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泰國的品牌所有者,都是在迫不得已時才去註冊商標:電商平臺要求提供註冊證書、經銷商想要獲得授權許可,或者出現了仿冒者。
到那個時候,可能已經有人搶先提交了申請。泰國保護的是先申請者,而不是先使用者。本指南將說明整個流程如何運作,以便在事情變得緊迫之前就完成註冊。
關於應由哪家公司持有商標這一單獨問題,請參閱在泰國設立公司時的品牌與商標歸屬。
1. 可以註冊的內容
泰國商標可以是:
- 文字或品牌名稱,包括外文名稱
- 標誌或圖形
- 文字與圖形的組合
- 形狀、顏色組合或聲音,前提是能夠區分您的商品或服務
不同用途對應不同的標記:用於商品的是商標(trademark),用於服務的是服務商標(service mark),此外還有證明商標(certification mark)和集體商標(collective mark)。
如果某一標記存在以下情形,很可能被駁回:
- 描述了商品本身或其品質(例如用於果汁的 "Fresh Juice",意為"鮮榨果汁")
- 以通常方式使用的地理名稱
- 與已註冊或已申請的在先商標相同或近似以致混淆
- 違反公共秩序,或使用受保護的國家標誌
2. 提交申請前先檢索
法律並未要求必須檢索,但這是整個流程中成本最低的一步,也是能避免最多駁回的一步。
一次有用的檢索需要檢視:
- 泰國商標資料庫中相同和近似的商標
- 近似的讀音,包括外文詞在泰語中的讀法
- 相同及關聯的商品和服務類別
- 外國品牌的泰文寫法,可能已有人先行申請
如果檢索發現存在高度近似的衝突商標,此時調整品牌,遠比包裝盒已經印好、營銷活動已經啟動之後再調整便宜得多。
3. 申請
申請向智慧財產權廳提交,可遞交紙質申請,也可通過其線上系統辦理。你需要準備:
| 事項 | 說明 |
|---|---|
| 申請人資訊 | 個人或公司;公司須提供其註冊材料 |
| 商標 | 清晰的圖樣,以及外文詞條的泰文音譯與意譯 |
| 商品或服務 | 按國際分類下的類別列明 |
| 授權委託書 | 若由代理人代為申請 |
| 優先權材料 | 若你主張基於此前境外申請的優先權 |
商品和服務清單的選擇往往是許多申請出錯的地方。範圍過寬,審查員會提出異議;範圍過窄,競爭對手就可能在相鄰商品上使用該商標。泰國允許在一份申請中涵蓋多個類別。
4. 審查
審查員會審查該商標是否可以註冊,以及是否與在先商標構成衝突。如存在問題,你會收到一份官方命令,並須在有限期限內通過以下方式作出答覆:
- 附具證據,主張兩商標並不相同
- 放棄商標中具有描述性的部分
- 限縮商品或服務的範圍
- 證明該商標已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
如果答覆未能成功,該駁回決定可申訴至商標委員會,此後還可訴至法院。
五、公佈與異議
通過審查的商標將予以公佈。在公佈後的一段特定期限內,任何認為自己享有更優權利的人都可以提出異議。
- 若無異議,申請將進入註冊流程
- 若有異議,你需提交答辯書,案件將根據證據作出裁定
- 對裁定可以提起上訴
異議也是你可以運用的工具。關注公佈資訊,能讓你在仿冒商標獲准註冊之前對其提出異議,這比日後將其撤銷要容易得多。
6. 註冊與費用
在公告期內無人成功提出異議後,您會收到通知,須在規定時限內繳納註冊費。錯過該期限意味著申請將被視為放棄。 請務必記入日程。
註冊完成後,保護期自申請日起計算。
7. 保持註冊有效
註冊自申請日起有效期為十年,並可按十年為一期續展。
- 在到期前提交續展;存在一段短暫的逾期期限,但費用更高
- 將所有人名稱、地址或所有權的變更向序號產生器關登記
- 將向經銷商或加盟商授予的許可予以登記
- 按註冊的樣式使用商標——長期不使用的商標可能因未使用而受到質疑
8. 從境外提交申請:馬德里體系
泰國是馬德里議定書(Madrid Protocol)的成員國。外國品牌權利人可以通過其原屬局將國際註冊延伸至泰國,而無須單獨提交一份泰國申請。
馬德里體系在同時覆蓋多個國家時效率較高,但:
- 泰國審查員仍會依據泰國規則對該指定進行審查
- 遇到異議時,需通過當地代理人作出答覆
- 除非商標本身包含泰文,否則商標的泰文版本不在保護範圍內
許多外國品牌就主商標提交馬德里申請,同時就泰文版本提交泰國直接申請。
在泰國推出品牌之前
- 確定由哪個主體持有該商標
- 檢索該商標,包括其泰語讀音和泰文書寫形式
- 圍繞你目前銷售以及計劃銷售的商品和服務,起草商品和服務清單
- 在產品上市之前、在與合作伙伴共享該品牌之前提交申請
- 將註冊費繳納截止日期和續展日期記入日程
- 留意近似商標,並儘早提出異議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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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國的專利、小專利與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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