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創辦人往往把登記地址當成手續——先填一個,等真正的辦公室定下來再說。在泰國,它是一項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實,弄錯所產生的問題會在數月後才到來,通常是以郵件的形式,寄到您已經不在的地方。
登記地址決定什麼
- 官方文書在何處送達即為有效。 送達該處的文書,法律上視為公司已收到,包括稅務通知、法院文書與主管機關的通知。
- 由哪個地方主管機關管轄,涉及地方稅與部分許可。
- 其他登記的基礎。 增值稅登記與多項執照都與營業處所繫結,其中有些會實地查驗。
- 外界如何看待您的營運——銀行、交易對方或主管機關會把您的登記地址與您實際在做的事拿來對照。
三種典型的出錯方式
借用的地址。 登記在會計師事務所、朋友的店面或董事的公寓。設立當下很方便。然後一份附有期限的通知寄到那裡,在一疊信件中躺了六個星期。
搬遷後未辦變更。 營業處所遷走了,登記資料沒有跟上。向舊地址送達依然有效,因此期限可能在公司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過去了。
無法支撐登記的地址。 用僅提供收信服務的安排去辦理需要實地查驗的登記,或租約簽在董事個人名下而非公司名下,導致整個業務所依賴的那張執照根本無法申請。
應當備妥的檔案
- 以公司名義簽訂的租約,或所有權人明確的書面使用同意
- 不動產權狀檔案,證明出租人確實有權出租
- 各該登記所要求的門牌登記與同意檔案
- 一位指定負責人,負責處理寄到登記地址的郵件,並有義務在當週轉交
- 一個每年複查登記事項的提醒
簽署地址安排之前
- 列出您需要的所有登記與執照,而不只是公司登記
- 逐一確認各主管機關對營業處所的要求——實地查驗、招牌、專屬空間
- 確認從權狀到租約這條鏈確實成立
- 確認誰實際在該處收信,以及收到之後如何處理
- 確認無誤後再籤
搬遷時
請把它當作一個專案,而不是一份表格。先辦妥變更登記,再逐項處理與地址相關的事項——稅務登記、各項執照、銀行資料、含有通知條款的合約,以及任何已向主管機關申報的內容。公司的公開登記資料是外界據以行動的依據,因此它是最該先更正、最不該留到以後的事。
如果您正在為新設泰國公司選擇營業處所,或已經搬遷但尚未辦理變更登記,請諮詢我們的團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