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統
紅統破產與企業重整律師
破產與企業重整屬泰國中央破產法院專屬管轄,依《破產法》B.E. 2483(及修訂)辦理。核心區別在於:破產旨在收集並向債權人分配資不抵債債務人的財產;而企業重整則讓仍有經營價值的企業在法院核准的計劃下重組債務、繼續經營。我們的團隊同時代理債權人(申報與證明債權)與債務人(提出重整申請、擬訂計劃、應訴),在提起任何程式前評估最能保護當事人利益的方案。
紅統破產案律師的業務範圍
- 破產申請(債權人方)
- 企業重整申請(債務人方)
- 重整計劃與債權人會議代理
- 中央破產法院訴訟
- 在破產管理人階段申報與證明債權
- 訴訟前債務重組與和解諮詢
辦理流程
- 1評估資產與負債,選擇程式(破產/重整/協商和解)
- 2整理債務檔案、財務報表與佐證材料
- 3向中央破產法院提出申請或起訴
- 4在破產管理人階段辦理——債權證明與債權人會議
- 5擬訂或異議重整計劃,並跟進案件至終審
所需檔案
- •債務證據(合同、債務確認書、判決)
- •催討與違約記錄
- •財務報表與資產負債清單(法人情形)
- •公司證明書與股東名冊(債務人為法人時)
- •起訴人/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護照
關於我們在紅統
紅統是湄南河平原上的小府,經濟依託農業與中型食品加工廠。最常見的案件是數代繼承人共有卻無法達成分割協議的土地,其次是農業債務與農產品購銷合同,以及往往與土地分割相伴而來的家事案件。
此地的繼承土地案件很少卡在法律上,而是卡在繼承人之間談不攏。我們先釐清權屬檔案與繼承順序,讓各方明確自身份額,再提出切實可行的分割方案;只有在無法達成一致時才提起訴訟——這通常比一開始就上法院更快也更省。
我們在紅統出庭的法院
- •紅統府法院
- •紅統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紅統、威社猜昌、帕莫、菩通及延伸至信武裡、素攀武裡與大城的地區
在紅統的過往工作
- 分割數代共有的繼承土地
- 指定遺產管理人並將土地過戶給繼承人
- 農產品購銷合同糾紛
常見問題 — 紅統破產案律師
1 個常見問題
主要區別在於法律規定可申請破產的'最低債務門檻',自然人債務人與法人債務人適用的標準不同;策略也不同——仍有經營價值的企業通常更適合重整而非清算,而自然人則側重證明確已資不抵債。我們會核查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並選擇最具價效比的方案,同時就您的具體情況核實現行法定最低債務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