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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法

泰國承包商交付後業主不退還質保金:需要證明什麼,如何追回

工程已經交付,業主卻仍扣著質保金。本文說明合同與泰國法律如何規定、追討時需要哪些證據、遲延利息怎麼計算,以及何時應當發出催款函或直接提起訴訟。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 商事訴訟團隊2026年10月14日9 分鐘閱讀
泰國承包商交付後業主不退還質保金:需要證明什麼,如何追回

核心答案

您完成了工程,業主也驗收了,但數月之後質保金(泰語“เงินประกันผลงาน”)仍被扣留。在大多數情況下,這首先是合同問題,其次才是法典問題。合同決定了扣留多少、為何扣留,以及應在哪一天退還;法典則用來填補合同的空白。

規則(《民商法典》)。 依第602條,報酬在業主驗收工程時到期支付。依第599條,如果交付遲延或工程存在缺陷,業主可以暫不支付報酬,除非承包商提供合理的擔保。依第600條,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商對自交付之日起一年內出現的缺陷承擔責任;對於建造在土地上的永久性建築物(木屋除外),則為五年。

我們的實務看法。 能否追回質保金,通常取決於三份檔案:載明退還時間的條款、證明工程已被驗收的材料,以及顯示責任期內未曾報告任何缺陷的記錄。發出催款函之前,先把這些準備齊全。一封引用了合同條款、驗收日期和期限屆滿日期的催款函,更難被對方置之不理。

本指南面向交付後的承包商。如果您是在簽約前審查合同的業主,或者追討的只是普通的未付發票,請閱讀客戶拖欠貨款與服務費以及債務追收、訴訟與執行。

1. 什麼是質保金,什麼是履約保函?

這些術語在實踐中使用得比較隨意。請核查您的合同所指的是哪一種。

術語含義由誰持有通常的退還時間
質保金(เงินประกันผลงาน、เงินหักประกัน)從每期付款中扣留的一定比例業主,以現金形式持有缺陷責任期屆滿後
履約保函/保證通常由銀行出具、金額固定的保證業主持有檔案;銀行為保證人按合同約定,在交付時或缺陷期屆滿後
缺陷保函在缺陷期內取代質保金的現金或銀行保函任一方缺陷期屆滿時

法典並未規定質保金的比例或退還日期,這些均來自您的合同及其附件條款。請將付款條款、交付條款和缺陷條款放在一起閱讀。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者只有口頭約定,請參閱口頭協議是否具有可執行性。

2. 什麼能證明業主已驗收工程?

驗收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啟動付款義務(第602條),並啟動責任期(第600條自交付起算)。它對缺陷問題也有幫助:依第597條和第598條,如果業主未提出異議即接收了工程,承包商通常不再對遲延交付或業主本可發現的缺陷承擔責任。例外情形是,缺陷在接收工程時無法發現,或者是承包商隱瞞的缺陷(第598條)。

有用的證據,按證明力由高到低:

  • 載明日期、經簽署的驗收證書(ใบตรวจรับงาน)或交接紀要。
  • 業主方工程師或監理出具的最終付款證書或竣工證書。
  • 顯示事項已完成、經簽署的整改清單。
  • 顯示業主已入住或已開始使用該工程的電子郵件、LINE 訊息或照片。
  • 業主未作任何異議即接受的最後一期稅務發票。

驗收既可以書面方式表明,也可以通過行為表明(第598條規定為“明示或默示”)。但是,一份簽字的檔案勝過關於行為的爭辯。請保留帶日期的副本。

3. 業主何時可以因缺陷扣款,又必須證明什麼?

第599條允許業主在交付遲延或工程存在缺陷時暫不支付報酬,除非承包商提供合理的擔保。這是一項暫時扣留的權利,而不是出於任何理由都可以把錢留下的權利。

在實踐中,業主應當能夠證明:

  1. 確實存在缺陷。 是具體的事項,附有照片、檢查報告或工程師的說明,而不是籠統的抱怨。
  2. 時間。 缺陷出現在責任期內。預設期限為自交付之日起一年,建造在土地上的永久性建築物(木屋除外)為五年,但合同可以對兩者作出變更(第600條)。
  3. 已通知您。 在責任期內作出書面報告,使您得以檢查或修復。
  4. 金額合理。 扣款應與修復缺陷的費用相當,而不是因為一個小瑕疵就扣下全部質保金。

如果合同允許您先行修復,請以書面形式提出修復的意願。業主拒絕讓您修復,隨後又為修復而扣款,業主的立場是薄弱的。

我們的實務看法:如果業主是在您催款之後才提出缺陷,或者在責任期內從未提出過,請記錄這一事實。業主自己的時間安排會削弱其主張。

4. 缺陷責任期有多長,何時屆滿?

來源期限
您的合同(通常情況)約定期限,通常為交付後1至2年
《民商法典》第600條,合同未作約定時自交付之日起1年
《民商法典》第600條,建造在土地上的永久性建築物(木屋除外)自交付之日起5年
業主就缺陷提起訴訟的期限(第601條)自缺陷出現之日起1年

第600條自交付之日(วันส่งมอบ)起算,所以交接日期很重要。許多合同則是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時退還質保金,例如最終驗收證書籤發後12個月。請以合同約定的日期為準。

5. 追討質保金,我有多長時間?

消滅時效是個陷阱。我們核對了法典文本,其中有幾種可能適用的期間。

  • 二年(第193/34條第(1)項)。適用於商人、工業經營者、工匠或技術工匠就所交付貨物的價款或所完成工作的報酬提出的請求,但該工作是為債務人自身的營業而完成的除外。
  • 五年(第193/33條第(5)項和第193/34條第(1)項)。適用於上述同類請求,但該工作是為債務人自身的營業而完成的情形。
  • 十年(第193/30條)。沒有特別期間可適用時的一般期間。

時間自您首次可以行使該權利之日起算(第193/12條)。就質保金而言,這通常是合同約定的退還日期。您提起訴訟,或者債務人作出書面承認(包括部分付款或請求延期付款),都會依第193/14條使時效中斷。

承包商的質保金是否適用二年期間,取決於承包商如何被定性以及請求如何表述。我們沒有找到能夠對所有情形一錘定音的規則,因此不能說較長的期間一定適用。我們的實務看法:以退還日期起二年作為假設,不要拖延。

6. 我可以加收多少利息?

規則。 經2021年修訂的第224條規定,金錢債務的遲延利息為第7條規定的利率加每年2%。第7條規定的利率目前為3%,因此遲延利息為每年5%。如果合同約定了更高的合法利率,則按該利率計算。第224/1條將分期債務的遲延利息限定於未按期支付的那一期。修訂後的利率適用於法令生效之後的遲延期間,而不適用於更早的期間。

遲延自何時起算(第203條和第204條)。 如果合同按日曆確定了到期日,且該日期已過,業主無需催告即陷入遲延。如果沒有確定到期日,您可以立即請求付款(第203條),在已發出催告而仍未付款時,遲延即告開始(第204條)。這就是書面催告除了禮貌之外還具有法律意義的原因。

假設示例。 某承包商應收質保金50萬泰銖,到期日為3月1日,沒有約定利息。逾期一年,按5%計算的遲延利息約為2.5萬泰銖。該數字僅作示意,並非對法院將判決金額的預測。

7. 現金質保金還是銀行保函:會改變我的處境嗎?

  • 現金質保金。 業主持有的是您的錢。您對業主享有普通的金錢債權。
  • 銀行保函。 業主持有的是一份檔案。您的任務是在期限屆滿時讓其退還或解除,並確認保函沒有被索賠。如果已被索賠,請要求業主提供索賠通知及理由,然後向銀行了解其立場。銀行的義務由保函的措辭決定,所以請仔細閱讀。
  • 替換。 第599條提到“合理的擔保”。許多合同允許您用保函替換現金質保金。如果您的合同有此規定,而業主拒絕了合理的保函,這是有用的證據。

8. 催款、協商,以及是否起訴

請按順序完成以下步驟。

  1. 查閱合同。 找出退還條款、缺陷條款、通知規則以及任何爭議解決程式。
  2. 整理案卷。 驗收檔案、付款記錄、質保金計算、關於缺陷的往來函件,以及責任期的屆滿日期。
  3. 發出書面催款函(หนังสือทวงถาม)。寫明金額、條款、驗收日期和屆滿日期,並設定期限,通常為7至15天。以掛號信附回執寄往合同中載明的地址,並保留送達證明。我們的催款函服務和律師函服務涵蓋此項工作。
  4. 協商。 業主往往會回應一份具體的清單。要做好心理準備,對方可能提出部分退還加修復,或以現金抵銷。任何協議都要寫下來並由雙方簽字。切勿接受口頭承諾。
  5. 評估請求。 比較金額、證據、業主可能主張的缺陷,以及訴訟的成本和時間。請參閱民事案件需要多長時間。
  6. 提起民事訴訟,如果催款無效且時效正在流逝。法院程式請參閱債務追收、訴訟與執行。請先核查合同中是否有仲裁或調解條款。

如果業主是政府機構,可能適用採購規則,退還程式也可能有所不同。請核查具體合同的條款。

9. 檢查清單

  • 已找到合同、附件和變更指令
  • 已確定質保金的退還日期和條件
  • 已找到經簽署的驗收或交接記錄
  • 已計算缺陷責任期的屆滿日期
  • 已核對付款歷史和質保金總額
  • 已列出所有缺陷報告、答覆和修復及其日期
  • 已記錄保函詳情(出具方、金額、到期日、是否已被索賠)
  • 已按二年的假設將時效日期記入日程
  • 已發出催款函並保留送達證明
  • 和解(如有)已形成書面並經簽署

延伸閱讀

質保金能否追回,取決於合同條款、驗收記錄和時效日期,所以請先把這些收集齊全,並且不要等待,儘快發出書面催款函。

我們協助承包商和企業主準備催款函並評估質保金請求。初步諮詢免費 —— 請致電 +66 92 254 2045 或將詳情傳送給我們。另請參閱催款函、律師函、合同與檔案以及我們的民事訴訟業務。


本指南由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釋出 —— 該律師事務所位於孔敬府,成立於 1986 年。本文僅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針對任何特定事項的法律建議。

常見問題

我已經交付工程,業主還能繼續扣留我的質保金嗎?+

只有在合同允許且理由真實的情況下才可以。質保金通常用於在約定期限內擔保工程缺陷,合同應當寫明何時退還。根據《民商法典》第599條,如果交付遲延或工程存在缺陷,業主可以暫不支付報酬,除非承包商提供合理的擔保。如果約定期限已經屆滿,而業主又指不出任何缺陷,通常就沒有繼續扣留的依據。

追討未退還的質保金,我有多長時間?+

沒有統一的答案,因為這取決於該項請求如何定性。商人、工業經營者或技術工匠就已完成的工作主張報酬,通常適用第193/34條第(1)項規定的二年期間;但如果該工作是為債務人自身的營業而完成的,則適用第193/33條第(5)項規定的五年期間。如果兩者都不符合,則適用第193/30條規定的十年一般期間。穩妥起見,應以款項到期日起二年作為工作假設,並儘早尋求法律意見。

逾期付款我可以主張多少利息?+

如果合同約定了遲延利率,則按該利率計算。如果合同未作約定,經2021年修訂的第224條規定,金錢債務的遲延利息為第7條規定的利率加每年2%,目前即3 + 2 = 每年5%。遲延通常從到期日經過之時起算;如果沒有約定到期日,則從您發出書面催告之時起算。

交付後發現缺陷,業主就可以扣下全部質保金嗎?+

並非當然如此。業主應當能夠證明確實存在缺陷、該缺陷發生在責任期內,並且所扣留的金額與修復費用相當、合理。對於在責任期內出現的缺陷,第600條規定,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預設期限為自交付之日起一年;對於建造在土地上的永久性建築物(木屋除外),則為五年。

銀行保函和現金質保金是一回事嗎?+

不是。現金質保金是業主從您的工程款中扣留的資金。銀行保函則是銀行承諾,在業主提出索賠時,在約定金額範圍內向業主付款,並且有自己的到期日和退還程式。許多合同允許您用保函替換現金質保金,請核查您的合同是否有此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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