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交之前:必須能回答的三個問題
申請BOI並不是從表格開始的,而是從弄清楚你的業務屬於BOI促進清單中的哪一類業務開始,因為業務類別幾乎決定了後面的一切。選錯類別的申請未必會被直接駁回,但最終獲得的優惠和條件將與實際業務不符。
- 該業務在清單上嗎?屬於哪一組? 現行清單是投資促進委員會第9/2565號公告及其修訂。每個業務類別都有自己的優惠組別和特定條件。詳情見我們的可申請BOI的業務指南。
- 專案符合一般條件嗎? 第8/2565號公告規定,最低投資額不少於100萬泰銖,不含土地和流動資金,業務類別另有規定的除外。新專案的負債與資本比例不得超過3比1,投資額超過20億泰銖的專案須附可行性研究報告。
- 外資持股比例允許嗎? 屬於《外國人經商法》附表一的業務,泰國人持股不得少於51%。其他業務,外國人可以全資持有,除非其他法律或委員會另有規定。如果你不確定該走哪條路,請閱讀我們的100%外資持股路徑對比指南。
這些問題在遞交前都可以諮詢BOI官員,地點包括曼谷辦公室、地區辦公室和一站式投資服務中心。
誰來遞交申請
最終獲得促進證書的主體必須是在泰國註冊的法人,例如有限公司。但不必在遞交前就成立公司。自然人可以先以本人名義遞交申請,再在辦公室通知的期限內完成公司註冊。
這對尚未來泰國設立公司的投資者很方便。需要注意的是,之後成立的公司的股東結構應與申請中申報的一致。如果持股比例或共同投資者在途中發生變化,必須通知辦理變更;如果有多位創始人,應先把股份安排談妥。這一點在我們的BOI公司多位外國創始人持股指南中有說明。
按BOI手冊的流程
- 瞭解資訊並諮詢官員。 選擇業務類別,核對條件,準備專案資料。
- 線上遞交申請。 通過boi-investment.boi.go.th的e-Investment Promotion系統遞交。系統支援Chrome瀏覽器。部分型別的申請,例如某些提高生產效率的措施以及業務轉讓,仍在該系統之外遞交。
- 說明專案。 自遞交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約定官員說明專案。可以親自說明,也可以通過視訊會議進行。
- 分析與審議。 官員分析專案,並可能要求補充資料,然後按專案規模提交給有權審議的人員。
- 通知審議結果。 辦公室自會議紀要獲得確認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決議。
- 接受決議。 自收到通知決議的函件之日起1個月內,通過促進證書系統辦理。
- 申請促進證書。 自接受決議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檔案齊備後,辦公室在10個工作日內簽發證書。
按投資額劃分的審批期限
| 投資額(不含土地和流動資金) | 審批期限 |
|---|---|
| 不超過2億泰銖 | 40個工作日 |
| 超過2億泰銖但不超過20億泰銖 | 60個工作日 |
| 超過20億泰銖 | 90個工作日 |
這一期限自辦公室收到完整資料之日起算,而不是自你在系統中點選遞交之日起算。因此在實踐中,最耗時的因素在申請人一側:專案說明之後需要補充提交的資料。
點選遞交前應準備的資料
通過得快的申請,是已經預先回答了官員問題的申請。遞交前應備齊的資料包括:
- 與清單相符的業務類別以及產品或服務,並附年產能或服務範圍。
- 生產流程或服務步驟,說明在泰國實際做了什麼,以及增值符合標準。2568年(2025年)公告增加了一項條件,即生產流程必須先進並具有足夠的實質性。
- 分項列示的投資預算,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和流動資金,與最低投資額和負債與資本比例相一致。
- 機器清單,註明新舊,因為舊機器在機齡和效能證明書方面有條件限制。
- 人員計劃,包括泰籍員工人數,以及需要外籍技工或專家的職位。
- 專案選址,它影響基於地區的額外優惠,以及工廠許可和環境方面的事項。
- 股東結構和資金來源,包括外資比例。
導致申請延誤或結果不如所願的環節
業務範圍寫得過寬或過窄。 促進證書與所述的產品或服務及產能掛鉤。範圍之外的收入不享受稅收免除。先寫寬一點並沒有用,因為官員會一直追問細節直到清楚為止。而寫得過窄,則意味著日後要申請變更。
投資數字前後對不上。 投資預算、資金來源和負債與資本比例必須互相吻合。數字自相矛盾的申請,通常會被要求補充資料,審批期限自資料齊備之日起重新計算。
考慮開始產生收入的日期太晚。 《投資促進法》第31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免稅期自促進業務首次取得收入之日起算。因此,規劃何時開始產生收入是申請BOI的一部分,而不是拿到證書之後才去想的事。
忘記批准後的期限。 1個月內接受決議和6個月內申請證書,是公司最常錯過的期限,尤其是在經辦申請的人與經辦批准後事務的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時候。
申請中沒有安排外籍人員。 引進外籍技工和專家與專案中獲批的職位掛鉤,而辦公室2568年(2025年)的公告對自2569年(2026年)起簽發的促進證書增加了標準。應在遞交時就規劃好職位。
獲得促進證書之後
促進證書並不是工作的終點,而是一整套新條件的起點。根據2025年BOI手冊,公司必須在30個月內完成機器進口,並在自證書籤發之日起36個月內申請全面投產。可以按規則申請延期,但部分業務的期限更短且不能延期。在此期間,必須通過e-Monitoring系統報告進展。
經營《外國人經商法》附表二或附表三業務的外國公司,還必須通知商業發展廳,以申請第12條規定的證書。獲證後的條件見我們的獲得促進證書後的條件指南。
遞交申請前的檢查清單
- 確認業務類別、優惠組別以及該類別的特定條件。
- 核查最低投資額、負債與資本比例以及按標準要求的增值。
- 核查允許的外資持股比例,並讓創始人之間把股份安排談妥。
- 準備分項投資預算、機器清單和人員計劃。
- 選定專案選址,並核查所需的其他許可,例如工廠許可。
- 規劃開始產生收入的日期,使其與免稅期相適應。
- 指定專人負責1個月內接受決議和6個月內申請證書這兩個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