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敦
沙敦離婚案律師 — 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
泰國離婚有兩種途徑——協議離婚(在縣辦公室登記)與訴訟離婚(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起訴)。兩類我們均可代理,並處理相關事項:夫妻財產分割、子女監護、撫養費與臨時保護令。
沙敦離婚案律師的業務範圍
- 協議離婚——擬定離婚協議書併到縣辦公室登記
- 訴訟離婚——民商法典所列事由,例如通姦或與他人以配偶名義同居、行為不端、身體或精神虐待、惡意遺棄,或自願分居達法定期間
- 夫妻財產分割(含境外資產)
- 子女監護、撫養費與探視權
- 家暴情形下的保護令
- 涉外事項——簽證影響、子女國籍
辦理流程
- 1初步諮詢——梳理事實,選擇協議或訴訟路徑
- 2協商——財產、子女、撫養費
- 3達成協議——擬定協議書併到縣辦公室登記
- 4未達成協議——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起訴並參加庭前調解
- 5依判決執行撫養費或其他權利
所需檔案
- •結婚證
- •夫妻及子女身份證
- •財產檔案(地契、車輛登記、銀行賬戶)
- •離婚事由證據(訴訟離婚情形)
關於我們在沙敦
沙敦經旺巴贊陸路口岸及塔瑪朗碼頭海路(通往蘭卡威)與馬來西亞相連,主要旅遊地為麗貝島,並是四個在府級法院適用伊斯蘭家庭與繼承法、由達圖法官(Dato Yutithum)參與審理的府之一。相關工作涵蓋跨境貿易與出入境、旅遊業經營,以及依伊斯蘭法原則審理的家事與繼承案件。
此地的家事與繼承案件所依據的原則與其他府不同——份額、繼承人與證據均然,直接套用他府做法往往自始即錯。我們依當地法院實際適用的原則進行評估,由孔敬總部與曼谷分所承辦,並赴沙敦府法院出庭。
我們在沙敦出庭的法院
- •沙敦府法院
- •沙敦青少年與家庭法院
- •第 9 區勞動法院(宋卡)
沙敦市區、拉俄、寬敦、通瓦、他佩、麗貝島,及延伸至董裡與宋卡的地區
常見問題 — 沙敦離婚案律師
3 個常見問題
向青少年與家庭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須具備法定事由(如通姦、家暴、分居滿三年、未盡扶養義務)。我們協助收集證據並準備起訴狀。
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無需分割;婚後取得的財產及勞務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來源證明至關重要——我們協助清點資產並收集證據。
法院綜合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子女既有生活水平及與年齡相稱的開支。日後情況變更(如子女轉入私校)可申請提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