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年
北大年外籍人士泰國遺囑與遺產律師 — 遺囑起草、遺產認證、跨境遺產
在泰國擁有資產的外國人——公寓、泰國銀行賬戶、車輛或泰國公司權益——應另立一份涵蓋這些資產的泰國遺囑。試圖通過境外遺囑處理泰國境內資產雖屬可行,但耗時更長、費用更高,且常因檔案須翻譯與認證(境外遺囑執行人難以提供)而受阻。一份起草得當的簡短泰國遺囑即可規避這些問題。我們為外籍居民起草泰國遺囑,就其餘遺產與本國律師協調,並在需要時辦理泰國法院的遺產認證。
北大年外籍人士遺囑與遺產律師的業務範圍
- 泰國遺囑起草——中英/泰雙語,含見證與登記程式
- 與本國遺囑協調,避免衝突或意外撤銷
- 指定遺囑執行人,含非居民執行人函件
- 向泰國法院申請遺產管理——作為遺產管理人/執行人申請
- 公寓與銀行賬戶向繼承人過戶
- 跨境遺產協調——泰國財產與境外財產的分配
辦理流程
- 1初步諮詢——資產清單、受養人、現有境外遺囑
- 2起草雙語遺囑並與您一同審閱
- 3在見證人面前簽署(或到縣辦公室登記以增強證據效力)
- 4妥善保管正本,向指定執行人與律師提供經認證的副本
- 5身故後:向泰國法院申請遺產認證、過戶資產、處理稅務結算
所需檔案
- •護照及任何泰國簽證或居留證件
- •資產清單——公寓產權、銀行賬戶、車輛登記、公司股權
- •家庭資訊——配偶、子女、受養人
- •其他司法轄區的現有遺囑
關於我們在北大年
北大年是南部下緣的漁業、水產加工與清真食品基地,也是府級法院適用伊斯蘭家庭與繼承法、由達圖法官參與審理的四個府之一。工作範圍涵蓋加工廠的勞動與標準事務、貿易合同與債權追收、依伊斯蘭法原則處理的土地與繼承,以及家事案件。
當地食品加工廠須同時維持生產標準、清真認證與勞動合規,因此單一糾紛可能同時危及多項認證。我們先釐清整體影響再確定策略,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赴北大年府法院出庭。
我們在北大年出庭的法院
- •北大年府法院
- •北大年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9 區勞動法院(宋卡)
北大年市區、農集、科坡、雅朗、賽武裡,及延伸至也拉、陶公與宋卡的地區
常見問題 — 北大年外籍人士遺囑與遺產律師
2 個常見問題
對任何泰國境內資產強烈建議如此。境外遺囑理論上可在泰國進行遺產認證,但實務中須翻譯、由您本國使領館認證,再經泰國法院處理——其間資產被凍結,耗時數月。一份僅涵蓋泰國資產、並與(而非撤銷)您境外遺囑相銜接的簡短泰國遺囑,可消除這一瓶頸,且製作費用不高。
可以,但受外資配額規則限制。若樓棟的外資配額尚有餘額,繼承人可將公寓登記於本人名下;若配額已滿,繼承人須在合理期限內(通常理解為一年)處分該單位,轉而繼承出售價款。提前規劃——現在即瞭解配額狀態——可避免日後被迫出售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