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是僱員的基本權利,但許多人仍遇到僱主拖欠、不付加班費(OT),或不支付約定款項。事實上,僱員擁有便捷且無需繳納訴訟費的主張途徑。
僱員有權獲得的款項
除實際工作的工資外,僱員還可能有權獲得加班費、假日工資、未休的年假,以及依約定應得的其他款項——例如條件明確的獎金或佣金。
從何處主張
僱員有兩條主要途徑:(1)向當地勞動監察員投訴,其有權責令僱主支付;(2)向勞動法院起訴。優勢在於無需繳納訴訟費,且程式注重快速與調解。
應該怎麼做
- 保留證據——勞動合同、工資單、考勤記錄、相關資訊。
- 記錄拖欠金額與所涉期間。
- 在核實前不要簽署放棄權利的檔案。
- 儘快諮詢律師或勞動監察員——主張有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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