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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法律

在泰國設立工廠:哪些步驟必須先做,哪些可以等待

從公司設立到首次投產的步驟順序——投資促進、選址、土地分割槽、建築、工廠許可證、機器裝置、水電與人員——以及讓外國製造商損失數月的排序錯誤。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工業與投資團隊2026年9月13日11 分鐘閱讀

為什麼順序比材料更重要

在泰國設廠的外國製造商,很少是因為某一張許可證而失敗的。他們損失時間,是因為步驟順序搞錯了:機器裝置在取得投資促進證書之前就已發運,土地在核查用途分割槽之前就已簽約,廠房在無人確認其屬於哪一類工廠之前就已建成。

以上每一項,都是在期限壓力下作出的合理商業決定。但每一項都會把一道行政流程變成一次事後整改。本指南梳理了先後順序以及各步驟之間的依賴關係,以便先作出那些無法逆轉的決定。

1. 先確定泰國實體究竟要做什麼

從經營活動入手,而不是從公司入手。

  • 生產製造通常對外資持股佔多數的公司開放。
  • 通過自營銷售團隊在泰國國內銷售安裝維護售後服務,對由外資持股佔多數的公司而言可能屬於受限經營活動。
  • 持有土地對外國公司屬於受限事項,除非有特定途徑予以允許。

把泰國公司在頭三年內將從事的所有業務都寫下來,包括客戶會期待你提供的各項服務。這份清單將決定你是否需要投資促進、外國營業執照、泰方持股佔多數的股權結構,還是這些都不需要。參見你的泰國公司是否需要外國營業執照

2. 選擇路徑:促投、工業園、兩者兼備或兩者皆不

有兩項決定會左右其後的所有安排。

投資促進。 促進證書可以解除受促進業務的外資持股限制,允許專案持有土地,給予機械進口關稅豁免,併為外國專家的工作許可證提供便利。它同時也附帶條件、報告義務和期限。參見獲批後如何應對促投的要求

工業園。 工業園為多項審批提供單一主管機構、現成的基礎設施,併為外國公司提供一條取得土地的途徑。在工業園之外,分割槽規劃、進出通道、公用設施和土地持有都需要逐塊地塊去解決。參見工廠與工業園法律以及廠址位於工業園之外時會有什麼變化

3. 按照所選路線設立公司

到這一步才設立經營公司,使其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和股權結構契合所選路線。先設立公司、之後再調整也可以,但每一次調整都是一次登記,而用錯誤的公司資訊去申請促進優惠,速度會更慢。

如果有多名外國創始人,請在註冊前先確定股權安排。參見受促進公司中的股權決定

4. 落實場地:購買、租賃,或租賃現成廠房

選項適合首先需要核查的內容
買地自建長期使用、規模較大或專業化的工廠土地持有路徑、區劃、出入通道、公用設施、產權
租地自建不允許購買或不願購買的工業園區或私人地塊租期、登記、租期結束時建築物如何處理
租賃現成廠房希望更快開工、規模較小、產量尚不確定獲批用途、電力、出租方的材料、裝修改造的限制

在簽署任何材料之前,先做土地和產權盡職調查。參見專案用地的土地盡職調查租賃現成廠房

5. 在設計前確認分割槽與工廠類別

在建築師完成圖紙之前,應先確定兩件事。

分割槽。 城市規劃決定該地塊究竟能否容納此類工廠。

工廠類別。 根據2019年修訂的《工廠法》,當工廠的機械功率達到50馬力,或僱工達到50人或以上時,即構成工廠。工廠隨後被劃分為不同類別,而類別決定你是可以直接運營、只需報備,還是必須先取得許可證才能運營。類別取決於生產工藝和規模,因此需依據機械清單和用工人數計劃來確定。參見在泰國的工廠經營許可證

在同一階段,還應篩查專案種類和規模是否需要環境影響評估。若需要,環境影響評估須在其他審批完成之前進行,且往往是整個時間表中耗時最長的一項。

6. 建築審批與施工合同

取得與獲批用途相符的建築許可證,並簽訂一份就工期延誤、變更、缺陷和終止作出約定的施工合同。參見業主動工前需要明確的合同條款

施工過程中如對工藝流程佈局或產能作出變更,應在建造之前而非之後,結合工廠許可的現狀進行核查。

7. 機械:先落實進口渠道,再下單

如果專案依賴投資促進下的關稅豁免,機械就應通過該渠道進口,在規定期限內到貨,並與獲批清單相符。在渠道尚未落實之前到貨的機械,通常無法再納入該豁免。二手機械有其單獨的標準。參見為新工廠進口機械

8. 公用事業:儘早申請

電力容量是最常導致開工延誤的公用事業環節。大型接入和變壓器工程需要時間,其排期由公用事業單位決定,而非取決於你的生產計劃。一旦確定場地和用電負荷,就應立即提出申請。供水、廢水處理和排放條件也遵循同樣的原則。

9. 工廠許可證或通知

廠房建成、機械安裝完畢後,即可完成您所屬類別的許可證辦理或通知步驟。對於需取得許可證的類別,只有在許可證獲批後方可開始運營。根據修訂後的法案,許可證不再有固定的續期週期,但仍與經營者、廠址及獲批工藝相繫結,因此此後的變更需要辦理修訂。

10. 人員

  • 外籍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開始工作前需要取得工作許可證,安裝專家也包括在內。
  • 泰籍員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員工人數達到十人起還需制定工作規章。參見小型外資工廠的人力資源設定
  • 客戶稽核可能施加超出泰國法律的標準。參見對供應商的 RBA 要求

11. 首次發貨前

核查貨物可銷售前所適用的產品標準、進出口海關注冊以及稅務登記。參見強制性產品標準

我們最常見到的順序錯誤

  1. 機器裝置在享受投資促進優惠的證書之前就已發貨,導致失去關稅豁免
  2. 在確認分割槽和土地持有途徑之前就簽署了土地合同
  3. 在瞭解工廠類別之前就完成了建築設計
  4. 在施工之後才申請電力,延誤了開工
  5. 外國安裝工程師未持工作許可證就入境
  6. 在取得許可證之後變更了工藝或產能,卻未辦理變更手續
  7. 在僅允許製造業務的結構下就開始了國內銷售和服務

首次會面需要攜帶的材料

  • 產品、工藝及計劃產能
  • 機器裝置清單草稿,註明功率和產地,以及是全新裝置還是二手裝置
  • 人員編制計劃,包括外籍員工
  • 備選廠址或工業園區,以及您打算購買還是租賃
  • 是否已討論或申請投資促進優惠
  • 產品的銷售方式:僅出口,還是同時內銷

有了這些材料,就可以針對您的專案具體梳理出流程順序及其相互依賴關係。

延伸閱讀

常見問題

外國公司在泰國從事製造需要泰方合作伙伴嗎?+

製造業務本身通常不需要。大多數製造活動不屬於限制外資多數持股公司的業務。問題出現在邊緣環節:通過自有的分銷渠道在泰國國內銷售、安裝或售後服務,以及持有土地。投資促進或工業園途徑可以解決其中若干問題,這也是為什麼路線選擇要在公司成立之前決定。

我們應在公司成立之前還是之後申請投資促進?+

在投入支出之前先確定路線。申請往往可以在運營公司尚未成立時就開始,公司隨後成立,而證書隨後決定公司可以從事什麼業務、可以設在何處,以及可以免稅進口哪些機器裝置。代價高昂的錯誤,是在投資促進地位尚不明確之前就訂購機器或簽署用地。

工廠許可證還在審批期間,我們可以開始試生產嗎?+

如果工廠屬於必須在投產前取得許可證的那一類,就不可以。低於許可門檻,或屬於僅需通報的那一類工廠,處理方式不同。請在施工前根據計劃使用的機器裝置和員工人數確認工廠類別,因為這一項事實就決定了許可時間表。

在工業園內建設還是建在私人土地上更好?+

工業園提供單一主管機關、現成的基礎設施,以及外國公司持有土地的途徑,代價是要遵守園區規則並繳納費用。私人土地可能更便宜,也更靠近供應商,但土地分割槽、進出通道、水電公用設施和土地持有結構都會成為你自己的問題。許多外國製造商會先在園區內租賃現成廠房,之後再作決定。

最常見的排序錯誤是什麼?+

把許可證當作實體工程之後的文書工作。在取得投資促進證書之前進口的機器裝置會失去關稅豁免;在工廠類別確認之前建成的建築可能需要重新設計;在取得許可之後變更的生產工藝需要辦理修改。每一項在當時都是小決定,之後卻是大整改。

整個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這取決於路線、選址、工廠類別以及是否需要做環境評估,因此任何單一數字都會產生誤導。在瞭解這些事實之後,我們可以提供一份標明依賴關係的步驟順序,顯示哪些步驟可以並行推進,哪些必須等另一步完成才能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