影響、子女國籍

辦理流程

  1. 1初步諮詢——梳理事實,選擇協議或訴訟路徑
  2. 2協商——財產、子女、撫養費
  3. 3達成協議——擬定協議書併到縣辦公室登記
  4. 4未達成協議——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起訴並參加庭前調解
  5. 5依判決執行撫養費或其他權利

所需檔案

  • 結婚證
  • 夫妻及子女身份證
  • 財產檔案(地契、車輛登記、銀行賬戶)
  • 離婚事由證據(訴訟離婚情形)

我們在羅勇出庭的法院

  • 羅勇府法院
  • 第 2 區勞動法院
  • 羅勇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羅勇、春武裡與尖竹汶

聯絡羅勇的律師

我們為泰國全境客戶提供服務,並提供初步諮詢。

常見問題 — 羅勇離婚案律師

3 個常見問題

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須具備法定事由(如通姦、家暴、分居滿三年、未盡扶養義務)。我們協助收集證據並準備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