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纳乍伦
安纳乍伦遗产律师 — 遗产管理人、遗产分割与遗嘱异议
亲属去世后,遗产管理通常须先指定遗产管理人,方可依法转移或分割财产。若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或对遗嘱有争议,则可能需提起遗产分割诉讼。我们从申请指定管理人、分割财产,到对遗嘱提出异议或执行遗嘱,全程办理。
安纳乍伦遗产律师的业务范围
- 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 在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并提起分割诉讼
- 对遗嘱提出异议或执行遗嘱
- 确定法定继承人及其份额
- 转移遗产并与土地厅/银行协调
办理流程
- 1收集遗产、继承人及遗嘱(如有)信息
- 2向法院申请指定管理人
- 3分割财产,若有争议则提起诉讼
- 4将财产转移给继承人并结束管理
所需文件
-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 •户口本、身份证及继承人身份证明
- •遗嘱(如有)
- •显示遗产的文件(地契、存折、车辆登记)
我们在安纳乍伦出庭的法院
- •安纳乍伦府法院
- •安纳乍伦青少年与家庭法院
- •第 3 区劳动法院(呵叻)
安纳乍伦、Chanuman、Hua Taphan、Senangkhanikhom 及邻近地区
常见问题 — 安纳乍伦遗产律师
5 个常见问题
因为银行、土地厅及其他机构通常要求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命令,才允许转移或提取逝者财产。我们会迅速提交申请。
我们先依法律规定的份额进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向法院提起遗产分割诉讼。协商与诉讼我们都负责。
可以,若存在事由——如遗嘱形式不合法、受胁迫所立,或立遗嘱人缺乏行为能力。我们会审查证据并在法庭上提出异议。
无委托——电话、LINE 与邮件的初步咨询均免费,便于您在委托前评估案情。
律师费视案件类型、复杂程度与预估时长而定。我们在受理前提供书面报价,绝无隐藏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