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工業區的零部件生產企業都收到了來自國外客戶的相同郵件,要求確認已遵守 RBA 行為準則並準備接受稽核評估。大多數人力資源部門都確信能夠通過,因為已經完整遵守了泰國勞動法。
問題在於,RBA 並不只衡量是否遵守泰國法律。在許多方面,RBA 的標準高於法律,而當兩套標準不一致時,應採用更高的標準。本文總結了泰國工廠中常見的差距。
什麼是 RBA,客戶為何會提出要求
RBA 即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責任商業聯盟),是由供應鏈中的大型品牌與製造商組成的合作組織,尤以電子和汽車行業為主。其行為準則涵蓋 5 個方面,即勞工、職業健康與安全、環境、道德以及管理體系。
RBA 並非法律,但當身為成員的客戶將其列為購銷合同中的條件時,檢查不通過可能意味著訂單被削減,或被移出供應商名單。
泰國法律與 RBA 之間的常見差距
1. 每週總工時
| 泰國勞動法 | RBA 行為準則 | |
|---|---|---|
| 正常工作時間 | 每日不超過 8 小時,每週不超過 48 小時 | 按當地法律 |
| 加班與節假日工作 | 合計每週不超過 36 小時 | 全部工時合計每週不超過 60 小時,緊急情況除外 |
| 休息日 | 每週至少 1 天 | 至少 每 7 天中有 1 天 |
按泰國法律,總工時可以超過 60 小時而不違法,但不符合 RBA 要求。訂單高峰正是工廠最容易違反這一條的時候,而且稽核員會檢視歷史工時記錄,不是隻看稽核當月。
2. 用工招募費用
這一條對僱用外籍勞工的工廠來說最為嚴重。RBA 規定,勞工不必支付任何招聘費用或招募相關費用,無論是支付給泰國的勞務中介公司、來源國的中介公司,還是中間人。
- 審查與勞務中介公司的合同,確認每一項費用由誰支付
- 詢問勞工在啟程前是否向任何人付過錢
- 如發現已經支付,必須有退款計劃
泰國關於外籍人士就業管理的法律同樣禁止向勞工收取費用,但 RBA 的範圍更廣,因為它涵蓋在泰國境外產生的費用。
3. 扣押身份證件
兩套制度都禁止。僱主不得保管員工的護照、工作許可證或身份證。如要代為保管,必須是自願的、可以隨時要求取回,並且要有記錄。
4. 保證金與工資扣款
- 履職保證金:泰國法律僅允許對規定的某些種類工作收取;而 RBA 不希望存在把員工繫結在崗位上的保證金。
- 以紀律處分為目的扣減工資:泰國法律與 RBA 都不接受。
- 從工資中扣除的服裝費、裝置費、住宿費:必須核查是否合法,且員工是自願同意的。
5. 以員工能理解的語言訂立勞動合同
RBA 要求勞工獲得以其能理解的語言書寫的勞動合同或僱傭條件材料;對於外籍勞工,應在離開來源國之前拿到,且抵達後的條件不得低於此前約定的條件。
6. 可自由辭職
員工必須能夠在合理的通知期後辭職,不被罰款、不被扣押未付工資、不被強迫償還招募費用。
7. 未成年員工與實習生
泰國法律禁止僱用 15 歲以下的兒童,並對 18 歲以下員工的危險工作與夜間工作加以限制。RBA 採用相同原則,但審查更深入,例如入職前的年齡核查,以及實習生或雙元制學生的勞動條件。
8. 不歧視與申訴渠道
不得進行懷孕檢測或以疾病檢測來篩除人員。必須有員工能夠真正使用、且不會遭到報復的申訴渠道,並且必須尊重結社自由。
評估稽核如何進行
大多數客戶申請的稽核是 VAP(Validated Assessment Program,經驗證的評估專案),由獲得認證的稽核員執行,包括:
- 材料稽核:勞動合同、工作規章、工時記錄、工資單、與勞務派遣公司的合同
- 現場巡查:生產線、宿舍和食堂
- 員工訪談:主管不在場,這一點正是材料資料與實際狀況常常不一致之處
稽核結果按嚴重程度分級,公司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整改計劃及證明材料。
建議的準備順序
- 先檢查差距 將現行的 HR 系統與客戶所參照的 RBA 行為準則逐條比對。
- 優先解決勞務派遣費用問題 因為這是最嚴重、且整改耗時最長的一項。
- 調整工時記錄與排班計劃系統 使總工時不超過規定標準。
- 重新審查勞動合同與工作規章 使其同時符合泰國法律與 RBA 的要求。延伸閱讀:工作規章
- 審查招聘公司與勞務承包商 因為責任並不止於本公司自己的員工。
- 設立申訴渠道並培訓主管。
- 儲存每一個環節的證據 因為檢查人員相信的是材料和訪談內容,而不是口頭保證。
如果客戶要求公司遵守 RBA 標準,並希望在正式稽核前先檢查勞動法方面的差距,請諮詢我們的律師團隊
本文提供一般性資訊,不構成針對具體個案的法律意見,也並非 RBA 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