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開
廊開外籍人士離婚律師 — 泰外跨國婚姻、跨境財產、子女監護
泰國國民與外籍配偶之間,或兩名在泰國登記結婚的外籍人士之間的離婚,會同時牽涉兩套法律體系。我們協助理清——哪國具管轄權、應在何處辦理離婚登記、泰國夫妻財產如何分割、境外養老金與不動產如何處理,以及泰國判決能否在您本國獲得承認。許多案件無需對簿公堂,因為可在縣辦公室協議離婚登記;如有爭議,則由青少年與家庭法院審理。
廊開外籍人士離婚律師的業務範圍
- 協議離婚,在縣辦公室登記
- 訴訟離婚,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起訴
- 夫妻財產分割——泰國名下不動產、車輛、企業權益
- 跨境資產協調——英國養老金、美國 401(k)/IRA、歐盟房產、新加坡/香港賬戶
- 子女監護、撫養費與探視——含跨國搬遷同意
- 泰國判決在您本國的承認與執行(經當地律師)
- 離婚前後的簽證調整(Non-O 受養人簽證、婚姻延籤)
辦理流程
- 1初步諮詢——核查結婚地、居所、資產清單與子女情況
- 2與另一方配偶及其律師協商(往往可了結案件)
- 3如達成一致:擬訂雙語協議書併到縣辦公室登記
- 4如有爭議: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提交起訴狀及事由與證據
- 5判決後:向使領館登記、調整簽證身份並執行撫養費
所需檔案
- •泰國結婚證(如在境外結婚,則提供境外結婚證 + 泰國登記)
- •護照與身份證(泰籍配偶)
- •子女出生證明(如有)
- •地契、車輛登記、銀行流水——用於財產分割
- •離婚事由的證據(僅訴訟離婚)——照片、通訊記錄、證人陳述
我們在廊開出庭的法院
- •廊開府法院
- •廊開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廊開、汶干與烏隆他尼
常見問題 — 廊開外籍人士離婚律師
3 個常見問題
多數情形可以。若夫妻一方為泰國國民,或在泰國居住足以構成住所,泰國法院通常受理管轄。境外結婚證須翻譯並在泰國登記,或附 apostille/認證後提交。我們會在起訴前審查您的情況以確認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