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
巴蜀破產與企業重整律師
破產與企業重整屬泰國中央破產法院專屬管轄,依《破產法》B.E. 2483(及修訂)辦理。核心區別在於:破產旨在收集並向債權人分配資不抵債債務人的財產;而企業重整則讓仍有經營價值的企業在法院核准的計劃下重組債務、繼續經營。我們的團隊同時代理債權人(申報與證明債權)與債務人(提出重整申請、擬訂計劃、應訴),在提起任何程式前評估最能保護當事人利益的方案。
巴蜀破產案律師的業務範圍
- 破產申請(債權人方)
- 企業重整申請(債務人方)
- 重整計劃與債權人會議代理
- 中央破產法院訴訟
- 在破產管理人階段申報與證明債權
- 訴訟前債務重組與和解諮詢
辦理流程
- 1評估資產與負債,選擇程式(破產/重整/協商和解)
- 2整理債務檔案、財務報表與佐證材料
- 3向中央破產法院提出申請或起訴
- 4在破產管理人階段辦理——債權證明與債權人會議
- 5擬訂或異議重整計劃,並跟進案件至終審
所需檔案
- •債務證據(合同、債務確認書、判決)
- •催討與違約記錄
- •財務報表與資產負債清單(法人情形)
- •公司證明書與股東名冊(債務人為法人時)
- •起訴人/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護照
關於我們在巴蜀
巴蜀府擁有華欣——泰國外籍買家與長住居民最密集的市場之一,而府境南部則以漁業、菠蘿種植與加工廠為主。案件因而清晰地分為兩類:外籍居民的不動產、簽證、遺囑與家事事務;以及勞動、漁業與農產品購銷合同。
外籍居民事務的失誤多出在簽證、財產持有與遺囑三者互不一致,而這種錯配往往只在過戶或身故時才顯現。我們將整套檔案對齊。團隊以泰、英、中三語溝通,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赴巴蜀府法院與華欣法院出庭。
我們在巴蜀出庭的法院
- •巴蜀府法院
- •華欣法院
- •巴蜀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7 區勞動法院(北碧)
巴蜀市區、華欣、班武裡、三百峰、邦沙潘、塔沙蓋,及延伸至佛丕與春蓬的地區
常見問題 — 巴蜀破產案律師
1 個常見問題
主要區別在於法律規定可申請破產的'最低債務門檻',自然人債務人與法人債務人適用的標準不同;策略也不同——仍有經營價值的企業通常更適合重整而非清算,而自然人則側重證明確已資不抵債。我們會核查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並選擇最具價效比的方案,同時就您的具體情況核實現行法定最低債務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