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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法律

化妆品通告书:应由品牌方、进口商还是OEM工厂持有?

通告人就是法律上的责任人,也是您想更换合作伙伴时持有通告文件的一方。本指南为化妆品品牌方提供决策参考,涵盖OEM合同、标签、夸大宣传以及使用者过敏时的责任问题。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商业法律团队2026年8月11日7 分钟阅读

泰国化妆品业务几乎都以相同的方式起步:有了想法,找一家代工厂,然后让某个“懂流程”的人去办理申报。至于谁应该成为申报收据(ใบรับจดแจ้ง)的持有人这个问题,往往被跳过,因为当时看起来不过是一份文书工作。

然而两年后,当您想更换工厂、更换进口商或出售业务时,才会发现当初被跳过的那个问题,是整个生意中最昂贵的问题。本指南回答三个纯粹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谁应持有该文件、出事时谁负责、以及开始之前必须在合同中写明什么

申报并非安全认证

泰国的化妆品实行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อย.)申报的制度,由经营者自行申报产品信息,并对所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监管部门事后有权进行检查、责令改正、暂停销售或提起法律诉讼。因此,取得申报凭证并不代表产品安全、质量合格,也不代表可以按申报内容进行广告宣传。

实践中的影响非常重大,因为许多品牌方误以为"通过อย."后就万无一失。事实上,申报凭证只是已申报的证明。如果配方含有禁用成分、申报信息与实际产品不符,或标签和广告内容不准确,相关责任仍然完整存在,且首先由申报人承担。

这正是为什么申报凭证持有人是谁,不只是方便与否的问题,而是决定让谁的名字出现在监管部门第一个追查的文件上。

谁应成为持证人 三种方案对比

持证人优势需要承担的风险
品牌方(您自己的泰国法人实体)完全掌控产品,可更换工厂或经销商而不影响销售您的名字会出现在最先被要求出示的文件上,必须有文件体系和实际负责人
进口商或经销商无需设立泰国法人实体,可快速开始销售,文件负担由合作伙伴承担证书与合作伙伴绑定,更换合作伙伴后产品可能必须停止销售,议价权在对方手中
OEM 工厂起步时最方便,工厂提供一站式服务与单一工厂绑定,更换生产商困难,配方可能完全掌握在工厂手中

第二行的情况是我们在外国品牌方投诉中最常见的,因为产品注册证书与注册申请者绑定,而非与品牌绑定。当与经销商的关系结束时,品牌方往往会发现自己仍是配方和商标的所有者,但在未以新注册申请者名义重新办理手续之前,无权在泰国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既耗时又导致全部库存积压。在谈判中,这意味着原合作伙伴掌握着让您不得不接受其条件的筹码。

第三行存在类似的问题:当工厂同时持有证书和配方时,因质量下降或价格上涨而更换生产商,将变成一切从头开始。

主要建议是,由您控制的法人实体作为持证人,其他合作伙伴则按合同享有权利。如果初期无法选择这一方案,至少必须有合同条款,规定合同终止时持证人必须移交并配合办理,并附有具有足够威慑力的违约金。

这一决定与通过经销商还是在泰国自行设立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同一组决策,应同时作出,而非分开考虑。

商标必须先清查,再下单印刷包装盒

做这一行最令人心痛的损失不是罚款,而是因为品牌名称与在先持有商标的他人发生冲突,不得不整批丢弃包装盒和标签。泰国商标制度以先申请者为优先,先销售并不意味着您就能胜出。

正确的顺序是:先核查品牌名和标识的可行性,递交申请,然后再下单印刷包装,不能颠倒。关于谁应当持有商标以及如何让泰国公司使用该商标,详见设立公司时的品牌归属指南。如果您的卖点是配方或生产工艺,则还需另行决定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如何选择)。

标签与广告:企业最常中招之处

化妆品标签必须按法律规定载明相应文字,且必须使用泰文。而比这更常让企业惹上麻烦的,是功效宣称

化妆品广告不得使用虚假或夸大之词,或就产品的实质性内容使人产生误解的表述,尤其是使人认为产品能够治疗、缓解、治愈或预防疾病,或改变身体结构与功能,从而超出化妆品应有范畴的表述。相关责任可能视行为性质而及于广告主和发布者,不仅限于申报人(ผู้จดแจ้ง)。

分界线在于:该表述是在主张化妆品正常的美容与清洁功效,还是越界主张医疗效果。经常让企业绊倒的,是涉及治疗痤疮、黄褐斑、脱发,或永久性改变皮肤结构等含义的用语。

当代经营者容易忽视的是网红与测评。您没有亲自撰写、而是雇人代说的内容,同样是品牌的风险。应当具备的是:在测评委托合同中约定允许与禁止的用语;受托人负有发布前提交脚本送审的义务;委托方享有要求删除或修改的权利;以及受托人超出约定范围发言时的赔偿(补偿)责任条款。

当用户过敏或受到损害

关于不安全产品造成损害的责任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对受害者共同承担责任,受害者无需证明经营者存在故意或过失。凡是使用自己的名称或商标足以使人误认为其是生产者的,也必须像经营者一样承担责任。此外,预先约定免除或限制对消费者责任的条款一律无效。

因此,即使品牌所有者从未接触过生产线,只要其委托工厂生产,也完全可以被列为被告。合同中关于“工厂独自承担全部责任”的条款不能剥夺消费者向您索赔的权利,但该条款仍有助于您向工厂追偿。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一般工业产品。(产品不符合标准时由谁负责

必须在出问题之前具备,而不是出问题之后才有的,包括:

  • 明确配方和规格的OEM合同,并附有不得含有违禁物质的保证,以及每批次提交分析报告的义务。
  • 追偿和补偿条款,涵盖对消费者的损害赔偿、产品召回费用、罚款和律师费。
  • 产品责任保险,保额与销售量合理匹配。
  • 批次编号和追溯系统,将问题范围限制在单个批次,而不是扩散至整个品牌。
  • 明确配方所有权的归属,因为如果配方归工厂所有,您将完全无法更换生产商。

首发产品出货前检查清单

  • 先决定哪个法人实体将持有注册通知证书,并写入与各方的合同中
  • 在下单印刷包装之前,先检索商标并提交申请
  • 让律师在同一轮中一并审查标签文字和功效宣称文字
  • 签订OEM合同,其中包含配方保证、检查权、追偿条款及配方所有人条款
  • 从第一个活动起就制定广告文案和网红合同条款的指引
  • 按批次系统保存所有文件,因为这是发生投诉时唯一实际可用的东西

摘要

在化妆品业务中,化妆品通知凭证并非安全证书,而是指明责任归属的文件,也是决定您能否更换合作伙伴的关键。因初期便利而让进口商或工厂持有该凭证,无异于在不知不觉中将议价权交给对方。至于对消费者的责任,当您的名字印在包装盒上时,责任始终归属于品牌所有者。防范之道在于可追偿的合同、可追溯的文件,以及在印刷前核验品牌名称。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提供品牌所有权与文件持有人架构设计服务,起草并审查OEM合同、经销合同及测评委托合同,并处理投诉或消费者诉讼引发的争议。咨询商业法律团队或查看商业服务

本内容为一般性信息,供理解参考之用,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每种产品及其配方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在委托生产或上市销售前,请咨询法律顾问。

常见问题

化妆品需要注册还是通告,两者有何不同?+

泰国化妆品实行向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อย.)通告的制度,而非药品式的制剂注册。亦即由经营者申报产品信息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主管机关事后可行使检查权并采取处理措施。实际效果是:取得通告回执不等于产品获得安全认证,也不等于可以按所通告的内容进行宣传,责任仍完全由经营者承担。

让进口商或经销商代为办理通告,会有什么问题?+

最大的问题出现在您想更换合作伙伴的那一天,因为通告回执与通告人绑定,而不是与品牌方绑定。如果原合作伙伴持有回执,您可能必须以新的通告人名义重新走一遍流程,在此期间产品可能无法继续销售,原合作伙伴也会握有极强的议价筹码。解决办法是自始在合同中约定由谁持有,以及合同终止时其负有哪些义务。

雇OEM工厂生产并贴上我们品牌的商品,顾客过敏了,谁承担责任?+

品牌方同样有很高的责任风险,因为依照《关于不安全产品所致损害的责任法律》,凡使用自己的名称或商标、使他人据此认为是生产者的人,都须以经营者身份承担责任,且受害人无须证明其有过失。即使在合同中写明由工厂单独负责,也不能剥夺消费者向品牌方索赔的权利,但品牌方可以据此向工厂追偿,因此必须同时具备追偿条款和保险。

什么样的化妆品宣传存在违法风险?+

最危险的是那些使消费者以为产品能治疗或治愈疾病、改变身体结构,或产生超出化妆品所能实现之效果的表述,也包括没有证据支持的功效宣称,以及以使人误解的方式使用前后对比图。责任方未必只有通告人,还视行为性质可能包括广告主和传播者。因此,使用网红的商家应当制定宣传文案指引,并通过合同条款加以约束。

在订购印刷包装盒和标签之前,应当先核查什么?+

需要同时核查三件事:一,拟使用的名称和标志是否仍然可用并可以注册商标,因为未经核查就印刷包装盒、一旦与他人的名称或标志冲突,整个批次只能报废;二,标签文字是否齐全,符合化妆品法律规定并包含泰文;三,包装盒上的功效文字是否越界,变成对疾病治疗效果的宣称。这三件事可以在下单印刷前用一轮核查同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