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租約比租金更重要
現成廠房讓製造商可以跳過土地、設計和施工環節,直接進入裝修階段。正因如此,許多外國公司選擇這種方式起步,尤其是在工業園區。
租金是所有人都會談判的部分。而決定生產能否按時啟動的關鍵卻在別處:建築的獲批用途是否與你的生產工藝相匹配、電力是否充足、房東是否願意出具申請許可證所需的材料,以及你可以在建築內部做哪些改動。
1. 你實際是在與誰簽訂合同
請核實出租方是否為所有權人,或是否有權在你所需的整個期限內出租。
- 房地產開發商。 通常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有時通過其自身的長租權持有土地。應詢問開發商自身權利的剩餘期限。
- 私人業主。 核查產權、抵押情況,以及出租是否需要取得貸款方的同意。
- 轉租出租方(二房東)。 核查主租約是否允許轉租,且主租約的期限長於你的租期。
2. 期限與登記
- 超過三年的租賃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並辦理登記,才能在三年之後具有可強制執行性。
- 普通租賃的期限上限為三十年,可經雙方協議續期。
- 另有專門立法允許在符合條件的區域進行超過三十年、最長可達五十年的商業及工業租賃,但須辦理登記。
- 續期選擇權是一種日後另行達成協議的承諾。應清楚寫明續期機制,包括租金將如何確定。
登記還能在出售時保護你:已登記的租賃對新業主具有約束力。
3. 獲批用途、建築許可證與工廠許可證
簽約之前,請取得建築許可證的副本,並確認該建築物已獲准用於你所打算開展的那類工業用途。
你的工廠許可證或申報是以你的名義、針對你的工藝、在該場址辦理的。前任租戶的許可證不會轉讓給你。申請需要業主提供相關材料,因此租約應規定業主有義務及時提供這些材料。參見在泰國辦理工廠許可證。
如果該工廠屬於須先取得許可證方可運營的類別,那麼租約起租日和免租期應體現辦證時間安排,而不只是裝修工期。
4. 裝修與改造
裝修往往牽涉的改動比表面看起來更多:夾層、起重機、樓面荷載、管道開口、增設配電房、廢水處理。
- 有些改動需要建築許可
- 有些會改變工廠的佈局或產能,需要在許可證中體現
- 所有這些都需要依據租約取得房東同意
約定一套裝修審批流程並明確固定的回覆時限,同時在租約中列明已獲批准的工程。
5. 電力、供水與廢水
電力容量是最常見的意外之處。請以書面形式確認:
- 建築物的可用電力容量,以及由誰承擔增容費用
- 是否需要變壓器增容,以及需要多長時間
- 供水與廢水限制,包括園區排放標準
- 由誰負責環境監測與報告
6. 投資促進證書與園區許可
如果你持有或將要申請投資促進,證書上會載明專案所在地。要確保該地塊能夠作為獲促進的地點,並考慮若投資促進未獲批准,租約會怎樣。
在工業園區內,運營方通常除了需要一般審批外,還需要園區的許可。租約應寫明由誰提出申請、由誰提供什麼。
7. 如果房東出售物業,或者你需要退租
- 出售。 已登記的租約對買方具有約束力。請確認租約已登記,且新業主須承接房東的義務。
- 提前退出。 如果業務量不確定,應協商提前解約權或轉讓權。
- 集團內部轉讓。 允許將租約轉讓給關聯公司,重組後可能需要這樣做。
- 恢復原狀。 約定哪些部分由你拆除、哪些保留,以及押金如何退還。
8. 其他值得再讀一遍的條款
- 保險。 誰為建築物投保,誰為內部財物和營業中斷投保
- 維修。 結構性維修和屋頂,與內部維護的區別
- 租金審查。 租金如何以及何時變動
- 違約。 終止前的補救期,以及現場機器裝置的處理方式
- 爭議。 法院還是仲裁,以及合同的語言
簽約前核對清單
- 已確認房東有權在整個租期內出租
- 租賃合同已按其租期辦理登記
- 建築物已獲批用於你擬定的工業用途
- 房東有義務提供你辦理許可證和申請促進優惠所需的材料
- 租金起算與許可辦理掛鉤,而不僅僅是裝修完工
- 列明裝修審批流程及已獲批的工程
- 以書面形式載明電力容量及擴容責任
- 已劃分廢水及環境責任
- 續租、提前解約、轉讓及恢復原狀條款均已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