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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

專利、小專利還是商業秘密——如何選擇

在問如何申請專利之前,必須先回答應不應該申請——專利、小專利與商業秘密的區別、申請前公開的陷阱、僱員發明的歸屬,以及被仿冒後能做什麼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團隊2026年8月11日7 分鐘閱讀

客戶最常問的問題是“如何申請專利”,但其實真正應該先問的第一個問題是**“這件事該不該申請專利”**,因為提交專利申請等於將您構思的細節公之於眾,以換取有期限的獨佔權。如果您擁有的是競爭對手無法逆向破解的配方或工藝,公開披露無異於免費奉送。

本指南迴答三個一旦決策失誤便難以補救的問題,即用哪種方式保護、誰是權利人,以及在被人抄襲之前應當留存哪些證據

三種不能互相替代的選擇

泰國專利法規定了三種專利:發明專利,保護技術發明或技術工藝;小專利,適用於創造性標準較為寬鬆的發明;以及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產品的外部形狀或圖案,不保護功能。而商業秘密則無需註冊,但只有在其確實仍屬秘密,並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情況下才受到保護。

發明專利小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業秘密
必須向公眾公開
獲得權利前的內容審查最嚴格自始未全面審查審查外觀和新穎性無需註冊
保護什麼工作原理、工藝方法改進的工作原理外部造型仍然保密的資訊
保護期限有固定期限期限較短有固定期限只要仍保密
競爭對手可反向工程仍構成侵權仍構成侵權仍構成侵權保護終止

最後一行是選擇的關鍵。如果競爭對手購買產品後拆解便得知其製作方法,那麼當他正當地自行想出時,商業秘密已完全無法提供保護。這類物件應當申請專利。至於配方或生產引數這類從成品中看不出的資訊,作為商業秘密保留往往更有利,因為保護期限不會屆滿,也無需告知競爭對手您的做法。

無法事後補救的陷阱:申請前的公開披露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損失,也是發生後律師無法補救的損失。

申請專利的重要條件之一是新穎性。在申請日前向社會公眾披露發明的實質內容,可能導致該發明喪失新穎性,從而被駁回;即使已經獲得註冊,日後也可能被撤銷。法律對某些特定形式的披露設有例外,但此類例外僅在有限期限內適用,且需根據實際披露的日期和形式逐案判斷。

經營者常常在未意識到屬於披露的情況下做出下列行為:在展會上設立展位、在社交媒體釋出演示影片、開啟預售、在沒有保密協議的情況下向客戶寄送樣品、向多方提交附有詳細規格的報價,或邀請媒體報道產品釋出。安全的順序是先提交申請,再對外發布。 如確需在申請前與工廠、投資者或商業夥伴溝通,則必須簽訂保密協議,明確約定資訊範圍、保密期限以及禁止其以自身名義提出權利申請。

先申請者先得,而非先構思者先得

泰國專利制度重視申請日。證明您先想到該發明,並不代表您就能獲得權利。如果對方先提交申請,實際後果是:那些猶豫數月、等待產品“成熟”再行動的人,往往會將權利輸給先提交申請的合作伙伴或前僱員。而到了那一步,剩下的解決途徑只能是對對方的申請提出異議,這比儘早提交申請更加昂貴且耗時。

這與自設立公司起就決定誰持有品牌的問題一脈相承,因為這是同一類錯誤:讓權利落到了經辦檔案的人手中,而非實際出資的人手中。

誰擁有團隊的創造成果

原則上,僱員根據僱傭合同或依僱主指派完成的發明,專利申請權通常歸屬於僱主,除非另有約定。發明人仍享有署名權,並可能有權依法定條件獲得報酬。至於非僱員身份的獨立承包者,則不自動適用同一原則。

最常見的錯誤是,企業聘請自由職業者、設計師或開發公司設計產品,付清全款後就認為自己擁有所有權,但報價單或合同中根本沒有任何權利轉讓條款。當企業要出售或引入投資者時,盡調律師會要求提供權利取得的鏈條,而這一缺口確實會讓交易卡住。

檔案中應在開始工作前(而非工作完成後)載明的內容包括:約定該工作產生的成果和發明歸委託方所有;約定發明人有義務簽署日後申請所需的必要檔案;保密條款在工作結束後持續有效;以及限制將工作成果再用於其他客戶的條款。

專利不是銷售許可證

一個讓企業反覆浪費時間與金錢的誤解,是認為一旦獲得專利便可直接銷售產品。事實上,專利賦予的是禁止他人使用您發明的權利,但並未授權您繞過其他法律銷售產品。屬於強制標準範疇的產品仍需取得工業標準許可證(哪些商品需要符合 มอก. 標準?誰對此負責?);化妝品仍需進行註冊申報(化妝品註冊申報,誰應持有?)。此外,擁有自己的專利並不意味著您的產品不會侵犯他人的專利——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需要分別進行排查。

被抄襲後怎麼辦

專利爭議屬於智慧財產權和國際貿易法院的管轄範圍,而非普通民事法院。案件可能同時包含民事部分(請求損害賠償及制止侵權行為)和刑事部分,視行為性質而定。

決定案件勝負的關鍵往往不是法律條文,而是在對方察覺之前就已收集好的證據,包括:實際購買到的對方產品及發票和訂購憑證、完整留存並帶有日期時間的網店頁面、賣家資訊和發貨渠道,以及將對方產品與您的權利要求逐項進行的技術比對。在證據收集齊全之前就傳送警告函,等於提醒對方把貨藏起來,並會立即削弱案件的勝算。

如果抄襲行為出自曾接觸內部資料的前員工或業務夥伴,案件可以同時以專利侵權和洩露商業秘密兩項訴因提起,但兩者需要的檔案材料各不相同,因此應在聯絡對方之前先由律師規劃好案件框架。

在泰國註冊不等於全球保護

專利僅在獲得註冊的國家境內有效。打算出口或在國外生產的申請人,必須在首次提交申請時就確定目標國家,因為主張回溯至首次申請日的優先權只能在法定期限內行使。期限屆滿後,後續提交的申請將被援引已公開的檔案來質疑其新穎性,包括您自己的檔案。

開始前的檢查清單

  • 明確要保護什麼——工作原理、外觀,還是不得外洩的資訊,因為這三種物件各自使用的保護工具不同。
  • 在投入費用起草申請之前,先查明是否已向公眾披露,並註明披露的日期和渠道。
  • 檢索現有專利資訊,以判斷您的發明是否足夠新穎,以及是否會與他人的專利相沖突。
  • 從一開始就儲存研發記錄本、附有日期時間的設計檔案以及共同發明人名單。
  • 堵住與僱員、自由職業者、代工廠和合作夥伴所籤合同中的漏洞,確保同時包含權利轉讓條款和保密條款。
  • 目標國家應在首次提交申請時一併確定,而不是等到產品暢銷之後。

總結

在申請專利與作為商業秘密保護之間進行選擇,是一項僅憑一個問題即可決定的商業決策:競爭對手能否逆向破解?而所有無法彌補的損害都源於兩件事:在遞交申請前公開披露,以及沒有檔案證明誰是權利人。這兩件事都可以通過在開始工作前準備幾份檔案來預防。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承接權利狀態審查,規劃僱傭合同與代工合同中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結構,起草保密協議,並在智慧財產權和國際貿易法院進行訴訟,諮詢智慧財產權團隊 或檢視 智慧財產權服務

本內容為一般資訊,旨在幫助理解,並非針對具體個案的法律意見。保護範圍與期限視各案事實而定,因此在做出決定前應諮詢律師。

常見問題

產品已經拿去參展或發帖銷售過,還能申請專利嗎+

必須立即諮詢,因為專利的重要條件是新穎性。在提交申請前向公眾披露發明實質內容——無論是參展、發社交媒體、推銷還是讓媒體報道——都可能使該發明不再具有新穎性,從而被駁回或日後被撤銷。法律對某些型別的披露規定了非常有限的寬限期,因此必須先由律師核實實際披露的日期和方式,才能判斷是否仍可申請。

小專利與發明專利有什麼區別+

發明專利必須在獲得授權前接受嚴格的實質審查,因此耗時較長,但授權後更穩定。小專利則採用較為寬鬆的創造性標準,且因不從一開始就進行完整實質審查而能更快獲得註冊,但利害關係人日後可以請求審查並質疑其有效性。因此小專利適合產品週期短的技術改進,而不適合打算長期持有的發明的捷徑。

發明是僱員或自由職業者做出的,專利歸誰+

原則上,僱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或按僱主指派完成的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通常歸僱主所有,但另有約定的除外。發明人仍有署名的權利,並可能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請求報酬。至於獨立承包人不是僱員,因此並不自動適用同一原則。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的轉讓條款,委託方未必是所有人——這一點與通常理解不同。

在泰國申請專利後,在國外也受保護嗎+

不受保護。專利僅在獲得註冊的國家境內有效。要在其他國家獲得保護,必須在這些國家遞交申請,並遵守可以主張首次申請日優先權的期限。因此,凡計劃出口者應自首次申請時就確定目標國家,而不是等到產品開始暢銷之後。

產品被仿冒,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爭議屬於智慧財產權與國際貿易法院的管轄範圍,而非普通民事法院。根據行為性質,案件可以同時包括要求損害賠償的民事部分和刑事部分。從第一天起就需準備的證據包括:證明自己享有權利的證據、對方行為的證據以及損失證據。這些通常必須在對方察覺之前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