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勇
罗勇BOI 与外资公司设立律师 — 公司注册、FBL、友好条约、EEC
在泰国设立外资控股企业可经由多种制度:外资持股不超过 49% 的泰国有限公司(《外商经营法》下的默认形式)、可就受促进业务实现 100% 外资持股的 BOI 促进公司、用于 BOI 范围外业务的外商营业执照(FBL)、泰美友好条约(针对美国人),或 EEC 区结构。各路径在时间、成本、税务地位与持续报告方面各不相同。我们协助外籍投资者在签署任何租约前选定正确路径,随后办理注册及注册后合规。
罗勇BOI 与外资公司设立律师的业务范围
- 注册前架构——将合适的载体与您的行业、持股与税务目标匹配
- 泰国有限公司注册(含或不含外资少数股东)
- BOI 申请——资格审查、商业计划、获促进后合规
- 为非 BOI 业务申请外商营业执照(FBL)
- 为符合条件的美资控股实体办理泰美友好条约登记
- 为制造业与 S 曲线产业办理 EEC 区设立
- 设立后:税务登记、工作许可、用工合规与会计体系搭建
办理流程
- 1免费架构咨询——审阅业务模式、经营活动与持股目标
- 2选定合适载体并起草设立文件
- 3在商业发展部核名并注册
- 4视情况申请 BOI 促进、FBL 或友好条约登记
- 5办理税务登记、VAT、社保、工作许可并开立银行账户
所需文件
- •外籍创始人的护照
- •任何泰籍联合创始人的身份证与户籍
- •商业计划/经营活动说明(用于 BOI / FBL 申请)
- •注册办公地址证明——租约与房东同意书
- •实缴资本证明(最低门槛因结构而异)
我们在罗勇出庭的法院
- •罗勇府法院
- •第 2 区劳动法院
- •罗勇青少年与家庭法院
罗勇、春武里与尖竹汶
常见问题 — 罗勇BOI 与外资公司设立律师
3 个常见问题
对受限制业务而言,这是《外商经营法》下的默认规则——但存在合法的突破路径:BOI 促进(多数符合 BOI 条件的业务可 100% 外资持股)、外商营业执照、泰美友好条约(针对美国人),以及完全不属于 FBA 的非限制类业务。我们不会安排泰籍代持(名义)股东——那属违法——但会告知您就所经营业务最接近 100% 持股的合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