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解答大家在來電前最常詢問的問題:我的事務需要律師認證嗎?認證之後接收方會接受嗎?
律師公證的內容是“簽署行為和檔案本身”,而非“內容的真實性”
先理解這一點,其餘內容就會容易得多。出具簽名及檔案認證的律師,可在以下事項中進行公證:
- 簽名:確認簽署人確為本人,且系當面簽署
- 副本:確認與所出示的原件一致
- 譯文:確認與原文一致
- 宣誓與證詞:確認當事人已當面宣誓或作出陳述
- 公司檔案的狀態:供向國外政府機構或商業夥伴出示使用
不予公證的是檔案內容的真偽。陳述人仍須對自身所書寫的內容自行承擔責任。
實際常用情形
需要送往國外使用的檔案
- 遞交簽證申請、申請留學或向國外機構提交檔案
- 開設賬戶、投資或與國外金融機構進行交易
- 授權委託書,委託身處另一國家的人代為辦理
- 用於設立子公司、註冊分公司或與外國合作伙伴簽訂合同的公司檔案
- 在外國法院程式中使用的證詞或證明書
國內業務中當事人需要更多保障的情形
- 高價值交易中的授權委託書
- 當事人之間需要確認確已簽名的協議記錄
- 需要確認簽署人身份真實且自願簽署的檔案
人們最常犯錯的地方:目的地要求到哪一步
律師認證只是第一步,不是全部。很多情況下,目的地還要求再加兩層:
- 外交部領事司的公證認證
- 目的地國家大使館的認證
具體需要到哪一步,取決於接收檔案的國家和機構,沒有一個答案適用於所有情況。最省時的做法是先向目的地機構索要書面答覆,確認需要哪種檔案、是否需要翻譯、需要認證到哪一層,然後再開始辦理。
幾乎所有需要返工的情況,都是因為先辦完了才去問目的地。
需要準備什麼
- 檔案原件,而非影印件,因為副本認證必須與原件核對
- 簽署人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原件
- 使用目的資訊:檔案將用於哪個機構、哪個國家,以及何種用途
- 接收機構的表格(如有),因為有些機構已經規定了固定措辭
- 簽署人本人:簽名認證業務必須本人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辦
如為法人檔案,請一併準備最新的公司註冊證書及證明簽署人許可權的檔案。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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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提前簽署檔案 對於簽字認證服務,必須在認證人面前簽字。如果已經提前簽好,通常需要重新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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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姓名的拼寫是否與護照一致 特別是將要用於國外的檔案。姓名拼寫不一致是無需檢視內容就會被拒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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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附帶檔案的時效 許多機構規定公司註冊證明或登記檔案必須在不超過一定期限內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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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委託書必須明確許可權範圍 如果寫得太寬泛,接收方可能不予接受;如果寫得太窄,受託人可能無法辦理必要事項,最終不得不重新辦理。
我們的服務
本所有已向泰國律師協會註冊的律師,可作為簽名和檔案認證人,提供簽名認證、副本認證、翻譯、宣誓及證詞、授權委託書和公司檔案認證服務,並提供泰文-英文-中文認證翻譯,以及協調領事司和目的地大使館的公證認證事宜。
服務詳情請見檔案認證和翻譯服務
延伸閱讀
本指南由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編制 — 成立於佛曆2529年,總部位於孔敬,在曼谷設有分所。本內容僅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針對特定個案的法律意見。各目的地機構的要求不盡相同且可能發生變化,辦理相關事宜前,請與目的地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士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