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府
達府民商法
處理所有民商事訴訟
我們處理合同、債務、侵權及商事糾紛的訴訟與法律諮詢——將風險分析與精準的庭審策略相結合。
達府民商法——關於我們
達府是泰國最大的西部邊境貿易門戶,經湄索縣與緬甸妙瓦底相連,並被列為特別經濟發展區。案件構成與其他府明顯不同:海關手續與查扣貨物、跨境貿易合同與債務、跨境勞工與工作證,以及因貨物運輸引發的刑事案件。
海關與查扣貨物案件期限短,且分為官員階段、申訴階段與法院階段並行,一旦起手層級選錯往往無法挽回。我們以湄公河邊境貿易為基礎長期辦理此類案件,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赴達府法院與湄索法院出庭。
我們出庭的法院
- •達府法院
- •湄索法院
- •達府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6 區勞動法院(北欖坡)
400
公里距事務所
0.7M
人口
4
法院
達府市區、湄索、湄拉瑪、頗帕、翁昂、班達,及達府特別經濟發展區
達府的服務
- 合同與違約案件
- 侵權與損害賠償請求
- 債務追收與執行
- 商事與商業糾紛
- 上訴與最高法院程式
常見問題——達府民商法
8 個常見問題
一般民事案件在初審法院需 6-18 個月;包含上訴的複雜案件可能延長至 2-4 年。
標準立案費為索賠金額的 2%,每案最高 200,000 泰銖。勝訴後可追回。
普通借貸 10 年,貿易債務 2 年,工資 2 年,侵權賠償自知曉之日起 1 年。
法院可在第二次開庭後作出缺席判決;除非在 15 天內提出撤銷動議,否則立即可執行。
申請執行令,通過執行局查封債務人資產——根據資產情況通常需 3-12 個月。
費用取決於案件性質與複雜程度。我們在開始前總會提供明確的書面報價。初次諮詢免費
無委託——電話、電子郵件或 LINE 的初次諮詢均無委託,便於您評估情況後再決定。
取決於案件型別。我們在開始時即提供清晰時間表,並定期更新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