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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指南

向泰國個人業主購買二手公寓:把錢匯進來、外國人配額證明,以及過戶當天

房子已經看好,賣方是個人而不是開發商。沒有泰國銀行賬戶時如何正確匯入資金、管理處必須出具什麼、以及過戶當天在土地廳的流程順序。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房地產團隊9 分鐘閱讀

請從錢開始,而不是從房子開始

關於在泰國買公寓的指引,多數從房產講起。但對 向個人業主購買二手單元 的外國買家而言,第一個真正的問題通常不同:把錢以土地廳接受的形式匯入泰國。

這一步弄錯,房子再好交易也會停住。

本文專門討論個人賣方的二手交易。外國人能否擁有公寓以及一般框架見外國人在泰置產指南,本文從您找到房子與賣方之後開始。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並非針對具體案件的法律意見。費用、稅負與要求應在簽約前就貴方交易確認。

1. 把錢匯進來

在外國人配額購房中,土地廳需要證明購房資金 來自境外、以外幣抵達、並在泰國完成結匯,且檔案以買方名義出具。

決定這一步順利與否的要點:

  • 必須以外幣抵達 並在這裡結匯,而不是在境外換成泰銖再匯入
  • 匯款的 載明用途 很重要,應與購房相符
  • 匯入資金的 名義 必須與將登記為所有權人的人一致
  • 憑證必須能從收款銀行取得 且為所需格式,各家銀行出具的難易與快慢不同
  • 金額應覆蓋購房價款,且通常會比淨價多匯一些以覆蓋各項費用

如果您沒有泰國銀行賬戶,這並不妨礙購買,但會改變資金流的安排方式。可行的路徑不止一條,哪種合適取決於時間表與往來銀行。請在匯出任何款項之前定下來:以錯誤形式或名義抵達的匯款很難更正,可能延誤甚至阻礙登記。

請儲存全部檔案。您在出售的那天會再次需要這份檔案,若房子傳給家人,家人也會需要。

2. 支付定金之前:誰才是真正的業主

面對個人賣方,沒有法人對手方,也沒有專案結構。請獨立核實:

  • 登記所有權人與您實際打交道的人是否一致
  • 出售許可權,包括共有人
  • 夫妻財產狀態與必要時的配偶同意
  • 是否經繼承取得,若是,遺產是否已妥善處理
  • 是否設有抵押,如何塗銷
  • 同一單元是否已向他人作出承諾

3. 管理處必須確認的事

兩件,而且都在投入資金之前。

  1. 外國人配額狀態 — 該單元能否在樓宇獲准比例內過戶給外國人。接近上限的樓宇會改變交易條件,有時會終結交易。
  2. 欠費 — 公共維護費、維修基金及其他費用是否結清,未結部分由誰清償

請以書面形式索取。賣方的口頭保證不能替代,而這兩件事若在過戶當天才發現,最好的結果也是延期。

4. 定金與付款結構

沒有開發商,也沒有預設的資金監管。結構應當反映這一點:

  • 在寫明返還條件的書面協議下支付 適度定金
  • 尾款在土地廳以過戶登記為對價支付,而非在此之前
  • 在權屬狀態與管理處確認書到手之前,不讓資金脫離您的控制
  • 明確寫明若無法取得配額證明、或欠費金額較大時如何處理

5. 過戶當天在土地廳

流程概要:

  1. 雙方攜帶身份證件到場,外國買家的檔案可能需要翻譯
  2. 提交權屬檔案與管理處確認書
  3. 提交外幣匯入的憑證
  4. 按合同分擔繳納過戶時產生的各項費用
  5. 支付尾款
  6. 辦理過戶登記並更新權屬檔案

兩點實務提醒:預留時間。 土地廳不是一小時內辦完的流程,檔案上的缺口會在這裡浮現。以及 在合同里約定好費用分擔。 與一個急著拿錢的賣方在櫃檯爭論,是最糟糕的時刻。

6. 雙方爭執的費用

過戶時會產生多項費用,關於由誰承擔的做法是協商事項而非固定規則。有些按慣例分攤,有些落在一方,而賣方的稅務狀況會影響總額。

引發爭執的不是金額,而是 沒有約定。請在簽約前把分擔寫進合同。我們在審閱合同時會把適用於貴方交易的各項費用列清楚。

7. 完成後要儲存的檔案

永久儲存:

  • 買賣合同與收據
  • 匯款及外幣結匯憑證
  • 管理處確認書
  • 已登記的權屬檔案
  • 持有期間繳納費用的記錄

出售時會用到,尤其匯款憑證與日後把資金匯出泰國有關。若房子傳給繼承人,繼承人也會需要。

8. 若同時在申請長期居留簽證

對齊,而不是合併。 購房按賣方、管理處與土地廳的時間表推進;簽證路徑有自己的要求與節奏。

問題出在買家假定其中一件取決於另一件,或者為了等待移民結果而拖慢購房步驟。請在一開始就把兩條時間表告訴我們,我們會指出真正相互影響的地方。移民一側見簽證與工作許可指南

小結

階段容易出錯的地方
匯入資金以泰銖抵達,或名義不符,無法用於外國人配額
定金之前未核實賣方許可權、共有人或配偶同意
管理處配額已滿,或欠費在過戶當天才浮現
付款結構在沒有任何擔保的情況下憑信任支付大額
過戶當天從未約定費用分擔,在櫃檯爭論

在個人賣方的二手交易中,風險不在樓宇,而在對手方與檔案;而這兩者只要在資金移動之前處理,都是可控的。

我們為外國買家提供二手房過戶的全流程服務,從匯款安排、管理處確認書到土地廳出席。歡迎就貴方的購房案索取書面業務範圍與報價 — 請致電 +66 92 254 2045,或在聯絡頁面留下情況。律師費的一般說明見律師費用指南


本指南由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撰寫 — 位於孔敬的律師事務所,成立於 1986 年。本文為一般性資訊,非針對具體案件的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我沒有泰國銀行賬戶,還能買嗎?+

可以,而且這對尚未辦妥居留安排就先購房的人來說很常見。關鍵不在於您是否持有泰國賬戶,而在於資金以外幣抵達泰國、在這裡完成結匯,並以買方名義形成土地廳在外國人配額購房中會接受的憑證。安排這一資金流的方式不止一種,哪種合適取決於您的時間表與往來銀行。請在匯出任何款項之前先定下來:以錯誤形式或錯誤名義抵達的匯款事後很難更正,可能延誤甚至阻礙登記。

外國人配額證明是什麼,由誰出具?+

由樓宇管理處出具的檔案,確認該單元可以在樓宇獲准的外國人比例內過戶給外國人,在外國人配額購房時土地廳會要求提供。管理處同時也會確認該單元的公共維護費與其他費用是否已結清。這兩件事都應在投入資金之前確認,而不是留到過戶當天。接近外國人上限的樓宇,或欠費較多的單元,會改變交易條件,有時會終結交易。

向個人賣方購買與向開發商購買有什麼不同?+

最大的區別是沒有任何主體站在交易背後。開發商意味著法人對手方、標準合同與專案結構。個人賣方則意味著您面對的是一個自然人,其身份、處分許可權與夫妻財產狀態都必須獨立核實,而且預設沒有資金監管安排。好處是房子實際存在、可以看房;風險則從施工與交付轉移到對手方與權屬。

沒有開發商時,定金與付款應該怎麼安排?+

確保不超出您能核實或取得擔保的範圍付款。在寫明返還條件的書面協議下支付適度定金,隨後在土地廳以過戶登記為對價支付尾款,是通常的做法。我們不建議的是基於信任的大額預付,以及任何在權屬狀態與管理處確認書到手之前就讓資金脫離您控制的安排。

過戶費用由誰承擔?+

過戶時會產生多項費用,泰國關於由誰承擔的做法是協商事項而非固定規則。引發爭執的不是金額,而是沒有約定。請在簽約前把分擔寫進合同,而不是在過戶當天於櫃檯爭論。我們在審閱合同時會把適用於貴方交易的各項費用列清楚。

我同時在申請長期居留簽證,會有影響嗎?+

這是兩條並行的工作,應當彼此對齊而不是合併。購房有自己的時間表,由賣方、管理處與土地廳決定;簽證路徑有自己的要求與節奏。問題出在買家假定其中一件取決於另一件,或者為了等待移民結果而拖慢購房步驟。請在一開始就把兩條時間表告訴我們,我們會指出真正相互影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