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SUWANVARA LAWFIRM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SUWANVARA LAWFIRM
SUWANVARA LAWFIRM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商业法律

公司注册:实际步骤与签约前需做的决定

即将开创自己的事业,但不确定应该注册公司、有限合伙,还是办理商业登记——本文介绍实际步骤、需要准备的信息和文件,以及公司设立之日起开始产生的义务。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商业法律团队2026年8月11日17 分钟阅读

阅读前

本指南是为 泰国籍企业主 编写的。如果您或您的合伙人是外国人,关于持股比例和许可证的规定会有很大不同,请改阅 外国人在泰国投资指南

⚠️ 本指南中最重要的提醒 已注册但未实际使用的公司,不会自行消失。 只要尚未完成注销登记和清算程序,公司每年仍然必须结账、向商业发展厅报送财务报表,并向税务厅报税——即使一分钱收入都没有。放任多年不管,会产生累积罚款,等到日后注销时还要面对一大堆积压的补办工作。不要为了以防万一而提前注册公司。

注册什么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หจก.)还是商业登记

商业登记(以个人名义经营,且须在商业经营属于公告规定范围内时进行注册) — 以本人名义经营,不会产生新的法人实体,年度负担最少,但不进行责任分离,企业债务完全是您的个人债务。

常见的误解是,认为所有以个人名义谋生的人都必须办理商业登记。事实上,法律仅规定属于范围内的商业经营才需要登记。根据商业部2567年版公告,需要登记的商业经营包括:按公告规定标准销售商品、为商品充当经纪人或代销代理人、生产商品并销售所生产的商品,以及通过互联网网络系统以电子媒介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因此,在线销售者通常符合条件,而某些专业从业者或不在列表中的业务可能无需登记。应先与受理登记的本地办公室核实您的业务性质,不要对两种情况都一概而论。

接下来的问题是:经营者已注册为法人后,是否还需再办理商业登记?这一点不要自行根据文章或道听途说下结论,因为需要登记的商业经营名单和获得豁免的经营者群体,是由商业部公告确定的,而该公告已被废止并重新发布多次。许多普通网站上残留的信息引用的是已被废止的公告版本。在决定之前,请与当地受理商业登记的办公室核实您的业务性质和法人形式,或请顾问根据当时有效适用的公告版本为您核查。

有限合伙企业(หจก.) — 是法人实体,其中有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合伙人,以及对企业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的无限责任合伙人。而且法律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是无限责任合伙人。许多人选择 หจก.(有限合伙),是因为认为它既然是法人就安全了,但实际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责任是无限的。

有限公司 — 是与您本人分离的法人实体。股东仅在其尚未缴足的股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股份可以转让,可以接纳新的共同投资人,也是银行和大企业最熟悉的组织形式;但代价是年度负担更重。

这四件事不是一回事,也不能互相替代 商业登记 ≠ 法人设立登记 ≠ 增值税登记 ≠ 特定行业经营许可证。每一项都有各自的负责机构和时限。拥有其中一项并不等于已经齐全。

注册有限公司的实际步骤

初步信息与文件 — 以下清单是必须在开始填表前商定完毕并收集齐全的 信息和身份证明文件,而不是申请书中的官方文件清单。

  • 发起人、全体股东及全体董事的身份证
  • 公司名称及备用名称
  • 总部所在地及位置示意图
  • 注册资本、每股面值以及各股东之间的股份分配
  • 董事权限:谁有权签名使公司受约束,以及须由几人共同签名
  • 经营宗旨

而实际递交的官方文件要多得多,至少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组织大纲、表格 บอจ.3(设立登记表)、表格 บอจ.5(股东名单表)、公司设立会议通知及会议记录、由董事签字确认的股款收讫凭证、总部位置示意图;此外,在注册资本超过500万泰铢或有外国人参与公司的情况下,还需提供补充文件。

场所使用同意书不是公司设立申请在所有情况下都需要的标准文件 很多人以为从登记之日起就必须一直备有。事实上,这套文件更多是在后续环节中被要求,例如办理增值税登记时、以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时,或申请特定营业许可证时。应当提前准备好,因为一定会用到,但不要误以为它是公司设立的条件。

1. 预订法人名称 — 通过商业发展厅的法人电子登记系统提交,该系统目前的名称是 DBD Biz Regist。经登记官批准的名称,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如果未在此期限内申请登记,该名称即失效,必须重新预订,而且届时可能已被他人抢先预订。这一步几乎没有人做的事,是核查名称是否与他人的商标冲突。登记官批准名称并不意味着有权把它当作品牌使用。参见品牌所有权指南

2. 公司组织大纲 — 载明名称、总部所在地、经营宗旨、资本和股份划分,以及发起人名单;发起人必须是自然人,且每人须至少认购一股。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发起人即可设立公司,而原规定为三人。

3. 召开设立会议 — 批准公司章程、任命董事并确定董事权限,以及委任审计师。公司章程是对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的内部规则。许多公司直接套用现成模板而不阅读,事后才发现股份转让规则与当初约定不符。

4. 催缴股款 — 必须至少缴付每股面值的25%。这句话经常被误读:它不是总资本的25%。不允许一部分股份全额缴足、另一部分股份则分文不缴。

5. 办理设立登记 — 登记官受理登记后,公司即成为法人并获得法人登记号,该号码同时用作纳税人识别号。目前,公司组织大纲登记与公司设立登记可以在同一天内一并完成。但如果您没有采用一天办结的方式,而是另行召开设立会议,董事必须在设立会议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超过该期限,法律即视为公司并未成立,已收取的股款须全额退还给认股人,并且整个流程必须重新开始。

6. 取得法人登记号后立即办理的事项 — 申请公司注册证明书 / 以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并自第一天起使用,不要把客户款项收进个人账户 / 安排会计人员 / 有员工后办理雇主登记 / 符合条件时办理增值税登记 / 如需特定营业许可证则提出申请 / 核查您的业务是否也需要办理商业登记

注册资本:它约束什么,不约束什么

注册资本并不意味着必须把那一笔钱留在账户里。已缴付的股款是公司可正常用于经营活动的资本。真正有约束力的是尚未缴足的部分,这是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如果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未缴部分就是债权人看得见的资产。因此,注册资本定得很高而实际投入很少是有代价的。注册资本应根据实际需要的资金和交易伙伴的条件来设定。

关于催缴未缴部分,许多人以为这完全取决于公司章程怎么写,但这与法条并不一致。主要规则直接来自法律。

董事可随时要求股东缴付尚未缴清的股款,除非股东大会已另行决议(第1120条),并且每次催缴都必须以挂号信向股东发出通知,至少提前21天于规定缴款日之前,载明应缴金额、时间及地点(第1121条)。

这一规定的实际影响有两面。一方面,拖欠股款的股东并不会因为多年无人催缴就高枕无忧;当新一届董事或清算人提出要求时,仍然必须筹钱支付。另一方面,董事一方也不能突然催缴,必须按正确方式发出通知并留出法定期限。通过 Line、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的方式通知并不稳妥,因为如果将来就要利息或没收股份发生争议,公司一方若无法证明已依法通知,将立即处于劣势。如果想设定不同于这种默认规则的约定,最安全的做法是让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明确确定,因为第1120条直接将例外情形写为“股东大会另行决议”。仅指望章程条文,日后很可能就要争论该条文是否覆盖到相关情形。

后续可以增资,但必须采用特别决议,其通过需要不低于出席且有权表决的股东的表决权的四分之三,而不是全部股份的四分之三。这一区别在部分股东不出席会议时尤为重要。

股东结构:家族企业最常崩坏之处

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名字具有实际法律分量。 许多公司为了凑足人数,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名字登记上去,内部却默认实际所有者只有一人。但公司股东名册上挂号的人,才是享有表决权、有权收取股息,并在其死亡时股份构成遗产的股东。问题往往在某人去世、离婚或因个人债务被扣押财产,股份落入外人之手时爆发。参见离婚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指南

但必须明确区分两类文件,因为业内常将二者混用,导致普遍误解。

文件是什么法律效果
公司股东名册公司必须自行编制并保存的登记簿,记录股东姓名、股份数量以及每次股份转让。记名股份的转让,只有在该转让已载入公司股东名册后,才能对公司或第三人主张(第1129条)。
บอจ.5 表格(股东名单)董事按法定期限向登记官提交的股东名单副本。属于向登记官的报告;提交该文件既不创设权利,也不证明任何人的股东资格。

切勿误以为 บอจ.5 是股东资格证明文件。 它只是董事向登记官提交的名单副本。认定股份权利,应结合转让证书、公司股东名册及相关事实综合判断。

在实践中,买卖或受让股份时,不能满足于“已经改好 บอจ.5”这样的说法。记名股份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采用的形式,必须依法作成转让证书,即书面形式,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签字,并至少有一名证人签名证明。此后,公司须将该转让记载于股东名册。上述手续齐全后,才能依据第1129条对公司及第三人主张。而提交新版 บอจ.5 只是事后依义务报送,并非转让行为本身。反过来,如果这三层文件相互矛盾,应当查看转让证书和公司股东名册,而不能以报送政府的文件为最终依据。

始终保持股东人数不少于两人。 这一点在公司成立多年后常被忽略。例如,当初为凑人数而登记的股东要求退出,将全部股份转回实际所有人;或另一位股东去世,其股份被全部转移至一人名下。股东人数减至一人,构成法院可应股东请求下令解散公司的情形。这种风险与所得到的便利相比得不偿失。因此,在把股份集中到一人名下之前,应预先规划由谁持有其余股份,并从一开始就明确规则。

董事的登记权限是银行和交易对手方关注的依据。如果允许一名董事单独签字即可约束公司,那么此人实际上就能以公司名义举债。若要求两名董事共同签字,安全性更高;但如果其中一人失联或产生不和,公司可能无法签署文件。

至于各持半数股份,简单总结:50/50的股权结构发生僵局的风险很高,但后果取决于决议类型、会议主席、法定人数和公司章程。 并非总是无法做成任何事。对于适用普通决议的事项,若票数相等,会议主席可依据第1193条在既有票数之外再投一票,因此掌握主席席位的一方在此类事项上占优。相反,对于需要特别决议的事项,如修改章程或增资,须获得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第1194条),持有一半的一方无法单方面完成。因此,在同意各占一半之前,应通读章程,弄清法定人数要求、谁担任会议主席以及主席如何产生,因为这些细节决定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谁居于优势。

股东协议是泰国家族企业几乎从不使用、但一旦有事时最有帮助的工具。协议可写明:若一人想退出,谁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何评估股份价值;若股东去世,是让继承人进入还是将股份回购。此类协议仅对签署者有约束力,而公司章程约束全体股东,所以两者应保持一致。参见公司注册服务

日历从公司诞生之日起算,而非从有收入之日起算

已注册的公司立即依法负有义务,即使还没有一个客户。第一只钟不是在结账日才开始走动,而是从登记官受理登记之日起开始走动。

🗓️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限

  • 第一次 — 必须自公司登记之日起 6 个月 内召开,即使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 此后各次 — 每 12 个月 至少召开一次

许多新设公司错过第一项,因为它们只按会计期间起算,以为还有很多时间;但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时限与公司登记日挂钩,而非与结账日挂钩。

📅 会计期间结束后的三个时限

  •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财务报表 — 自结账日起 4 个月
  • 提交股东名册 — 自会议之日起 14 天
  • 报送财务报表 — 自财务报表获得批准之日起 1 个月
义务要点
账务与审计必须聘有具备法定资格的记账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经执业审计师审计。经营规模大小不是免除这一义务的理由。
企业所得税一般须按表格 ภ.ง.ด.51(半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申报半年度期间,并按表格 ภ.ง.ด.5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申报年度期间。新设公司必须知道的例外是:如果第一个会计期间短于 12 个月,该期间无须报送 ภ.ง.ด.51,但仍须照常报送 ภ.ง.ด.50。
预扣税当公司支付法律规定的所得类型(如工资薪金、承揽工作报酬、服务费或租金)时产生义务,必须预扣税款并按与该所得类型相对应的表格向税务厅缴纳。该义务与付款挂钩,而不是与是否雇用员工挂钩。
社会保险当公司拥有受社会保险法律约束的员工时产生义务,必须自符合条件之日起 30 天 内办理雇主登记和参保人登记,然后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该义务与雇用员工挂钩,不会因为公司向交易对手付款而产生。

表中最后两行常被合并讲述,导致误解频发。简单记法是:向交易对手支付租金或服务费,涉及预扣税,不涉及社会保险;而雇用某人为公司员工,则同时涉及这两件事。至于雇用不属于员工的独立承揽人(如自由职业者或承揽工作者),只涉及预扣税,不会产生为那个人办理参保人登记的义务。

具体时限可能随政府部门公告而变化,应当从第一个月起就请记账员以书面形式确认当年的时限日历。

增值税

增值税采用收入基准。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纳增值税服务的经营者,若其年收入超过 180 万泰铢,必须在收入超过门槛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增值税登记申请,而不是等到年底才去登记。登记后必须开具税务发票、编制进项税与销项税报告并每月申报,即使当月没有任何收入。

另一个常被忽略的方面是:某些类型的业务免征增值税,因此即使收入超过门槛也无需登记。常见例子有:销售农产品和某些种类的动物产品、销售报纸、杂志和教科书、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在泰国境内提供的运输服务,以及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经营这类业务的人士应先核实清楚,因为无论是免税却去登记,还是达标却不登记,两者留下的追溯补救工作量不相上下。最棘手的局面是公司兼有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并混在一起,应当从第一个月起就让记账员明确划分收入类型,并在作出决定之前向税务厅核实现行标准。参见会计与税务服务

日后才来算账的错误

  1. 放任别人安插人手凑足股东人数 — 这些人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列名为股东,实际可以行使表决权并领取股息。即使内部另有约定,事后补救也只能靠谈判和证明事实,不是行政手续能了结的。

  2. 使用无人收件的注册地址 — 政府函件全部寄往那里,不少人因此迟迟才察觉自己已被核定税款或遭到起诉。

  3. 以为有限公司对董事什么都保护 — 有限责任保护的是作为投资者的股东;但董事不履行法定义务时,要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许多债权人仍会要求董事提供个人担保。

  4. 只修改 บอจ.5(公司登记表)就转让股份 — 没有转让文书,也没有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一旦发生纠纷,这批股份到底属于谁,就会争执不休。

  5. 无意间让股东只剩一人 — 短期内是方便了,但若有股东提出请求,这也是法院可以下令解散公司的理由之一。

  6. 以为注册完公司就算办齐所有登记 — 公司注册证明书并不代表一切齐备;收入达到门槛时还要处理增值税,特定行业需要专门经营许可证,雇用员工要办理雇主登记,而且分属不同机关。

公司注册是文书工作,做起来很快;但文件中定下的那四件事——股东结构、董事权限、公司目的和公司章程——才是决定今后五年会不会出问题的关键。至于在哪里注册,全国法律都一样,只是按总办事处所在地由不同的登记机关受理,也可以通过 DBD Biz Regist 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各府细节请看 孔敬公司注册曼谷公司注册

我们的商业法律团队负责注册及后续工作,详见 商业法律服务,致电 092-254-2045,或写信至 联系我们

延伸阅读


本指南由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 编制 — 位于孔敬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佛历 2529 年。本指南为一般信息,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相关规则和时限可能随主管机关公告而变动。

常见问题

注册有限公司需要几个人?+

设立公司需由2名或2名以上的发起人进行(此前法律规定为3人)。发起人必须是自然人,每人至少认购1股。公司成立后,应始终保持至少2名股东;因为当股东人数减少至1人时,经股东请求,法院可能下令解散公司。

注册资本实际需要到位多少资金?+

设立时,已缴付的股款不得低于每股票面价值的25%,而不是总注册资本的25%。剩余部分可以暂缓缴纳,但仍是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董事可随时要求缴付,除非股东大会另有决议,依据第1120条。每次催缴必须以挂号信方式向股东发出通知,且提前时间不得少于21天,依据第1121条。

注册公司后每年需要办理哪些事项?+

必须自公司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股东年会,此后每1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批准财务报表;在会议之日起14天内提交股东名册;在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财务报表;并且通常需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半年度和年度申报表。

表格 บอจ.5(股东名册表格)是证明谁是股东的证明文件吗?+

不是。表格 บอจ.5 仅是董事提交给注册官的股东名册副本。提交该文件并不产生任何权利,也不证明任何人的股东身份。判断股份权利时,必须综合审查转让文书、公司股东登记簿及相关事实。依据第1129条,记名股份的转让,只有在公司股东登记簿中完成登记后,才能以此对抗公司或外部第三人。

商业登记与公司注册相同吗?+

这是两回事。商业登记是向登记机关申报商业经营活动,适用于商务部公告规定的应当登记的经营者;而公司注册是设立一个新的法人。商业登记并不产生法人实体,也与增值税登记和特定业务许可证无关。此外,界定哪些业务类型和经营者形式需要登记的公告曾多次废止并重新发布,许多普通网站的信息仍然引用已废止的版本,因此应向当地登记机关核实,或请顾问依据当前有效公告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