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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

巴蜀外籍人士離婚律師 — 泰外跨國婚姻、跨境財產、子女監護

泰國國民與外籍配偶之間,或兩名在泰國登記結婚的外籍人士之間的離婚,會同時牽涉兩套法律體系。我們協助理清——哪國具管轄權、應在何處辦理離婚登記、泰國夫妻財產如何分割、境外養老金與不動產如何處理,以及泰國判決能否在您本國獲得承認。許多案件無需對簿公堂,因為可在縣辦公室協議離婚登記;如有爭議,則由青少年與家庭法院審理。

巴蜀外籍人士離婚律師的業務範圍

  • 協議離婚,在縣辦公室登記
  • 訴訟離婚,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起訴
  • 夫妻財產分割——泰國名下不動產、車輛、企業權益
  • 跨境資產協調——英國養老金、美國 401(k)/IRA、歐盟房產、新加坡/香港賬戶
  • 子女監護、撫養費與探視——含跨國搬遷同意
  • 泰國判決在您本國的承認與執行(經當地律師)
  • 離婚前後的簽證調整(Non-O 受養人簽證、婚姻延籤)

辦理流程

  1. 1初步諮詢——核查結婚地、居所、資產清單與子女情況
  2. 2與另一方配偶及其律師協商(往往可了結案件)
  3. 3如達成一致:擬訂雙語協議書併到縣辦公室登記
  4. 4如有爭議: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提交起訴狀及事由與證據
  5. 5判決後:向使領館登記、調整簽證身份並執行撫養費

所需檔案

  • 泰國結婚證(如在境外結婚,則提供境外結婚證 + 泰國登記)
  • 護照與身份證(泰籍配偶)
  • 子女出生證明(如有)
  • 地契、車輛登記、銀行流水——用於財產分割
  • 離婚事由的證據(僅訴訟離婚)——照片、通訊記錄、證人陳述

關於我們在巴蜀

巴蜀府擁有華欣——泰國外籍買家與長住居民最密集的市場之一,而府境南部則以漁業、菠蘿種植與加工廠為主。案件因而清晰地分為兩類:外籍居民的不動產、簽證、遺囑與家事事務;以及勞動、漁業與農產品購銷合同。

外籍居民事務的失誤多出在簽證、財產持有與遺囑三者互不一致,而這種錯配往往只在過戶或身故時才顯現。我們將整套檔案對齊。團隊以泰、英、中三語溝通,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赴巴蜀府法院與華欣法院出庭。

我們在巴蜀出庭的法院

  • 巴蜀府法院
  • 華欣法院
  • 巴蜀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7 區勞動法院(北碧)

巴蜀市區、華欣、班武裡、三百峰、邦沙潘、塔沙蓋,及延伸至佛丕與春蓬的地區

聯絡巴蜀的律師

我們為泰國全境客戶提供服務,並提供初步諮詢。

常見問題 — 巴蜀外籍人士離婚律師

3 個常見問題

多數情形可以。若夫妻一方為泰國國民,或在泰國居住足以構成住所,泰國法院通常受理管轄。境外結婚證須翻譯並在泰國登記,或附 apostille/認證後提交。我們會在起訴前審查您的情況以確認管轄權。
視您本國而定。多數普通法國家(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及多數歐盟成員國會承認依法作出的泰國離婚判決,前提是程式正當且檔案經翻譯與認證。我們與您本國律師協調,使泰國檔案自始即為境外承認而架構——事後補救代價高昂。
登記在泰籍配偶名下(但由外方出資購買)的土地,是泰外離婚中最具爭議的問題之一。外籍配偶一般不能自行持有產權,但可在出售時主張分得價款,或在協議中獲得長期租賃/用益權。實際結果取決於檔案——誰出資、借款/贈與函如何約定、是否適用婚前協議。我們處理過多次,請帶上檔案,我們會為您梳理切實可行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