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SUWANVARA LAWFIRM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SUWANVARA LAWFIRM
SUWANVARA LAWFIRM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指南

品牌歸誰所有?在泰國設立公司時如何安排商標與智慧財產權歸屬

商標應由泰國運營公司還是境外控股公司持有?品牌先在海外上市時「申請在先」意味著什麼、如何把商標許可給泰國公司使用、員工與外包創作的歸屬,以及日後盡職調查會查什麼。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團隊8 分鐘閱讀

一個直到代價高昂才有人問的問題

外國創始人在泰國設立公司時,通常把註冊公司與品牌保護當作兩件事——先把公司辦了,商標「等有空再說」。

等到真正處理商標時,往往已經發生了三件事:品牌已經在經營、經銷商已經指定、而且已經有人提交了某項申請。

本文講的是在提交設立檔案之前就值得作出的結構性決定。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並非針對具體案件的法律意見。資金依許可安排流出泰國會產生稅務後果,簽署前必須先行測算——請把許可草案同時交給您的稅務顧問和我們,並參見外國投資人指南

1. 決定:商標由誰持有

由境外控股公司持有

  • 把品牌隔離在經營主體之外,當該主體被出售、重組或面臨索賠時尤為重要
  • 在泰國公司有本地股東時,把控制權留在創始方
  • 需要向下的許可鏈條;若收取特許權使用費,則涉及跨境付款

由泰國運營公司持有

  • 更簡單;沒有許可鏈條,沒有跨境使用費問題
  • 在某些促進或本地投資架構下更順暢
  • 把品牌繫結在一個您日後可能想出售、重組或登出的主體上

沒有普遍正確的答案。但有一個普遍錯誤的做法:在品牌已經開始經營時仍未作決定。

2. 無人決定時會發生什麼

三種常見且都可避免的失敗模式:

  • 創始人個人持有。 因為當時那樣最快。到第一輪融資時成為問題,若創始人日後失和則是嚴重問題。
  • 代理或經銷商註冊。 本地夥伴「幫忙」註冊,從此掌握了您進入市場的籌碼,在終止合作時最為尖銳。
  • 搶注。 第三方先於您提交與您相同的商標。取回是可能的,但緩慢、昂貴且不確定——與此同時您的上市被卡住。

3. 申請在先,對您意味著什麼

泰國採申請在先原則。權利一般隨在泰國的註冊而生,而非隨在別處的使用。

海外積累的聲譽在爭議中可能有作用,但依賴它比事先註冊更慢、更貴、更不確定。

實務結論:

  • 申請決定屬於市場進入的起點
  • 在指定經銷商之前、參展之前、任何公開發布之前完成申請
  • 考慮業務真正需要的類別,包括計劃擴充套件的相鄰類別
  • 在確定名稱之前先檢索——上市前改名不便,上市後改名昂貴

4. 把商標許可給泰國公司

若由境外主體持有商標,泰國公司需要一份書面許可——並且應在產生收入之前就存在。

許可需要寫清楚:

  • 範圍:哪些商標、哪些商品與服務、哪個地域
  • 獨佔性,以及泰國公司能否再許可
  • 品質控制,這是權利人保有品牌控制權的依據
  • 期限、終止,以及終止時庫存與物料如何處理
  • 是否收取使用費,以及計算基礎

我們見到的兩種失敗:完全沒有許可;以及泰國公司使用商標多年之後才補籤許可。兩者都會在未來的出售、融資或與本地股東的爭議中造成問題。

5. 泰國團隊創作的成果

不要假定自動歸公司所有。員工與獨立承包方情況不同,不同型別的智慧財產權也不同。外包方是外國公司最常出現缺口的地方 ——做標誌的設計師、做包裝的代理公司、寫應用的開發者。

可靠的解決辦法是合同化,早做則成本很低:

  • 僱傭合同中的轉讓條款
  • 每一份承包、代理與自由職業者協議中的轉讓條款,在工作開始之前簽署
  • 記錄創作了什麼、何時、由誰完成

在合作關係結束後補籤轉讓,是一場談判,而對方知道您需要它。

6. 日後盡職調查會查什麼

當您申請促進、引入投資或出售時,智慧財產權鏈條會被追溯:

  1. 每個商標歸誰所有,註冊名義是否正確
  2. 註冊是否覆蓋實際銷售的商品與服務
  3. 許可是否存在、是否已簽署、是否與業務實際運作一致
  4. 員工與外包轉讓是否到位
  5. 是否存在未了結的爭議、異議或第三方權利

在那個階段發現的缺口,要在時間壓力下修補,而且對方已知您的弱點。在設立階段處理,同樣的工作只是例行事項。

7. 設立前的創始人清單

  • 決定商標由誰持有,並把決定寫下來
  • 在確定名稱之前先做檢索
  • 在泰國按業務真正會用到的類別提交申請
  • 絕不讓經銷商或代理以自己名義註冊
  • 若由境外主體持有,先準備好許可協議
  • 從第一天起在僱傭與外包合同範本中加入轉讓條款
  • 把商標、申請、續展與許可集中登記在一處

小結

決定做錯的後果
商標由誰持有出售或重組時,品牌落在錯誤的主體裡
何時提交申請他人先行註冊,卡住您的上市
經銷商註冊合作方掌握您進入市場的籌碼
給泰國公司的許可商譽積累在一個沒有書面使用權的主體上
員工與外包智慧財產權標誌、包裝或程式碼其實不屬於您

所有這些在設立階段都很便宜,在盡職調查階段都很貴。清單上沒有一項會因為拖延而變得更容易。

我們在辦理公司設立的同時處理商標申請與智慧財產權架構,使歸屬決定一次做對並留下書面依據。初步諮詢免費,請致電 +66 92 254 2045,或在聯絡頁面留下情況。另見智慧財產權服務公司註冊


本指南由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撰寫 — 位於孔敬的律師事務所,成立於 1986 年。本文為一般性資訊,非針對具體案件的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商標應該由泰國公司還是境外控股公司持有?+

兩種都有人用,正確答案取決於您在最佳化什麼。由境外控股公司持有,可以把品牌隔離在泰國運營主體之外,這在該主體日後被出售、重組或面臨索賠時很重要,並且在泰國公司有本地股東時能把控制權留在創始方。由泰國公司持有則更簡單,不需要許可鏈條,也不涉及隨之而來的跨境付款,並且在某些促進或投資架構下更順暢。唯一肯定錯誤的做法,是在品牌已經開始經營時仍未作決定。

我們的品牌先在海外推出,這在泰國有保護作用嗎?+

本身沒有。泰國採申請在先原則,權利一般隨在泰國的註冊而生,而非隨在別處的使用。海外積累的聲譽在爭議中可能起作用,但主張它比事先完成註冊更慢、更貴、也更不確定。實務上的結論是:申請的決定屬於市場進入計劃的起點,而不是首批發貨或與經銷商洽談之後。

經銷商提出可以幫我們註冊商標,這有問題嗎?+

這是外國品牌在泰國最常遇到、也最具破壞性的問題之一。一旦您的經銷商或代理持有註冊,他們就掌握了對您進入市場的籌碼——尤其是在終止合作時,屆時是您在請求他們交還某樣東西。如果確實要由本地方持有任何權利,應有書面協議寫明係為您代持,並附隨時應要求轉讓的義務。以自己的名義註冊要好得多。

讓泰國公司使用我們的商標,需要書面許可嗎?+

需要,而且應當在產生收入之前就存在。許可確立了泰國公司的使用是經授權的,並保留權利人對品質與範圍的控制。沒有許可,您就有一家運營公司在為一個自己沒有書面使用權的商標積累商譽,這會在未來的出售、融資或與本地股東的爭議中造成問題,也可能使針對第三方的維權變得複雜。

泰國員工與外包方創作的成果歸誰?+

不要假定自動歸公司所有。員工與獨立承包方的情況不同,不同型別的智慧財產權也不同,而外包方正是外國公司最常出現缺口的地方。可靠的解決辦法是合同化:在僱傭合同以及每一份承包、代理與自由職業者協議中寫入轉讓條款,並在工作開始之前簽署。在合作關係結束之後再補籤轉讓,那是一場談判,而不是一項行政手續。

我們日後可能申請 BOI 促進或引入外部投資,這會有影響嗎?+

會提高做錯的代價。促進申請、融資輪次或出售時的盡職調查會追溯智慧財產權鏈條:每個商標歸誰、註冊名義是否正確、許可是否存在且彼此一致、員工與外包轉讓是否到位。在那個階段發現的缺口,需要在時間壓力下修補,而且對方已經知道您的弱點。在設立階段處理,同樣的工作只是例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