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函到了
事后稽查不会拦下您的柜子。这正是进口商低估它的原因。
通知函通常要求提供已结束期间的报关单、发票、合同与付款记录。港口那边什么都没变,运营照常。然后一份涵盖数年货量的补税核定书出现了——因为一个一贯适用的立场,会在每一票使用它的报关单上累加。
本文写给必须决定接下来一个月怎么走的财务总监与进口合规经理。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并非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可追溯期限、罚则敞口与各项期限由法律规定且会变动,请结合贵司报关日期向律师确认当前规定。
1. 稽查是什么,不是什么
放行是货物的放行,不是对税额的最终裁定。事后稽查会回头审视已放行的报关单,检验所缴关税是否正确。
由此产生两个后果,进口商经常两个都忽略:
- 风险是历史性且累积的。 您争的不是某一票货。
- 这是文件工作,不是验货。 决定结果的是您的档案,不是您的产品。
2. 海关为什么盯上您
常见触发点:
- 申报价格低于同类货物的可比进口价
- 归类适用的税率低于当局认为正确的水平
- 原产地声明——用以取得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待遇
- 关联方定价——向母公司或关联企业采购
- 优惠资格的使用——自由区、保税、BOI 或退税
- 行业普查,某个行业被整体审查而贵司恰好在内
弄清适用哪一种,会改变您要准备什么。不要臆测,从被索取文件的范围去判断。
3. 头 30 天
- 冻结记录。 报关单、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与供应商及报关行的往来函件,以及生成这些资料的系统。不要「整理」任何东西。
- 梳理报关单群体。 哪些单、哪个期间、哪些产品线、采用了哪些申报立场。不知道分母就无法评估敞口。
- 指定一位内部负责人,所有沟通经由他。
- 还原当初的决策。 归类由谁设定、依据什么、背后是否有意见书或裁定?一个有记录、有理由的立场——即使最终被认定错误——与一个无人能解释的立场,待遇完全不同。
- 在实质性答复之前先取得意见。 早期的书面答复会成为之后一切的框架。
4. 完税价格如何被检验
起点是为货物实际支付的价格,但该价格须受加计项目与条件的调整。最常被忽略的加计项目:
| 常被忽略 | 为何会在稽查中浮现 |
|---|---|
| 与货物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 由另一部门支付,被当作知识产权成本,从未被视为进口成本 |
| 买方提供的模具、材料等协助 | 无偿或低于成本提供,因此不出现在任何发票上 |
| 运费与保险要素 | 在不同交货条件下处理不一致 |
| 佣金 | 采购佣金与销售佣金处理方式不同 |
| 进口后付款与返利 | 贷记单与追溯调整改变了真实价格 |
若申报价格不被接受,将按法定顺序适用替代估价方法。对财务负责人而言的实务要点是:由您自己解释价格,远好过让别人替您构建一个价格。
5. 归类与原产地
归类争议取决于货物的客观特性,而不是商业上怎么称呼、ERP 里怎么打标签。尽早备齐技术规格、成分与功能说明,并保持一致——一份为市场推广撰写、与申报相矛盾的描述,是送给对方的礼物。
贸易协定项下的原产地声明有其自身的举证负担。若曾主张优惠,支持文件必须仍然存在,且必须与实际发运的货物相符。
6. 核定书下达之后
顺序是:核定 → 异议 → 上诉 → 税务法院诉讼。 每个阶段都有各自的期限,且期限短、执行严格。
每个阶段的决定应对照三个问题:
- 技术立场在实体上有多强?
- 让步会影响过去与未来多少票报关单?
- 争议进行期间,还有什么在持续累加?
最后一点很关键。争议期间利息与附加费的敞口通常持续增加,因此「弱案打得慢」是两头都吃亏。反过来,为了求快而放弃一个强立场,等于替未来每一批货设下先例。
7. 主动披露
在被发现之前更正错误可以实质改善处境,但不是反射动作。
通常有帮助: 错误孤立、属于历史、可量化——录入错误、某份合同漏加计的项目、对不符合条件的货物适用了优惠。
通常有害: 底层立场本身可争辩时,披露等于在每一票使用该立场的报关单上认输,包括目前不在审查范围内的。
8. 证据包
律师第一天需要的:
- 稽查通知与迄今收到的每一份来函
- 该期间完整的报关单清单,含申报价格与归类
- 供应商合同、采购订单与对应发票
- 付款凭证,包括发票之外支付的任何款项
- 与供应商或关联方之间的特许权、许可、模具或成本分摊协议
- 关联方采购情形下的转让定价文档
- 任何优惠原产地主张的支持文件
- 与报关行的往来函件
- 设定该立场时所依赖的裁定、意见书或先例
第 9 项最常缺失,也最常是本可以帮上忙的那一项。
9. 防止重演
一次结束后什么都没改的稽查,就是您还会再经历一次的稽查。真正能改变结果的:
- 归类决策有唯一负责人,理由书面化
- 对发票之外的供应商付款建立常态复核
- 转让定价与完税价格保持一致——两者常由不同团队按不同逻辑管理
- 新产品在首次发运前完成归类,而不是之后
- 进口记录的保存期长于可追溯期限
小结
| 阶段 | 决定 |
|---|---|
| 收到通知 | 冻结记录、梳理报关单群体、指定唯一负责人 |
| 资料索取 | 实质性书面答复之前先取得意见 |
| 核定下达 | 依整个报关单群体判断,而非依眼前这封信 |
| 异议与上诉 | 将实体胜算与争议期间的累加相权衡 |
| 事后 | 修正上游流程,否则同样的稽查还会再来 |
稽查的成本,取决于第一个月怎么处理,多过取决于当初的错误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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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撰写 — 位于孔敬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为一般性信息,非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