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邦
南邦離婚案律師 — 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
泰國離婚有兩種途徑——協議離婚(在縣辦公室登記)與訴訟離婚(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起訴)。兩類我們均可代理,並處理相關事項:夫妻財產分割、子女監護、撫養費與臨時保護令。
南邦離婚案律師的業務範圍
- 協議離婚——擬定離婚協議書併到縣辦公室登記
- 訴訟離婚——民商法典所列事由,例如通姦或與他人以配偶名義同居、行為不端、身體或精神虐待、惡意遺棄,或自願分居達法定期間
- 夫妻財產分割(含境外資產)
- 子女監護、撫養費與探視權
- 家暴情形下的保護令
- 涉外事項——簽證影響、子女國籍
辦理流程
- 1初步諮詢——梳理事實,選擇協議或訴訟路徑
- 2協商——財產、子女、撫養費
- 3達成協議——擬定協議書併到縣辦公室登記
- 4未達成協議——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起訴並參加庭前調解
- 5依判決執行撫養費或其他權利
所需檔案
- •結婚證
- •夫妻及子女身份證
- •財產檔案(地契、車輛登記、銀行賬戶)
- •離婚事由證據(訴訟離婚情形)
關於我們在南邦
南邦是泰北最大的陶瓷製造基地,也是湄摩發電廠與褐煤礦所在地。這一經濟結構決定了本地法律工作的重心:工廠勞動案件、承包與採購合同糾紛、環境影響與徵收補償,以及工業區周邊的土地糾紛。
我們為企業辦理勞動與工廠類案件逾 40 年,熟悉工作規則、解僱處理,以及多名員工同時提起訴訟的應對。團隊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按期赴南邦府法院及第 5 區勞動法院出庭。
我們在南邦出庭的法院
- •南邦府法院
- •南邦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5 區勞動法院(清邁)
南邦市區、戈甲、湄摩、杭差、㵼宏,及延伸至南奔與清邁的地區
常見問題 — 南邦離婚案律師
3 個常見問題
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須具備法定事由(如通姦、家暴、分居滿三年、未盡扶養義務)。我們協助收集證據並準備起訴狀。
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無需分割;婚後取得的財產及勞務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來源證明至關重要——我們協助清點資產並收集證據。
法院綜合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子女既有生活水平及與年齡相稱的開支。日後情況變更(如子女轉入私校)可申請提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