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敦
沙敦勞動與僱傭法
為僱主與僱員雙方提供勞動法律顧問
為組織與僱員提供全方位勞動法律諮詢——涵蓋不當解僱、遣散費、勞動法院程式及糾紛協商。
沙敦勞動與僱傭法——關於我們
沙敦經旺巴贊陸路口岸及塔瑪朗碼頭海路(通往蘭卡威)與馬來西亞相連,主要旅遊地為麗貝島,並是四個在府級法院適用伊斯蘭家庭與繼承法、由達圖法官(Dato Yutithum)參與審理的府之一。相關工作涵蓋跨境貿易與出入境、旅遊業經營,以及依伊斯蘭法原則審理的家事與繼承案件。
此地的家事與繼承案件所依據的原則與其他府不同——份額、繼承人與證據均然,直接套用他府做法往往自始即錯。我們依當地法院實際適用的原則進行評估,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赴沙敦府法院出庭。
我們出庭的法院
- •沙敦府法院
- •沙敦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9 區勞動法院(宋卡)
1130
公里距事務所
0.3M
人口
3
法院
沙敦市區、拉俄、寬敦、通瓦、他佩、麗貝島,及延伸至董裡與宋卡的地區
沙敦的服務
- 解僱與遣散費
- 勞動法院訴訟
- 工作規則與規章
- 糾紛談判
- 勞工保護與福利
常見問題——沙敦勞動與僱傭法
8 個常見問題
向勞動監察員投訴或直接向勞動法院起訴。根據工齡獲 30 至 400 天遣散費。
不當解僱指缺乏充分理由、未發書面警告或存在歧視——員工有權獲得額外賠償。
員工向勞動法院起訴無需繳納立案費——程式快捷且對勞工有特別保護。
中央勞動法院平均 4-9 個月;多數案件在 2-3 次開庭內通過調解和解。
僱傭 10 人以上的公司須在 7 天內向勞工福利與保護部備案工作規則。
費用取決於案件性質與複雜程度。我們在開始前總會提供明確的書面報價。初次諮詢免費
無委託——電話、電子郵件或 LINE 的初次諮詢均無委託,便於您評估情況後再決定。
取決於案件型別。我們在開始時即提供清晰時間表,並定期更新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