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SUWANVARA LAWFIRM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SUWANVARA LAWFIRM
SUWANVARA LAWFIRM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稅務與海關指南

泰國海關事後稽查:外資進口商在頭 30 天該做什麼

泰國海關對已放行貨物的申報價格提出質疑或啟動事後稽查。稽查的觸發點、完稅價格與歸類如何被檢驗、異議與上訴路徑,以及第一天就該備齊的證據包。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稅務與海關團隊10 分鐘閱讀

通知函到了

事後稽查不會攔下您的櫃子。這正是進口商低估它的原因。

通知函通常要求提供已結束期間的報關單、發票、合同與付款記錄。港口那邊什麼都沒變,運營照常。然後一份涵蓋數年貨量的補稅核定書出現了——因為一個一貫適用的立場,會在每一票使用它的報關單上累加。

本文寫給必須決定接下來一個月怎麼走的財務總監與進口合規經理。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並非針對具體案件的法律意見。可追溯期限、罰則敞口與各項期限由法律規定且會變動,請結合貴司報關日期向律師確認當前規定。

1. 稽查是什麼,不是什麼

放行是貨物的放行,不是對稅額的最終裁定。事後稽查會回頭審視已放行的報關單,檢驗所繳關稅是否正確。

由此產生兩個後果,進口商經常兩個都忽略:

  • 風險是歷史性且累積的。 您爭的不是某一票貨。
  • 這是檔案工作,不是驗貨。 決定結果的是您的檔案,不是您的產品。

2. 海關為什麼盯上您

常見觸發點:

  • 申報價格低於同類貨物的可比進口價
  • 歸類適用的稅率低於當局認為正確的水平
  • 原產地宣告——用以取得貿易協定項下的優惠待遇
  • 關聯方定價——向母公司或關聯企業採購
  • 優惠資格的使用——自由區、保稅、BOI 或退稅
  • 行業普查,某個行業被整體審查而貴司恰好在內

弄清適用哪一種,會改變您要準備什麼。不要臆測,從被索取檔案的範圍去判斷。

3. 頭 30 天

  1. 凍結記錄。 報關單、發票、合同、付款憑證、與供應商及報關行的往來函件,以及生成這些資料的系統。不要「整理」任何東西。
  2. 梳理報關單群體。 哪些單、哪個期間、哪些產品線、採用了哪些申報立場。不知道分母就無法評估敞口。
  3. 指定一位內部負責人,所有溝通經由他。
  4. 還原當初的決策。 歸類由誰設定、依據什麼、背後是否有意見書或裁定?一個有記錄、有理由的立場——即使最終被認定錯誤——與一個無人能解釋的立場,待遇完全不同。
  5. 在實質性答覆之前先取得意見。 早期的書面答覆會成為之後一切的框架。

4. 完稅價格如何被檢驗

起點是為貨物實際支付的價格,但該價格須受加計專案與條件的調整。最常被忽略的加計專案:

常被忽略為何會在稽查中浮現
與貨物相關的特許權使用費由另一部門支付,被當作智慧財產權成本,從未被視為進口成本
買方提供的模具、材料等協助無償或低於成本提供,因此不出現在任何發票上
運費與保險要素在不同交貨條件下處理不一致
佣金採購佣金與銷售佣金處理方式不同
進口後付款與返利貸記單與追溯調整改變了真實價格

若申報價格不被接受,將按法定順序適用替代估價方法。對財務負責人而言的實務要點是:由您自己解釋價格,遠好過讓別人替您構建一個價格。

5. 歸類與原產地

歸類爭議取決於貨物的客觀特性,而不是商業上怎麼稱呼、ERP 裡怎麼打標籤。儘早備齊技術規格、成分與功能說明,並保持一致——一份為市場推廣撰寫、與申報相矛盾的描述,是送給對方的禮物。

貿易協定項下的原產地宣告有其自身的舉證負擔。若曾主張優惠,支援檔案必須仍然存在,且必須與實際發運的貨物相符。

6. 核定書下達之後

順序是:核定 → 異議 → 上訴 → 稅務法院訴訟。 每個階段都有各自的期限,且期限短、執行嚴格。

每個階段的決定應對照三個問題:

  • 技術立場在實體上有多強?
  • 讓步會影響過去與未來多少票報關單?
  • 爭議進行期間,還有什麼在持續累加?

最後一點很關鍵。爭議期間利息與附加費的敞口通常持續增加,因此「弱案打得慢」是兩頭都吃虧。反過來,為了求快而放棄一個強立場,等於替未來每一批貨設下先例。

7. 主動披露

在被發現之前更正錯誤可以實質改善處境,但不是反射動作。

通常有幫助: 錯誤孤立、屬於歷史、可量化——錄入錯誤、某份合同漏加計的專案、對不符合條件的貨物適用了優惠。

通常有害: 底層立場本身可爭辯時,披露等於在每一票使用該立場的報關單上認輸,包括目前不在審查範圍內的。

8. 證據包

律師第一天需要的:

  1. 稽查通知與迄今收到的每一份來函
  2. 該期間完整的報關單清單,含申報價格與歸類
  3. 供應商合同、採購訂單與對應發票
  4. 付款憑證,包括髮票之外支付的任何款項
  5. 與供應商或關聯方之間的特許權、許可、模具或成本分攤協議
  6. 關聯方採購情形下的轉讓定價文件
  7. 任何優惠原產地主張的支援檔案
  8. 與報關行的往來函件
  9. 設定該立場時所依賴的裁定、意見書或先例

第 9 項最常缺失,也最常是本可以幫上忙的那一項。

9. 防止重演

一次結束後什麼都沒改的稽查,就是您還會再經歷一次的稽查。真正能改變結果的:

  • 歸類決策有唯一負責人,理由書面化
  • 對發票之外的供應商付款建立常態複核
  • 轉讓定價與完稅價格保持一致——兩者常由不同團隊按不同邏輯管理
  • 新產品在首次發運前完成歸類,而不是之後
  • 進口記錄的儲存期長於可追溯期限

小結

階段決定
收到通知凍結記錄、梳理報關單群體、指定唯一負責人
資料索取實質性書面答覆之前先取得意見
核定下達依整個報關單群體判斷,而非依眼前這封信
異議與上訴將實體勝算與爭議期間的累加相權衡
事後修正上游流程,否則同樣的稽查還會再來

稽查的成本,取決於第一個月怎麼處理,多過取決於當初的錯誤本身。

我們的稅務與海關團隊代理外資製造、進口與分銷企業。初步諮詢免費,請致電 +66 92 254 2045,或在聯絡頁面留下情況。另見稅務與海關服務工廠與工業園區指南


本指南由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撰寫 — 位於孔敬的律師事務所,成立於 1986 年。本文為一般性資訊,非針對具體案件的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貨物幾年前就已經放行,現在還能重新核定嗎?+

可以。放行不等於對稅額的最終裁定。事後稽查審查的正是已經放行的報關單,並可在其上重新核定關稅。這也是風險敞口往往遠超進口商預期的原因——一個歸類或估價立場若長期一貫適用,就會在每一票使用該立場的報關單上累加。可追溯期限由法律規定,應結合貴司的報關日期向律師確認,因為它決定了究竟有多少票真正在範圍內。

直接把補稅交了讓事情結束,可以嗎?+

有時可以,但在瞭解「繳納意味著承認什麼」之前不要決定。就某一歸類或估價立場結案,等於默示接受該立場,而它隨後可能被適用於未來每一批貨,也會削弱您在仍處審查中的報關單上的抗辯。若立場本身站得住,為了求快而繳納,在兩年的時間跨度上往往是更貴的選擇。這個決定應基於整個報關單群體,而不是眼前這一封信。

海關在追問我們在發票之外付給賣方的款項,這為什麼重要?+

因為完稅價格不等於發票金額。某些與進口貨物相關的付款,即使單獨開票或支付給不同主體,仍可能需要計入申報價格——與貨物相關的特許權使用費、無償或低於成本提供給制造商的模具與材料,以及依交貨條件而定的運費與保險要素。這類「應加計專案」是估價稽查中最常見的認定,而它們通常是由從未把這些視為進口成本的財務團隊善意處理的。

我們向母公司採購,會有影響嗎?+

會改變分析的起點。買賣雙方存在關聯時,價格仍可能被接受,但應預期被要求證明該關聯未影響價格。這是一項檔案工作——轉讓定價資料、可比價格、以及您毛利的商業邏輯——事先準備遠比在稽查期限壓力下臨時拼湊順利得多。

我們能不能在海關發現之前自行更正?+

主動披露確實存在,也可能實質改善您的處境,但並非本能反應式的選擇。它在錯誤是孤立、可量化且明確屬於歷史性的情形下效果最好;在底層立場本身可爭辯時效果很差,因為披露等於在每一票使用該立場的報關單上認輸。在披露任何內容之前先就全域性取得意見——這一步很難回頭。

內部應該由誰負責?+

指定一位負責人,通常是財務總監或進口合規經理,所有溝通都經由他。我們見過損害最大的稽查,往往是報關行、倉庫和財務的三個人各自分別回答問題,產生了互相矛盾的說明,之後不得不逐一撤回。報關行是寶貴的記錄來源,但不應成為代表貴司發聲的唯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