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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法

员工或代理人向官员行贿,公司也要担责:第176条与应有的内部控制措施

依据反腐败法,员工、代理人或关联公司为公司利益向官员行贿,而公司没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的,公司同样构成犯罪,罚款按所获利益的倍数计算。本指南讲解该罪的构成要件、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的8项指引,以及中型公司切实可行的合规体系。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 商法团队2026年10月8日10 分钟阅读
员工或代理人向官员行贿,公司也要担责:第176条与应有的内部控制措施

第176条是怎么规定的

泰国公司必须了解的反贿赂法律,是**《反腐败组织法》(佛历2561年,即2018年)第176条**。这一规则始于佛历2558年(2015年),当时是旧法的第123/5条。

第一款:行贿人的犯罪。 任何人向公职人员、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组织官员给予、要求给予或承诺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诱使其作为、不作为或拖延作出违背职责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两者并处。

第二款:法人的犯罪。 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时,公司同样构成犯罪:

  1. 行贿人是与公司有关联的人员
  2. 行贿是为了公司的利益
  3. 公司没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来防止该行为

第3项是公司可以掌控的部分。国家反腐败委员会解释说,法人如果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就不需要担责。因此案件中的问题不是“管理层知不知道”,而是“公司有没有一套真正可用的体系”。

该法既适用于依泰国法律设立的法人,也适用于在泰国开展业务的外国法人。

谁算“与公司有关联的人”

法律的规定很宽泛:法人的代表、员工、代理人、关联公司,或为法人或以法人名义行事的任何人,无论其是否有此职责和权限。

实际上,公司最容易忽略的,是代表公司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外部人员:

  • 替公司办理海关事务的报关代理或货运代理
  • 受托申请许可证、证书或政府文件的承办人
  • 协助处理税务或稽查事宜的顾问
  • 向政府机关销售的经销商或销售代表
  • 分包商和合资伙伴

“无论是否有此职责和权限”这句话,使“员工是自作主张,公司并未授权”的辩解行不通。

处罚与后果

  • 公司:处所造成损害或所获利益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金额上限。通过贿赂取得的合同或许可证价值多少,罚款就与该价值挂钩。
  • 行贿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两者并处。《刑法典》第144条同样规定向公职人员行贿构成犯罪,处罚幅度相同。
  • 境外母公司:还可能受其本国反贿赂法律的约束,例如美国和英国的法律。这正是母公司常常把政策和承诺书发给泰国子公司的原因。

第176条只涵盖向公职人员(包括泰国、外国和国际组织的官员)的给予。泰国法律目前没有私人之间行贿的一般性罪名。但是,私下向客户的采购人员付钱,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也几乎违反所有合作方的政策。因此公司的政策应当将两种情形都予以禁止。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的8项指引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发布了《法人制定适当内部控制措施指引》,用于防止向泰国官员、外国官员和国际组织官员行贿。原则共有8项:

  1. 防止行贿必须是最高管理层确立的重要政策
  2. 必须对向政府官员行贿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
  3. 针对高风险情形的措施必须有清楚的细则
  4. 措施必须适用于与公司有业务往来关系的人员
  5. 必须有完善的会计制度
  6. 必须有与防止行贿措施相一致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7. 必须有措施鼓励举报违法行为或可疑情况
  8. 必须定期复核、检查并评估这些措施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指出,该指引视情况适用于各类型、各规模的法人。中型公司不必拥有上市公司那样的体系,但必须拥有与自身风险相称、并能证明确实在执行的体系。

公司常见的风险点

便利费,即所谓“茶水费”。 为了让官员办事快一点而给的小额款项。泰国法律对这类款项没有专门的例外,而官员为履行职务而索取或收受款项,即使所办之事本身合法,也构成犯罪。公司政策应当毫无例外地予以禁止,唯一的例外是员工的生命或安全受到威胁,但必须立即报告。

礼品与招待。 依据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关于公职人员依习俗接受财物或其他利益之标准的公告》(佛历2563年,即2020年),公职人员接受非亲属的财物,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000泰铢。这个数字是针对收受方的限制,并不是给予方的许可。如果是为了在待批事项上施加影响而赠送,无论金额多少都有风险。

捐款与赞助。 向与正在审理公司事项的官员有关联的机关、基金会或活动捐款,应经过审批、核查受款方,并取得收据。

异常的代理人报酬。 服务费过高、取得许可证后须支付大额成功费、要求支付现金、要求转入第三人账户或境外账户,或者发票上只写“办理费用”。

雇用亲属或官员推荐的人。 利益不限于金钱。录用某人,或把合同给官员亲属的公司,也可能构成为拉拢而给予的利益。

中型公司切实可行的体系

书面政策。 由董事会批准,用员工看得懂的语言,写明禁止什么、谁批准什么,并写明拒绝行贿的员工不会受到处分,即使公司因此丢了业务或耽误了时间。

以与政府的接触点为基础进行风险评估。 逐一梳理公司与哪些机关打交道,例如海关、税务局、工厂许可证或营业许可证、劳动检查、政府采购,然后排出哪些环节风险最高。

礼品与招待登记册。 设定上限和审批层级,对给出和收到的每一项都做记录。

委任前审查代理人。 查看股权结构、与官员的关系、过往记录以及服务费是否合理,然后订入必要的合同条款:

  • 承诺不行贿并遵守公司的政策
  • 发票逐项列明,禁止无单据提取现金
  • 有权检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文件
  • 未经同意不得转包
  • 发现行贿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不支付报酬

会计控制。 只能付款至合同相对方的银行账户,不得有没有凭证的“杂项费用”,并定期检查异常项目。

与人事工作挂钩。 将行贿写入工作规则和纪律处分,对高风险岗位员工进行培训,并在对经理的考核中考虑这一点。

举报渠道。 员工和合作方无须经过直属上级即可使用,配有调查程序,并保护举报人不受打击报复。

每年复核并保存证据,例如培训记录、风险评估结果、检查报告,因为一旦出事,这些文件就是证明公司采取了适当措施的依据。

获得泰国私营部门反腐败集体行动联盟(CAC)的认证或ISO 37001标准认证,并不是法律上的免责事由,但有助于建立体系,也是分量很重的证据。

发现已经发生付款时

  1. 停止所有尚未支付的款项,并暂停相关代理人的工作。
  2. 保存电子邮件、信息、发票和转账记录,不得删除或修改。
  3. 指定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调查人员,系统地约谈相关人员。参见员工违纪与舞弊调查服务。
  4. 在决定是否向主管机关报告、是否通知母公司以及如何处分员工之前,先咨询律师。
  5. 修补导致事件发生的体系漏洞,并记录整改情况。

防贿措施检查清单

  1. 有经董事会批准的反贿赂政策,并已传达给所有员工。
  2. 至少每年一次,按公司与政府机关的接触点进行风险评估。
  3. 政策中禁止便利费,且没有例外。
  4. 有礼品、招待、捐款和赞助登记册,并载明上限和审批人。
  5. 委任前审查代理人、报关代理和顾问,并订有禁止行贿的合同条款。
  6. 只向合同相对方的账户付款,并检查异常项目。
  7. 将行贿写入工作规则,并对高风险岗位员工进行培训。
  8. 有安全的举报渠道和调查程序。
  9. 每年复核体系,并保存每个环节的证据。

延伸阅读

常见问题

员工在管理层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官员行贿,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可能要承担责任。依据《反腐败组织法》(佛历2561年,即2018年)第176条,行贿人是与公司有关联的人员、为公司利益而行事,且公司没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加以防范的,公司构成犯罪。法律并不要求管理层知情或下令。公司能够用来自证的,是确实建立了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会受到什么处罚?+

处以所造成损害或所获利益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因此没有固定的金额上限。取得的合同价值高,罚款也随之增高。行贿人本人则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两者并处。

报关代理或其他代理人自行私下付钱,公司也有关系吗?+

有关系。法律对“与法人有关联的人”的定义包括代理人、关联公司,以及为法人或以法人名义行事的任何人,无论其是否有此职责和权限。因此,公司应在委任代理人之前进行审查,并订入禁止行贿的合同条款。

可以在新年给政府官员送礼吗?+

依据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的公告,公职人员接受非亲属的财物,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000泰铢。但这个数字是针对收受方的框架,并不会使以拉拢为目的的赠送变得合法。许多机关本身也有拒收礼品的政策。公司应将上限定得更低,在有事项等待审批期间不送礼,并且每次都做记录。

取得CAC认证或ISO 37001认证后,就可以免责吗?+

不是法定的免责事由。法院仍会根据个案事实判断实际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但认证以及经过审查的文件,是有助于证明公司确有控制体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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