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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

楼上公寓漏水渗到您家:谁来担责,应保留哪些证据

天花板被楼上渗水打湿?本文说明哪些水管属于专有部分、哪些属于共有部分,谁应担责(楼上业主、租客、公寓法人),应保留哪些证据,如何发出书面通知,以及仅有一年的侵权时效。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 房产团队2026年10月14日8 分钟阅读
楼上公寓漏水渗到您家:谁来担责,应保留哪些证据

核心解答

天花板滴水时,问题通常不只是“是不是楼上的邻居”。请按顺序梳理三步:水是从哪里漏出来的,那个部位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以及谁有疏忽或未尽维护义务。

准则(《公寓法》和《民商法典》)。 单元是专有部分。为共同使用而设置的结构、排水系统和设备是共有部分,由法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故意或过失损坏他人财产的人,依第 420 条构成侵权。损害由有缺陷或维护不善的建筑物造成时,第 434 条首先让占有人承担责任;如果占有人已尽适当注意,则改由所有人承担责任。侵权请求权自知悉侵权行为及侵权人起一年届满时效(第 448 条)。

我们的实务观点。 不要先争论过错。几天之内,对损坏情况拍照、录像,向楼上业主和法人发出书面通知,并请技术人员或工程师确定漏水源头。好的证据能让大多数纠纷在早期得到解决,需要诉讼时也是案件的基础。

关于拖欠公共费用的问题,请见我们的公共费用欠缴指南。本指南不再重复。

1. 哪些漏水是楼上单元的问题,哪些属于共有部分?

法律规定(《公寓法》B.E. 2522,第 4 条、第 13 条和第 15 条)。

  • 专有部分是单元本身,以及划归该单元业主使用的任何结构或土地。
  • 共有部分是建筑物中不属于单元的部分,以及为共同使用或共同利益而设置的其他财产。第 15 条列举了例子,包括为建筑物的稳固和保护而设的结构和构造物,以及为建筑物内的安全或环境而建造的系统,例如排水和污水处理。
  • 第 13 条第 2 款:分隔两个单元的楼板和墙体,由这两个单元的业主共同所有,权利如何行使依规约办理。
  • 第 13 条第 3 款:业主不得对自己的单元做任何可能影响建筑物结构或稳固的事。

该法并未针对每种情形规定“这根水管属于某某”。答案来自法人的规约、建筑图纸以及您所在楼盘的登记文件。

漏水位置一般倾向应首先通知谁
楼上单元内的水龙头、进水软管、卫浴设施、洗衣机、热水器楼上单元的专有部分楼上业主或租客,以及法人
楼上卫生间地面下的水管或防水层可能属于任何一方,需核对结构和规约楼上单元和法人
数个单元共用的主管或立管通常是共有部分法人
楼板与墙体交接处有裂缝两个单元之间的楼板由两位业主共同所有两个单元和法人

此表仅说明倾向,并非法律结论。结果取决于您所在楼盘的文件以及技术人员的报告。

2. 楼上业主何时应当担责?

法律规定(《民商法典》第 420 条和第 434 条)。 依第 420 条,故意或过失而违法损害他人财产的人,须赔偿损失。可能适用的例子:让浴缸溢水不管,或装修卫生间时未做好防水,导致水渗到楼下。

第 434 条适用于因建筑物有缺陷或维护不足而造成损害的情形。占有该建筑物的人须予赔偿。如果该占有人已为防止损害尽到合理注意,则改由所有人赔偿。

实务观点。 受损的业主至少应当能证明水来自那个单元,以及损失有多大。这就是为什么指明漏水点的技术人员报告最为重要。

如果楼上业主说“水管只是旧了,不是我的错”,这并不当然使其免责。第 434 条同样涉及维护不足的情形。法院会审查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我们在此不引用任何法院判决。

3. 楼上的租客要负责吗?

因疏忽造成漏水的租客,例如忘记关水龙头,可能与任何人一样,依第 420 条承担责任。如果租客是该单元的占有人,第 434 条也可能适用于他们。这取决于事实,我们不引用具体判决。

在房东与租客之间,第 562 条规定,因租客本人或其同住人的过错造成租赁物灭失或损坏的,租客应负责,但因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除外。这属于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对楼下单元的责任。

建议。 同时通知业主和租客。请法人告知单元里住的是谁,以其愿意告知的范围为限。业主与租客之间如何分担责任,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在原因查明之前,不要放弃对任何一方的请求权。

4. 法人或楼宇经理何时应当担责?

法律规定(《公寓法》第 33 条和第 36 条)。 法人的设立目的是管理和维护共有部分。经理负责实现这一目的,在紧急且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主动下令或处理有关建筑物安全的事项,如同一个理性的人照看自己的财产一样。

实际意义。 如果源头是共用水管或共用系统,而法人已被告知却没有检查、修理或阻止漏水,那么扩大的损失可能成为向其提出侵权索赔的依据。因此关键在于它何时得到通知,以及它做了什么。这就是为什么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写明清楚的日期。

我们没有发现该法规定法人要对单元内的所有损失当然负责。如果原因纯粹在楼上单元内部,法人可能不必负责,但它应当协助协调进入单元并隔断水源。项目的规约可能有更多规定。

5. 应当保留哪些证据?

  1. 照片和视频。 拍下水渍、天花板、墙壁、地板和受损物品,并让文件带有日期和时间。连续拍摄数日,以显示漏水一直在持续。
  2. 技术人员或工程师报告。 应指明漏水点、原因和损坏程度。如果需要进入楼上单元,应征得同意,并请法人派人到场作见证。
  3. 书面通知。 发给楼上业主和法人,并保留送达证明,例如邮寄收据或已读消息。
  4. 维修报价和收据。 包括单元的维修,以及受损物品的报价和收据,并附上物品照片、购买价格和使用年限。
  5. 法人记录。 事故记录、往来消息,以及此前是否报告过漏水。
  6. 单元文件。 单元所有权文件、规约、图纸以及您自己的保险单的复印件。

关于减少损失:第 442 条类推适用第 223 条。第 223 条允许法院考虑受害方是否没有避免或减轻损害。因此应立即转移物品、切断已潮湿的线路,并设法止水。

6. 保险处于什么位置?

法人持有的楼宇保险(如有)与您自己的保险,例如家财险或第三者责任险,在承保范围和除外责任上差异很大。有些保险不承保逐渐渗漏。我们没有审阅过任何保单,也没有确认该法是否要求投保任何特定险种。请阅读您自己的保单,并在维修或清除受损部分之前,向保险公司询问通知期限。

7. 可以主张什么,步骤如何?

法律规定(《民商法典》第 438 条)。 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赔偿的方式和数额。赔偿包括返还丧失的财产或支付其价值,以及赔偿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实务观点。 常见项目有天花板、墙壁、地板和电气设施的修复费用,受损物品的价值,以及单元确实无法居住时的临时住宿费用。请保留报价和收据。

我们通常建议的顺序:

  1. 报告漏水并要求止漏。
  2. 附上技术人员报告和维修估价发出催告函,并设定合理的答复期限。
  3. 协商。如果达成一致,应以书面形式写明:金额、付款日期以及由谁负责维修。
  4. 如果没有达成一致,考虑起诉。

金额较小的索赔。 达灵詹民事法院常见问题说明,简易案件(คดีมโนสาเร่,kor-dee mano-sa-re)是指争议金额不超过 300,000 泰铢的案件。其程序比普通案件简便。关于起诉步骤和费用,请直接向法院咨询。我们没有确认漏水纠纷是否可以作为消费者案件,这取决于一方是否为经营者,所以不要想当然。

关于时间和费用,请见泰国民事案件要多久和泰国律师费用。

8. 时效:您有多长时间?

法律规定(《民商法典》第 448 条)。 因侵权而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自受害人知道侵权行为及应由谁赔偿之日起一年,或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十年,即告时效届满。如果该行为同时构成刑事犯罪,而刑事时效更长,则适用更长的期间。

常见的失误。 为了等对方付款而谈上几个月,可能不知不觉用完这一年。我们没有确认哪些通知或协商会中断时效,所以请律师核对您案件中的起算日。如果您从第一天起就知道源头是哪个单元,就应视为这一年从那时开始计算。

9. 假设案例

假设案例。 A 先生住在 405 室,月初发现卫生间天花板滴水。他拍下视频,向法人发出书面通知,并请技术人员检查。技术人员发现 505 室地板下的排水管破裂。法人通知了 505 室的业主,而该业主把单元出租了。A 先生带着维修报价,分别致函业主和租客。关键问题是,按规约,那根地板下的水管由谁负责,以及 505 室的业主是否有维护过。每个项目都不同。本例并非对任何结果的预测。

10. 第一周清单

  1. 如有可能,先止水;请法人关闭阀门。
  2. 先拍照、录像,再清理。
  3. 转移贵重物品,切断已潮湿的线路。
  4. 向法人和楼上业主发出书面通知;保留送达证明。
  5. 聘请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出具指明漏水点的报告。
  6. 索取规约和图纸。
  7. 查看您的保单,如可能适用,通知保险公司。
  8. 保留每一份报价和收据。
  9. 写下您知道源头和责任人的日期,并开始计算一年。
  10. 证据尚未收集完整之前,不要把所有痕迹都修复掉。

延伸阅读

处理公寓漏水索赔,先取得指明源头的技术人员报告,再向楼上业主和法人发出书面通知,因为侵权时效仅为自知悉侵权行为及责任人起一年。

我们为催告函、律师函和房产纠纷提供咨询。初步咨询免费 —— 请致电 +66 92 254 2045 或将详情发送给我们。更多内容请见催告函、律师函、房地产以及民事诉讼。


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发布 —— 该律师事务所位于孔敬府,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常见问题

楼上的水渗到我家,谁应当负责?+

这取决于水从哪里来。如果水是从楼上单元内部的配件或水管渗出的,楼上的业主或占有人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或因建筑物存在缺陷而承担责任。如果水来自共用水管或共用系统,问题就转向负有管理共有部分义务的公寓法人。确定漏水源头的技术人员报告,是首要的证据。

公寓的水管属于共有部分还是专有部分?+

《公寓法》并没有逐一列出每一根水管。该法把单元视为专有部分,把为共同使用而设置的结构、排水和设备视为共有部分。两个单元之间的楼板和墙体,由这两个单元的业主共同所有。具体某根水管归谁,要看楼盘的规约、图纸和登记文件。

公寓漏水索赔的时效有多长?+

根据《民商法典》第 448 条,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受害人知道侵权行为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一年,或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十年,即告时效届满。一年很短,所以一旦知道源头,就应尽快发出书面通知并开始协商,并在时效届满前请律师核对起算日。

楼上是租客的话,租客要负责吗?房东是不是就没有责任了?+

因疏忽造成漏水的租客,例如忘记关水龙头,可能要对楼下单元个人承担责任。业主并不总是因此免责,例如原因是业主本应维护的老旧水管或配件时。应同时通知两方,并在决定向谁追偿之前先核对租约和事实。

如果楼上业主拒绝赔偿,我一定要上法院吗?+

起初不必。可以附上技术人员报告和维修报价发出催告函,并尝试以书面方式达成和解。如果必须起诉,请求金额不超过 300,000 泰铢的案件属于简易案件(คดีมโนสาเร่,kor-dee mano-sa-re),适用较简便的程序;金额更大的案件则按普通程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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