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最常问的问题之一是:“现在就把土地赠给孩子好吗?这样以后就不会有麻烦了。”答案是可行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也是不错的选择。但必须先了解,生前赠与与立遗嘱,两者不只是时机不同,而是在几乎所有法律后果上都存在差异。
两种选择,结果有何不同
| 赠与(现在就过户) | 遗嘱 | |
|---|---|---|
| 所有权 | 登记后立即转移 | 在立遗嘱人去世前仍归其所有 |
| 事后反悔 | 很难做到 | 可随时修改或重新订立 |
| 去世后手续 | 无需,因为已经完成 | 继承人须进入遗产管理程序 |
| 受赠人的债权人 | 可以对该财产强制执行 | 尚未涉及,直到继承发生 |
| 赠与人还能使用吗 | 须另行约定并登记权利 | 可正常使用至最后一刻 |
赠与须登记方为有效
赠与不动产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向主管官员办理登记。在亲属间口头承诺赠予、写在纸上,或将地契交给对方保管,均不能转移所有权。
常见的情况是,父母对每个子女说“这块地已经给某人了”,但从未去土地厅办理手续。父母去世后,该土地仍属于遗产,所有继承人都有份额,这与大家一直以来的理解并不相符。
最容易被忽视的注意事项
赠与人没有住所。把整栋房屋赠给子女,却没有为自己登记居住权或用益权。当关系发生变化,或子女把房屋转卖时,赠与人依法无权继续居住。如果想住到最后一刻,应当在过户的同时办理权利登记,而不能只指望子女的孝心。
子女有债务。过户之后,该财产属于子女,子女的债权人可以强制执行。
只过户给一个人,而不告知其他家人。这在法律上可行,但在实践中往往是兄弟姐妹之间互相起诉的开端——声称赠与人在过户当天受骗,或神志不够清醒。
在健康状况已经不佳时才过户。越接近人生终点,过户事后被质疑的可能性就越高。如果确有必要在那个时候过户,应当有明确的证人和文件作为佐证。
费用与税收
直系长辈与直系晚辈之间的土地转让,其费率标准与税务处理方式不同于一般买卖交易,且相关条件和细则会不时更新。在确定过户日期前,应向当地土地局和税务顾问咨询,因为选择不同的过户方式会影响后续的税费负担。
许多家庭采用的中庸之道
- 转让时同时为让与人登记用益权或居住权 子女取得所有权,父母仍健在并可依法使用和享有收益
- 将财产分成两部分 无争议的财产直接转让,尚未确定的财产写入遗嘱
- 始终同步订立遗嘱 即使已转让部分财产,剩余财产仍需有人管理
- 在世时让所有人知情 大部分遗产纠纷始于感觉被隐瞒,而非分割内容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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