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桃邑
梭桃邑破產與企業重整律師
破產與企業重整屬泰國中央破產法院專屬管轄,依《破產法》B.E. 2483(及修訂)辦理。核心區別在於:破產旨在收集並向債權人分配資不抵債債務人的財產;而企業重整則讓仍有經營價值的企業在法院核准的計劃下重組債務、繼續經營。我們的團隊同時代理債權人(申報與證明債權)與債務人(提出重整申請、擬訂計劃、應訴),在提起任何程式前評估最能保護當事人利益的方案。
梭桃邑破產案律師的業務範圍
- 破產申請(債權人方)
- 企業重整申請(債務人方)
- 重整計劃與債權人會議代理
- 中央破產法院訴訟
- 在破產管理人階段申報與證明債權
- 訴訟前債務重組與和解諮詢
辦理流程
- 1評估資產與負債,選擇程式(破產/重整/協商和解)
- 2整理債務檔案、財務報表與佐證材料
- 3向中央破產法院提出申請或起訴
- 4在破產管理人階段辦理——債權證明與債權人會議
- 5擬訂或異議重整計劃,並跟進案件至終審
所需檔案
- •債務證據(合同、債務確認書、判決)
- •催討與違約記錄
- •財務報表與資產負債清單(法人情形)
- •公司證明書與股東名冊(債務人為法人時)
- •起訴人/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護照
關於我們在梭桃邑
梭桃邑兼具軍事區、烏塔堡機場與度假房產海岸線,法律事務主要分兩類。其一是土地與租賃——界線、通行權,以及外籍買家在付款前必須妥善審查的長期租約。其二是機場周邊成長中的服務與承包企業,以及主幹道上車流密集導致的事故索賠。
海岸土地案件由權屬記錄與測量圖決定,因此我們先調取土地廳檔案並申請界線測量,絕不依賴賣方或中介的說法。長期租約則在簽署前就查清續期條款與退出路徑。
我們在梭桃邑出庭的法院
- •芭提雅法院
- •春武里府法院
- •第 2 區勞動法院
梭桃邑、邦沙雷、蒲他鑾、納宗迪恩及烏塔堡機場周邊
在梭桃邑的過往工作
- 海濱土地購置前的權屬與界線盡職調查
- 外籍承租人的長期租約糾紛
- 主幹道事故的損害賠償請求
常見問題 — 梭桃邑破產案律師
1 個常見問題
主要區別在於法律規定可申請破產的'最低債務門檻',自然人債務人與法人債務人適用的標準不同;策略也不同——仍有經營價值的企業通常更適合重整而非清算,而自然人則側重證明確已資不抵債。我們會核查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並選擇最具價效比的方案,同時就您的具體情況核實現行法定最低債務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