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府
黎府破产与企业重整律师
破产与企业重整属泰国中央破产法院专属管辖,依《破产法》B.E. 2483(及修订)办理。核心区别在于:破产旨在收集并向债权人分配资不抵债债务人的财产;而企业重整则让仍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在法院核准的计划下重组债务、继续经营。我们的团队同时代理债权人(申报与证明债权)与债务人(提出重整申请、拟订计划、应诉),在提起任何程序前评估最能保护当事人利益的方案。
黎府破产案律师的业务范围
- 破产申请(债权人方)
- 企业重整申请(债务人方)
- 重整计划与债权人会议代理
- 中央破产法院诉讼
- 在破产管理人阶段申报与证明债权
- 诉讼前债务重组与和解咨询
办理流程
- 1评估资产与负债,选择程序(破产/重整/协商和解)
- 2整理债务文件、财务报表与佐证材料
- 3向中央破产法院提出申请或起诉
- 4在破产管理人阶段办理——债权证明与债权人会议
- 5拟订或异议重整计划,并跟进案件至终审
所需文件
- •债务证据(合同、债务确认书、判决)
- •催讨与违约记录
- •财务报表与资产负债清单(法人情形)
- •公司证明书与股东名册(债务人为法人时)
- •起诉人/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护照
我们在黎府出庭的法院
- •黎府法院
- •黎府青少年与家庭法院
- •第 4 区劳动法院(孔敬)
黎府、Wang Saphung、Chiang Khan、Dan Sai、Phu Ruea 及邻近地区
常见问题 — 黎府破产案律师
1 个常见问题
主要区别在于法律规定可申请破产的'最低债务门槛',自然人债务人与法人债务人适用的标准不同;策略也不同——仍有经营价值的企业通常更适合重整而非清算,而自然人则侧重证明确已资不抵债。我们会核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选择最具性价比的方案,同时就您的具体情况核实现行法定最低债务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