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府
帕府民商法
處理所有民商事訴訟
我們處理合同、債務、侵權及商事糾紛的訴訟與法律諮詢——將風險分析與精準的庭審策略相結合。
帕府民商法——關於我們
帕府長期是泰北柚木與木製傢俱中心,並位於連線北部與中部的運輸走廊上。木材行業帶來特有問題——許可證、木材來源證明與機關查驗——同時也有中等規模府常見的購銷合同、商業債權、土地與繼承案件。
木材與許可證案件通常同時具有刑事與行政兩個面向,必須自始釐清究竟在爭什麼。我們先定案件框架再行動,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按期赴帕府法院出庭。
我們出庭的法院
- •帕府法院
- •帕府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5 區勞動法院(清邁)
340
公里距事務所
0.4M
人口
3
法院
帕府市區、頌門、登猜、隆縣、隆寬,及延伸至難府、程逸與南邦的地區
帕府的服務
- 合同與違約案件
- 侵權與損害賠償請求
- 債務追收與執行
- 商事與商業糾紛
- 上訴與最高法院程式
常見問題——帕府民商法
8 個常見問題
一般民事案件在初審法院需 6-18 個月;包含上訴的複雜案件可能延長至 2-4 年。
標準立案費為索賠金額的 2%,每案最高 200,000 泰銖。勝訴後可追回。
普通借貸 10 年,貿易債務 2 年,工資 2 年,侵權賠償自知曉之日起 1 年。
法院可在第二次開庭後作出缺席判決;除非在 15 天內提出撤銷動議,否則立即可執行。
申請執行令,通過執行局查封債務人資產——根據資產情況通常需 3-12 個月。
費用取決於案件性質與複雜程度。我們在開始前總會提供明確的書面報價。初次諮詢免費
無委託——電話、電子郵件或 LINE 的初次諮詢均無委託,便於您評估情況後再決定。
取決於案件型別。我們在開始時即提供清晰時間表,並定期更新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