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為嫌疑人的人最常問的問題不是“會坐牢嗎”,而是一些影響日常生活的小問題:還能回外府老家嗎?還能出國工作嗎?還能找新工作嗎?那如果想出家呢?
簡短的回答是:被列為嫌疑人並不會自動剝奪所有權利。真正限制生活的,往往不是“嫌疑人”這個身份,而是與臨時釋放捆綁的條件,以及尚未了結的傳票或逮捕令。
必須區分清楚的三個層級
第1層:在案件中的身份 被指控、被立案偵查,或被起訴為被告。這一層本身並不會限制日常生活中的任何事情。
第2層:臨時釋放的條件 這才是真正施加限制的層級,例如:未經許可不得出境、須按規定期限報到、不得接近受害人。違反這些條件會導致臨時釋放被撤銷,並沒收擔保物。
第3層:尚未處理的令狀 如果存在尚未處理的逮捕令,風險會在通過檢查站時顯現,例如移民檢查站,或因其他事由被查驗時。
很多人擔心第1層(其實它並不限制任何事),卻不知道自己其實受制於第2層和第3層的哪些約束。
出行
在國內一般可以,除非規定了特定條件。至於出國旅行,必須始終先檢查臨時釋放的條件。如果有必要,例如工作或醫療,請提前提交附有證明檔案的許可申請。
不應該做的是去機場試試,因為如果附帶條件或有未結的令狀,後果不僅僅是無法出行,還會影響整個臨時釋放狀態。
求職
被指控並不等於被判有罪,法律原則推定一個人無罪,直到案件最終判決。
在實踐中,有些僱主要求求職者進行背景調查,這與法律狀況是兩回事。應該做的是瞭解自己在系統裡有哪些記錄,並且在案件結束後,核查案件結果是否被正確記錄。
至於已經在做的工作,僅僅因為被提起刑事訴訟(且與工作職責無關)而解僱,且案件尚未終審,這是可以提出異議的。
出家
出家受戒有僧團戒律規範,獨立於國家法律,其中規定了求戒者的資格,包括涉及刑事案件中作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情形。因此,在涉訴期間想要出家的人必須直接詢問戒師或當地僧團負責人,而不能只問律師。
而且無論結果如何,法院的庭審日期和臨時釋放條件均照常進行。出家不會中止案件。
最令人疏忽且損失慘重的事
未事先通知而不出席:導致被簽發逮捕令並沒收擔保金,儘管若提前說明理由,本可延期。
遷居而不通知:導致傳票或出庭通知無法送達,進而變成未按約出庭。
輕信口頭說辭認為案件已了結:卻沒有書面確認。
不知道自己附帶哪些條件:因為從未閱讀申請臨時釋放當天簽署的檔案。
今日應做事項
- 把所有與案件相關的檔案收集在一起,尤其是臨時釋放檔案。
- 將所有開庭日期寫入日曆,並提前設定提醒。
- 檢查是否有禁止出境或需報到等條件。
- 如實告知實際可聯絡到的地址。
- 如有必要出行或任何變動,請通過律師提前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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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一般性資訊,不構成針對特定案件的法律意見。每個案件的條件各不相同,請以您本人案件的檔案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