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的搜尋頻率比想象中更高,而搜到的答案往往混雜不清、難以直接使用,因為泰國存在多個名稱相似但分屬不同法律的體系。本文將清晰區分這些體系,明確說明誰屬於哪一系統。
必須區分的四種體系
1. 國家健康保障(金卡) 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權利,主要面向泰國籍公民。在泰國工作或納稅並不會讓外國人自動獲得此項權利。
2. 社會保險 是與在用人單位中作為僱員身份掛鉤的制度。合法工作的外國僱員可以加入該系統,僱主有義務為其辦理登記。這是在泰國從事固定工作的外國人最主要的參保渠道。
3. 外籍勞工健康保險 通過衛生部系統運作,適用於未納入社會保險體系的特定勞工群體。
4. 商業健康保險 包括作為某些簽證型別條件的保單,保障範圍僅以保單條款為準。
混亂的根源在於人們常聽到“健康保險”一詞,便以為所有制度都一樣,然而這四種體系的權利、流程以及責任主體各不相同。
如果是公司僱員
主要渠道是社會保險,僱主有以下義務:
- 自僱員入職之日起在規定期限內為其登記,不分泰國人或外國人
- 每月按時扣除並繳納社保繳費
- 僱員離職時進行申報
外國僱員應自行核實的事項:
- 是否擁有社保號碼,並瞭解自己有權享受的定點醫院
- 工資單上的扣除專案是否與實際繳納金額一致
- 換工作時,離職申報和新入職申報是否正確辦理
外國人最容易失去權利的情形
僱主不為其登記,聲稱外國僱員無法登記,但如果該僱員符合法律適用範圍下僱傭條件,這種說法並不正確。
換工作後權利狀態出現斷檔,導致在需要使用權利時,繳納社保金的月數條件不滿足。
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權利,因此從未在生育補助、子女撫養補助或其他有權申請的情況下提出申請。
回國前未處理養老事宜,養老事宜有特定規則和時限,應在出發前檢查確認,而非回國後再處理。
因擔心影響工作許可而不敢投訴,這種擔憂可以理解,但仍有可以降低風險的處理步驟,應先諮詢再行動。
隨行家屬
社會保險權益是參保人本人的專屬權益,並不以家庭福利的形式覆蓋配偶或子女。因此,隨行同住的家屬通常需要另行購買商業保險,並應在入境前安排妥當。
務必隨時核查最新數字與條件
關於外籍參保人員養老權益的資格標準、繳費費率、工資上限、參保月數條件及操作實務,會定期進行調整。在做出規劃前,應直接向社會保險辦公室核實,尤其是即將永久回國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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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一般資訊,不構成針對具體案件的法律意見。相關規則和費率可能有所更新,請向有關部門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