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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

租房、租屋、租店面:承租人與出租人常被誤解的權利

押金不退、扣留物品、突然驅趕、漲租——常見的租賃糾紛,以及雙方應瞭解的權利。

作者 法律顧問團隊May 12, 20261 分鐘閱讀
租房、租屋、租店面:承租人與出租人常被誤解的權利

租賃糾紛在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都很常見——從押金不退、扣留物品,到突然終止合同。瞭解合同與法律上的權利,能讓您不吃虧。

押金何時退還

押金用於擔保損害。租約結束且無超出正常使用的損壞時,出租人應退還押金。任何扣減都須有正當且可證明的理由,而非任意扣留。入住與退租時的房屋/財物狀況證據,尤為重要。

常見糾紛

  • 押金不退或超額扣減
  • 出租人扣留物品或換鎖以逼迫付款——這有法律界限須注意
  • 不依合同突然終止/驅趕
  • 承租人拖欠租金或損壞財物

應該怎麼做

  1. 以書面訂立租約——明確租金、押金、期限與條件。
  2. 入住與退租時拍攝房屋/財物。
  3. 保留每一筆付款與往來記錄。
  4. 在扣留物品、換鎖或終止前,核查是否合法。

📌 延伸閱讀:民事訴訟與合同糾紛

無論您是承租人還是出租人,若有糾紛,請諮詢我們的團隊,瞭解權利、找到正確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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