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敦
沙敦誹謗案律師 — 刑事與民事誹謗,網路誹謗案件
在泰國,誹謗兼具刑事與民事性質——損害他人名譽的貼文可能同時承擔兩類責任。網路誹謗還可能受《計算機犯罪法》規範。我們代理原告(被誹謗方)與被告,優先通過協商促成刪帖、書面致歉,必要時再主張損害賠償。
沙敦誹謗案律師的業務範圍
- 個人誹謗(《刑法》規定的誹謗罪)
- 公開誹謗——Facebook、TikTok、印刷物、廣播
- 網路內容適用《計算機犯罪法》B.E. 2550(2560 年修訂)
- 民事賠償、刪帖請求與公開致歉令
- 辯護策略——事實抗辯、合理評論與善意批評
- 與平臺(Meta、TikTok、Google)協調以刪除內容與取證
辦理流程
- 1儲存截圖,含 URL、日期與時間
- 2發出停止侵權函,要求刪帖與致歉
- 3如被忽視——提起刑事告訴並提起民事賠償
- 4向平臺申請披露釋出者資訊(匿名賬號情形)
- 5推進至判決,或協商和解
所需檔案
- •全部截圖(含 URL 與時間戳)
- •損害證據(客戶流失、合同與機會損失)
- •與釋出者的背景關係(如有)
- •原告身份證或護照
關於我們在沙敦
沙敦經旺巴贊陸路口岸及塔瑪朗碼頭海路(通往蘭卡威)與馬來西亞相連,主要旅遊地為麗貝島,並是四個在府級法院適用伊斯蘭家庭與繼承法、由達圖法官(Dato Yutithum)參與審理的府之一。相關工作涵蓋跨境貿易與出入境、旅遊業經營,以及依伊斯蘭法原則審理的家事與繼承案件。
此地的家事與繼承案件所依據的原則與其他府不同——份額、繼承人與證據均然,直接套用他府做法往往自始即錯。我們依當地法院實際適用的原則進行評估,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赴沙敦府法院出庭。
我們在沙敦出庭的法院
- •沙敦府法院
- •沙敦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9 區勞動法院(宋卡)
沙敦市區、拉俄、寬敦、通瓦、他佩、麗貝島,及延伸至董裡與宋卡的地區
常見問題 — 沙敦誹謗案律師
3 個常見問題
若釋出者同意刪帖並書面致歉,多數案件可在協商階段了結。起訴適用於損害明顯(客戶流失、業務受損)或釋出者拒絕刪帖的情形。我們協助評估哪條路徑更快、更划算。
視可證明的損害與雙方身份而定。法院綜合考慮傳播範圍、措辭嚴重程度及實際影響——收入損失、公開澄清費用與名譽損害;法院依據所證明的情況逐案酌定賠償金額。
理性公眾基於事實的善意評論通常可作抗辯——但與誹謗的界線很窄。含誇大或超出批評所需的激烈措辭可能越界。我們可在釋出前審閱內容以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