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
曼谷國際貿易法
國際貿易與商法
提供國際貿易、跨境投資及跨國商事糾紛諮詢——包括進出口合同與付款條款。
曼谷國際貿易法——關於我們
為曼谷及大都會地區提供服務——泰國首都及金融與工業中心。我們在曼谷設有分所(拉拋區),出庭於民事、刑事、中央勞動、中央稅務及中央智慧財產權與國際貿易法院。我們服務曼谷周邊工業園區(如 Lat Krabang、Bang Chan、Gemopolis、Nava Nakorn、Bang Kadi、Bangpoo、Bang Phli)的工廠與經營者——勞動與不當解僱案件、進出口關稅、BOI 投資及商業合同諮詢。
我們專長曼谷的專業法院——智慧財產權、中央稅務、中央勞動與中央行政法院——以及併購、外商投資,併為工業園區工廠提供顧問服務:勞動與解僱糾紛、工廠與環境合規、海關手續及 BOI 優惠。我們在曼谷拉拋區設有分所,合夥人定期赴曼谷,以低於首都市中心事務所的費用提供服務。
我們出庭的法院
- •曼谷南民事法院
- •民事法院
- •刑事法院
- •中央勞動法院
- •中央稅務法院
- •中央智慧財產權與國際貿易法院
449
公里距事務所
10.5M
人口
6
法院
在曼谷的過往工作
- 在 CIPIT 法院的國際智慧財產權案
曼谷及大都會區(暖武裡、巴吞他尼、北欖),含 Lat Krabang、Bang Chan、Gemopolis、Nava Nakorn、Bang Kadi、Bangpoo、Bang Phli 等工業園區
曼谷的服務
- 國際貿易合同
- 信用證與貿易單據
- 貿易術語與運輸
- 跨境貿易糾紛
- WTO合規
常見問題——曼谷國際貿易法
8 個常見問題
最常用 FOB、CIF、CFR、DDP。FOB:賣方送至船上;CIF:含運至目的港的保險;DDP:送至買方倉庫。
買方銀行開立信用證;賣方發貨後提交符合要求的單據;銀行稽核後付款。雙方均受保護。
可以——泰國是《紐約公約》締約國;外國裁決可通過泰國法院在 3-9 個月內執行。
泰國簽署的自貿協定(ASEAN、中國、日本、澳大利亞等)憑 Form D/E/JTEPA 原產地證明可享 0% 稅率。
泰國遵守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與反傾銷規則——增強信任但需警惕貿易救濟措施。
費用取決於案件性質與複雜程度。我們在開始前總會提供明確的書面報價。初次諮詢免費
無委託——電話、電子郵件或 LINE 的初次諮詢均無委託,便於您評估情況後再決定。
取決於案件型別。我們在開始時即提供清晰時間表,並定期更新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