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原則:專案必須列入清單
BOI並不鼓勵所有投資額大的業務,只鼓勵名稱列入鼓勵專案清單的業務。現行清單是投資促進委員會第9/2565號公告,與規定政策和標準的第8/2565號公告配合使用。兩份公告均適用於佛曆2566年(2023年)1月3日起提交的申請。
清單會不定期修訂。佛曆2568年至2569年(2025年至2026年)間,多份公告修訂了各類專案的條件,其中第4/2568號公告新增要求:生產工藝必須先進且具有足夠的實質內容。因此,在提交申請之前,務必以最新公告核對專案條件,而不是依據多年前釋出的概要。
專案清單的10大類
| 類別 | 類別名稱 |
|---|---|
| 1 | 農業、食品和生物技術產業 |
| 2 | 醫療產業 |
| 3 | 機械和汽車產業 |
| 4 | 電器和電子產業 |
| 5 | 金屬和材料產業 |
| 6 | 化工和石化產業 |
| 7 | 公用事業 |
| 8 | 數字產業 |
| 9 | 創意產業 |
| 10 | 高附加值服務 |
每一大類又分為若干子專案,例如某一種產品或某一種服務,每個專案都載明各自的優惠組別和條件。因此,同一大類中的兩種製造業務,享受的優惠可能大不相同。
外國投資者常問的專案示例
| 專案 | 條款 | 組別 | 主要條件 |
|---|---|---|---|
| 軟體開發、數字平臺或數字內容 | 8.1.1 | A2 | 泰籍IT人員薪酬每年不少於150萬泰銖 |
| 資料中心(Data Center) | 8.2.1 | 以公告規定為準 | IT裝置電力容量不少於2兆瓦,並獲得ISO/IEC 27001標準認證 |
| 國際總部(IBC) | 10.1.2 | B | 實繳註冊資本不少於1000萬泰銖;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 |
| 國際採購中心(IPO) | 10.1.3 | B | 實繳註冊資本不少於1000萬泰銖 |
| 研究與開發 | 10.2 | A1 | 以公告規定為準 |
| 工程設計 | 10.3 | A1 | 泰籍員工不少於70% |
| 科學實驗室 | 10.4 | A1 | 以公告規定為準 |
| 標準校準中心 | 10.5 | A1 | 以公告規定為準 |
此表僅為清單中的示例,並非全部專案。第1類至第6類的製造業務有大量子專案,優惠組別取決於產品。外國投資者十分關注的數字業務和服務業務,另在BOI指南:軟體、數字業務與IBC中說明。
清單之外的業務
業務若未列入清單,無論投資多少都不能申請鼓勵。最常見的情形是買賣業務:現行清單不把貿易作為獨立專案予以鼓勵,貿易只有在屬於清單所開放專案的一部分時才獲鼓勵,例如IBC必須在向關聯公司提供核心服務的同時進行貿易,而第8.1.1條的軟體開發則把零售和批發銷售排除在範圍之外。
對於不符合清單的業務,外國公司剩下的途徑是外國人經營業務許可、美國投資者適用的美泰友好條約,或經營《外國人經商法》附表之外的業務。這些途徑在外國人在泰國持股100%指南中有比較。
A1+至B優惠組別
| 組別 | 企業所得稅免稅期 | 額度 |
|---|---|---|
| A1+ | 10至13年 | 不設上限 |
| A1 | 8年 | 不設上限 |
| A2 | 8年 | 不超過投資額的100%,不含土地和流動資金 |
| A3 | 5年 | 不超過投資額的100% |
| A4 | 3年 | 不超過投資額的100% |
| B | 無 | 免除機器關稅,以及出口生產所用原材料的關稅1年 |
所有組別都享受《投資促進法》規定的非稅收優惠,包括:引進外國技術工人和專家及其配偶和被撫養人(第25條);獲准在核定職位上工作(第26條);為經營業務擁有土地所有權(第27條);以外幣匯款出境(第37條)。
所得稅免稅期自獲鼓勵業務取得收入之日起算(第31條),來自享受所得稅免稅業務的股息無需計入應納稅額的計算(第34條)。
按專案價值和選址額外增加的優惠
第10/2565號公告規定,對在有益於國家的事項上投資或支出的專案,額外免徵所得稅1至5年,這些事項包括:研究與開發、使用國內開發技術的許可費、設計、支援科學技術機構、高階技能培訓或接收實習生,以及發展本地創業者。在前三年的研發支出不少於銷售額的1%或2億泰銖的專案,免稅期合計最長可達13年,且不設上限。
選址同樣有影響。專案設在獲鼓勵的工業園區或工業區內,所得稅免稅期額外增加1年;專案設在人均收入較低的20個府,額外增加3年。免稅期合計不得超過13年。
幾乎適用於所有專案的最低條件
- 最低投資額:不少於100萬泰銖,不含土地和流動資金,但專案另有規定的除外。部分以知識為主的專案改以每年員工薪酬作為標準。
- 增加值:不少於收入的20%。個別專案例外,如農業與食品、電子及零部件,採用10%的標準。
- 負債權益比率:新設專案不超過3比1。
- 機器裝置:必須是新機器。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的境外二手機器,在取得效能證明書後可以使用。使用年限超過5年但不超過10年的機器可以使用,但不計入免稅額度,且二手機器不享受進口關稅豁免。
- ISO 9000或ISO 14000標準:投資額達到1000萬泰銖及以上的專案,必須在全面投入運營之日起2年內取得。未取得的,免稅期縮減1年。
- 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額超過20億泰銖的專案須提交。
外資股東持股比例
第8/2565號公告第7條規定,屬於《外國人經商法》附表一的專案,必須由泰國籍人士持股不少於51%。附表一包括種稻、種植農作物和果園、畜牧以及在泰國水域捕魚。因此,第1類中的部分農業專案必須把股權結構安排為泰國人佔多數。附表二和附表三所列專案不限制外資持股比例,除非委員會另有規定。
部分措施專門面向泰國人的中小企業,例如把最低投資額降至500,000泰銖的中小企業措施,但要求泰國籍人士持股不少於51%,且有權簽字的董事多數須為泰國人。因此,外國公司不能適用這些措施。
判斷貴公司業務能否申請BOI的步驟
- 明確寫出公司將做什麼:生產什麼或提供什麼服務、面向誰,以及哪些環節在泰國完成。
- 在第9/2565號公告及最新修訂公告中找到對應的專案。
- 閱讀該專案的專門條件,如最低投資額或薪酬、必須具備的生產工藝,以及開始運營的期限。
- 核對一般條件:增加值、負債權益比率、機器裝置和ISO標準。
- 核對業務是否屬於《外國人經商法》附表一,以確定可以採用的持股比例。
- 檢視按專案價值和選址額外增加的優惠,然後再決定專案選址。
核查清單
- 所選專案的名稱列入最新版清單。
- 清楚該專案的優惠組別和免稅額度。
- 最低投資額或薪酬達到標準。
- 增加值、負債權益比率和機器裝置符合條件。
- 外資持股比例可按計劃實現。
- 投資額達到1000萬泰銖及以上的,已規劃取得ISO標準。
- 已考慮研究、培訓和選址帶來的額外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