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收入中斷、車或房的分期付款還不上時,許多人擔心被收回還要揹債。瞭解權利能幫您更好決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被收回不等於事情結束
在分期付款(租購)合同下,所有權在付清前歸融資方。依條款違約時,出租方可收回標的並拍賣。若拍賣所得低於剩餘欠款,可能被要求補「差額」——但所索金額須公平合法,許多情況下可抗辯或協商降低。
開始還不上時該做什麼
- 不要失聯——在違約前聯絡融資方協商重組或暫緩付款。
- 保留全部檔案——合同、分期收據、催告函、解約通知。
- 核查收回與拍賣程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合同。
- 在律師核實前不要簽署差額確認。
若被起訴追討差額
被起訴追討拍賣後的差額時,律師會核查計算是否正確與公平——許多案件以協商分期、金額可承受而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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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即將被收回財產或被追討差額,請諮詢我們的團隊,規劃協商方案並保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