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SUWANVARA LAWFIRM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SUWANVARA LAWFIRM
SUWANVARA LAWFIRM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勞動案件

工資未發,僱主拖欠工資和加班費,如何追討?

工資未發、拖欠工資、僱主不付加班費——勞動者指南:應儲存哪些證據、如何向勞動檢查員申訴、時效還剩幾年、公司停業時怎麼辦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勞動案件團隊2026年8月11日7 分鐘閱讀

本指南為尚未拿到自己應得款項的僱員而寫——無論是未到賬的工資、未足額支付的加班費、被扣除的款項,還是公司悄然停業的情形。

⚠️ 不要為了換取對方遞來的一筆錢而匆忙簽字 — 不要急於在辭職信或寫明“已收齊全部款項、不再主張任何權利”的檔案上簽字。因為即使低於法定標準的預先棄權協議可能無法強制執行,但在爭議發生後自願達成的和解協議卻可能產生剝奪索賠權的效力。如果僅收取無爭議部分的款項,應以書面形式保留其餘權利,例如:“本人僅就無爭議部分收取此款項,不視為放棄權利,也不視為承認款項已全部結清。”

將未付金額分項列出

  • 已工作天數的工資,包括最後一個月中的零散天數
  • 加班費及假日工作費,二者屬不同專案
  • 未使用年假的工資
  • 工作保證金及被不當扣除的款項
  • 如被解僱,遣散費及代通知金(代替預先通知的工資)——計算方法見被解僱可獲得多少遣散費

工資和加班費的訴訟時效為2年

專案訴訟時效起算時間
拖欠工資2年各期付款到期之日
加班費 / 節假日工作報酬2年各期付款到期之日
遣散費10年解僱之日
代通知金10年權利產生之日
不當解僱損害賠償10年被解僱之日

關鍵詞是**“各期”**。被拖欠超過兩年的人通常仍能追討後期各期款項,但早期各期已經超過時效。訴訟時效可因債務人承認債務、部分清償或提起訴訟而中斷或重新起算。因此,主管打出“下個月轉給你”的訊息值得留存。向勞動監察員投訴沒有特定的時間限制,但這並不意味著隨時都可以投訴,因為在法庭上僱主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警告: 不要等到臨近時效屆滿,因為各期款項的起算時間並不相同,而且對勞動監察員命令提出異議的30天期限,是遠比訴訟時效短的另一項期限。

遲延支付不只是支付本金

一旦發生遲延,僱主必須支付 遲延期間的利息,某些款項的利率規定為 每年15%;如果是 故意且無正當理由地不支付,還須支付 附加金,這是獨立於利息的另一部分。適用於您案件的費率應當先行核實,因為要求過高會削弱主張的分量,要求過低則會損失金錢。

加班費:自己先檢查哪裡被坑了

  • 計算費率 — 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費高於正常時薪,節假日則逐級更高。如果所有情況都用同一個費率計算,那就說明有問題。
  • 計算基數 — 每月固定支付的固定金額作為工作報酬,可能也算作工資,即使公司稱之為津貼或職位補貼。
  • 包乾支付和向下取整 — 沒有工時記錄支撐的固定金額支付,或者幹了將近一個小時卻按零計算。
  • 聲稱該職位沒有加班 — 某些員工群體確實有不同條件,特別是代僱主行使僱傭或解僱權的人,但被稱為“主管”本身並不構成例外。

扣薪也適用同樣的原則:工資是員工的錢,除非符合法律允許的例外情況,否則不得扣除。被不當扣除的金額通常最容易證明,因為數字就在公司自己的工資單上。

證據:趁今天儲存,在公司賬戶被關閉之前

法律規定僱主有義務編制和儲存某些檔案,例如僱員名冊、工作時間記錄和工資支付憑證。但不要指望僱主方的檔案能替你證明一切。您還需要自行準備4個方面的證據,即:僱傭關係、工資標準、工作時長以及索賠金額。即使離職後也可以自行獲取的材料包括:您自己的銀行賬戶交易明細、向社會保險機構申報的工資資訊、代扣稅證明書,以及遇到過同樣情況的同事名單。

數字證據最需要抓緊處理,因為公司關閉系統或刪除使用者賬戶時,這些是最先消失的東西。請從今天起就將工作郵件、排班表、考勤檔案和部門群聊記錄下載儲存到您自己的裝置中,尤其是僱主承認欠薪的聊天記錄。儲存為能看到時間和發件人姓名的原始檔案,而不是螢幕截圖照片。但在被取消許可權後不要再進入公司系統,因為通過不正當方式獲取的證據反而會使您自己被追究法律責任。

追討的3級階梯

  1. 催告函 — 分項列明金額,註明計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以可證明送達的方式寄送。您可以自行撰寫,許多事項到此即告解決。
  2. 勞動監察員 — 向您工作所在地的府勞動福利與保護辦公室提交申請,無需費用,可自行提交,不必聘請律師。工作人員將調查事實、傳喚僱主說明並調取檔案,然後作出命令。
  3. 勞動法院 — 適用於超出勞動監察員職權範圍的事項,或任何一方對命令不服的情況。

只選一條路,不要並行 — 就同一法定款項而言,向勞動監察員提交申請或向法院起訴,可能自提交之日起即被視為選定途徑,因此不應重複走兩條路。如果打算撤回向勞動監察員提交的申請而改為向法院起訴,應在起訴前完成撤回並保留撤回證據。至於因不公平解僱造成的損害賠償,則屬於不同的權利基礎,必須向勞動法院提交,並須將款項專案分開,避免與已交勞動監察員處理的事項重複 — 比較兩種途徑,參見選擇勞動監察員還是向勞動法院起訴更好

30天是命令下達後的最後期限 — 僱主、僱員或僱員的法定繼承人如對勞動監察員的命令不服,必須在知悉命令之日起30天內將案件提交法院,否則命令即告終局。該期限同樣適用於所得低於應得金額的僱員。若由僱主提起訴訟,須按命令中到期應付的金額向法院繳存款項。而僱員或繼承人不需繳存該款項,因此您不會因手頭沒有大筆資金而被阻擋。

不花錢請律師的途徑——直說

免費幫助確實存在,而且很多情況下夠用,但這並不意味著勞動案件沒有任何費用。

在勞動法院提起訴訟和進行訴訟程序免除法院規費,但當事人可能仍需承擔某些實際費用,例如律師費、差旅費、檔案費或執行判決的特殊費用。沒有律師的人可以向法院口頭起訴,由法院詢問並記錄為起訴狀。不過,法院工作人員並不充當律師,也不負責代替原告構建案件。

這一豁免僅針對勞動法院的訴訟案件本身,並不會為您免除其他費用。提供免費幫助的途徑包括:勞動檢查員、駐法院志願律師、律師理事會的法律援助工作(逐案審查幫助經濟困難者)、檢察署的民眾權利保護與法律救助辦公室、省級司法辦公室以及維護正義中心。

這些途徑通常在爭議不復雜且僱主仍然存在時夠用,但在以下情況往往不夠:僱主否認您是僱員、需要爭論什麼構成工資基數、需要在沒有考勤記錄的情況下證明數年前的加班費、僱主有律師並反擊,或者公司即將消失並進入有期限且錯過就無法補救的程式——請先嚐試免費途徑,但不要一直試到超過訴訟時效。

公司停業或業主失蹤

即使檔案尚不齊全,也應立即向勞動監察員提出申請。與同事聯合,並記下你所知道的僱主財產資訊,因為這些資訊將用於強制執行階段。

如果僱主在勞動監察員已下達命令後仍不支付遣散費、工資或法定款項,僱員可以向勞工救助基金申請資金援助,無需先行進入強制執行程式去證明僱主沒有財產。援助金額僅為救濟性質,可能低於僱主拖欠的數額。僱員應儘快攜帶勞動監察員的命令、身份證、銀行賬戶證明及困難證明,向福利與勞動保護辦公室提出申請。

申請所用的表格是 สกล.1(勞工救助基金申請表)。上限按日最低工資的倍數計算:非遣散費的款項,如拖欠的工資和加班費,不超過 60 倍;遣散費則按工齡設上限,分別為 30、50 和 70 倍(舊新聞中較高的數字是新冠疫情期間的措施)。一般可在命令生效之日起 2 年 內提出申請,有些案件也可在生效前提出。收到領款通知後,須在 60 天 內辦理。相關規定會不時修訂,因此應向受理機構諮詢。

如果公司進入破產或業務重整程式,僱員必須在該案規定的期限內向官方接管人申報債權。僅向勞動監察員提出申請 並不能保住該期限,因為兩者是不同程式,這一點一旦錯過就無法補救。

命令已最終生效,但僱主仍未支付

已最終生效的勞動監察員命令仍不是可直接用於查封財產的執行令狀。如果僱主不支付,僱員應將命令帶回勞工福利與保護辦公室,請求該辦公室跟進,並以拒不執行命令為由提起刑事訴訟,同時請求協助向勞動法院提起訴訟,以獲得可用於查封或凍結財產的判決。此外,若符合條件,僱員還可同時向僱員福利基金申請款項。

因此,命令或判決本身還不是錢,也沒有政府官員會自動去為您查詢財產——追查財產的方法見《追債、起訴債務人及強制執行》。正因如此,應認真考慮調解方案,因為下個月實際到手的錢,有時比從一家即將一無所有的公司拿到的全額更有價值。

如果不確定自己的情況該走哪條路,請在此處向我們講述您的情況,或檢視我們團隊處理的勞動案件業務範圍。


簽署任何檔案之前

請勿急於在辭職信或註明“已收妥全部款項且不再追討”的檔案上簽字。應先索取副本、索取各項款項的計算明細,並在簽字前留出時間核閱檔案。

若您僅接受無爭議部分的款項,應以書面形式保留對剩餘部分的權利,例如在收款收據上批註:

“僅就此無爭議部分收取該款項,不視為放棄權利,亦不視為承認款項已全部付清。”

延伸閱讀


本指南由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編制 — 成立於佛曆 2529 年,總部位於孔敬,曼谷設有分所。本內容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針對特定個案的法律意見。每起案件的結果取決於其自身的事實與證據。採取任何行動前,應諮詢專業人士。

常見問題

拖欠工資和加班費,可以追索多少年?+

工資、加班費和假日工作工資的時效為2年,按每個發薪期從應支付之日起分別計算;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的時效為10年。當僱主承認債務或償還部分款項時,時效可能重新起算。因此應視具體情況核查。

沒有工資單,沒有工作時間記錄,如何證明加班費?+

法律規定僱主有義務製作並儲存工作時間記錄和工資支付憑證;但勞動者也應當自行收集證據,證明僱傭關係的真實性、工資標準、工作小時數及請求的金額。每個案件的結果取決於實際存在的證據。

僱主遲發工資,需要支付利息嗎?+

僱主遲延支付時,應支付遲延期間的利息;其中部分款項法定的利率為每年15%。此外,如果僱主無正當理由故意不支付,還有一筆額外款項,與利息分屬不同部分。在提出請求前,應核查適用於您案件的具體利率。

公司停業、老闆失蹤,還有可能拿到錢嗎?+

應當立即向勞動檢查員提出申請,以便取得命令作為依據;如果仍然拿不到錢,可以依照規定的條件和金額上限向勞動者救濟基金申請幫助。如果公司進入破產或經營重整程式,還須在該案規定的期限內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