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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法

泰国公司的合同、邮件、聊天记录和员工档案要保存多久:如何制定保存期限表

按文件类型说明保存期限:会计和税务资料、工资与员工名册、合同、邮件、LINE、闭路电视。涵盖诉讼时效、PDPA 义务、诉讼保全,以及法务、会计、人事、IT 共用的示例保存表。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 商法团队2026年11月7日13 分钟阅读
泰国公司的合同、邮件、聊天记录和员工档案要保存多久:如何制定保存期限表

核心答案

公司不应给所有文件定同一个保存期限,因为每份文件都受三个速度不同的“时钟”支配。第一个是法定最低保存期限,例如会计资料和税务发票至少 5 年,工资文件和员工名册至少 2 年。第二个是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它促使你把证据保存得比最低期限更久,例如基于合同的请求可在 10 年内提起。第三个是 PDPA 的义务:不得无理由保存个人数据,并且要有期限届满后删除的机制。

实用的方法是按文件类型制定保存表,写明法律依据或业务理由、保存期限和负责人,并且表中必须有一项机制:预见到争议时停止删除的诉讼保全(litigation hold)。一份到期就自动删除的表,可能在你最需要证据的那天,把你自己的证据删掉。

本指南中的表格是示例,各公司必须自行调整。出自法律的数字会注明条文;属于我们实务建议的数字会注明是建议。

1. 为什么一份文件有三个时钟

以一张货物发票为例。在会计和税务方面,公司必须依《会计法》和《税法典》保存。发生争议时,这张发票证明债权或付款,在请求权罹于时效之前一直有用。在 PDPA 方面,如果其中有个人的姓名和地址,公司需要有保存的理由,理由消失后就必须删除。

时钟问题对保存表的影响
1. 法定最低期限必须保存几年,从何时起算?下限。不得更早删除。
2. 诉讼时效关于这份文件的请求还能提起多久?文件是关键证据时,推动保存期限超过最低期限。
3. PDPA其中的个人数据还需要吗?上限。每一段保存期都需要理由。

因此规则是“只在诉讼时效和实际需要所能说明的范围内,保存得比法定最低期限更久,然后留痕删除”,而不是“永久保存一切”,也不是“最低期限一到就删”。

2. 时钟 1:法律要求至少保存多久

会计资料。 《会计法》(佛历 2543 年)第 14 条规定,账簿和凭证应自结账之日起至少保存 5 年,或保存至依第 17 条移交为止。厅长经部长批准,可要求特定行业保存更久,但不得超过 7 年。

税务资料。 《税法典》第 87/3 条规定,须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登记经营者,应在营业场所或税务厅厅长指定的地点,自申报日或报告编制日起,至少保存税务报告、税务发票、副本及相关凭证 5 年。厅长可要求保存超过 5 年,但不得超过 7 年;停止经营时,对当日持有的文件还须再保存 2 年。

工资记录和员工名册。 《劳动保护法》(佛历 2541 年)第 114 条要求有 10 名以上员工的雇主,保存工资、加班、假日工作和假日加班支付的文件(至少应包含工作日数和工时、计件工人的产量,以及每名员工所得的单价和金额)。若工资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转账记录即视为支付文件。第 115 条规定:

  • 员工名册应自每名员工雇佣关系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 2 年;
  • 支付文件应自支付之日起至少保存 2 年;
  • 若依第 12 章提出申请、依劳动关系法发生劳动争议,或提起劳动案件,两者均须保存至最终命令或判决作出为止。

第 115 条的最后一款,是写进劳动法、适用于这些记录的诉讼保全,也是其他文件的良好范本。

对于一般合同、邮件、聊天、闭路电视以及人事档案的其他部分,没有一部一般性法律统一规定期限,因此它们的期限来自时钟 2 和时钟 3。对于股东名册和会议记录,《民商法典》第 1138 条要求备置股东名册,第 1207 条要求制作会议记录并保存在注册办事处,但两条都没有规定期限,所以我们作为实务建议: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

3. 时钟 2:诉讼时效决定你还会被追究多久

诉讼时效是必须向法院提起请求的期间。期间届满后,对方可以以时效作为抗辩,你的文件在该项请求上就不再有庭上价值。期间之内,文件就是你胜负所系。

  • 一般 10 年时效。 《民商法典》第 193/30 条规定,《民商法典》或其他法律没有规定期间的,诉讼时效为 10 年。没有特别规则的合同和协议,应按 10 年规划。
  • 部分请求适用 2 年。 第 193/34 条对所列的请求规定 2 年,例如商人的货款或服务款请求、动产租金请求、雇员的工资请求。列举相当细致,所以不要自行断定某一事项属于 2 年还是 10 年。
  • 时效何时起算。 期间不是从文件制作之日起算,而取决于请求权何时可以首次行使,并且在某些情形下可以中断或中止。因此保存期限应从事件结束时起算,例如合同终止或最终付款,而不是从签署时起算。

假设的例子:A 公司签订了一份 2026 年结束的三年期生产合同。如果它把合同、规格书和交付记录保存到 2036 年(合同结束后 10 年),就覆盖了第 193/30 条的一般时效。如果为了与会计记录一致只保存 5 年,第六年被起诉时可能已经没有签署版合同。

4. 时钟 3:PDPA 划定上限

PDPA 没有规定各类数据可以保存几年,但它施加了三项义务。

  1. 告知保存期限(第 23 条)。 控制者必须在收集前或收集时告知数据主体收集了哪些数据、保存多久。无法确定期限的,须说明按收集标准合理预期的期限。因此公司的隐私声明应与这份保存表一致。
  2. 期限届满时的删除机制(第 37 条第 3 项)。 控制者必须建立核查系统,在保存期限届满后删除或销毁个人数据。第 37 条第 1 项还要求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 删除权(第 33 条)。 数据主体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要求删除、销毁或匿名化,例如数据对原目的已不再必要,或同意已撤回且无其他依据。但在为言论自由、特定的档案、研究、统计、公共利益或公共卫生目的、确立/履行/行使或抗辩法律主张、或遵守法律而有必要保存的范围内,该权利不适用。

实务结论:保存一份文件的理由必须写得出来,例如“依第 87/3 条必须保存”或“为抗辩可能的请求,保存至合同结束后 10 年”。如果写不出理由,该文件中的个人数据就是最先应删除的对象。员工数据请参阅PDPA 与泰国人力资源管理。

5. 按文件类型的示例保存表

本表是起点示例,各公司必须按行业、规模、合同以及适用的公告自行调整。“依据”一栏区分哪些期限出自法律,哪些是我们的建议。

文件依据建议期限负责人
合同及修改协议(含报价单、采购订单、证明履行的交付记录)一般 10 年时效(《民商法典》第 193/30 条);期限本身是我们的建议自合同结束或最终付款起 10 年,而非自签署起法务(没有则为业主或办公室负责人)
发票、收据、税务发票、账簿和凭证《会计法》第 14 条、《税法典》第 87/3 条:5 年,可延长至 7 年法律上至少 5 年;我们建议以 7 年作为稳妥的默认值;相关合同仍在时效内则更久会计
工资、加班、考勤记录、转账凭条《劳动保护法》第 114-115 条(自支付之日起 2 年),与会计税务记录重叠至少 5 年(会计和税务);依劳动法不得少于 2 年;有争议则保存至终局判决人事(与会计配合)
员工名册《劳动保护法》第 115 条(每名员工雇佣终止后 2 年)员工离职后至少 2 年;我们建议核心记录(姓名、职位、起止日期、离职原因)按可能的请求保存更久人事
人事档案、警告、纪律和调查记录无法定期限;目的是抗辩解雇争议;PDPA建议离职后 2 至 5 年(因严重违纪被解雇或有争议的案件,在解决前按诉讼保全处理),之后复核人事
未被录用候选人的招聘档案PDPA(必要性和期限告知);无固定期限建议职位填补后 6 至 12 个月;如要建人才库,应取得同意并注明期限人事
公司邮件无一般期限;取决于内容按内容分类保存:属于合同或会计记录的邮件随该记录归档;一般邮箱我们建议设定账龄上限(例如 3 至 5 年),受诉讼保全的除外IT 设置工具;内容负责人定期限
LINE 及其他工作聊天无一般期限;是指示和交易的证据约定条款、指示加做工作或确认交付的消息,导出到合同或项目档案;日常聊天按制度删除项目负责人和 IT
闭路电视录像PDPA(安保目的的必要性);无固定期限建议 30 至 90 天;事件片段复制到事件档案IT/安保
股东名册、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登记文件《民商法典》第 1138 条(须备置股东名册)和第 1207 条(会议记录保存在注册办事处)均未规定期限;实务上视为永久性公司记录公司存续期间;其后按清算人或顾问的指示公司秘书/法务

注:如果税务厅厅长等的公告要求贵公司所属行业保存超过 5 年,请采用该公告的期限。修改数字之前,请向记账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现行公告。

6. 作为证据的邮件和聊天

邮件和 LINE 往往是那些从未写入正式合同的约定的关键证据,例如指示加做工作、确认价格或验收。但法庭上常被问到的是:这份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所以保存得是否妥当,与保存得是否够久同样重要。

  • 连同元数据导出整个对话。 使用应用的导出功能(日期、时间、账号名称)。邮件则保存带邮件头的原始文件。截图只是补充;单独的截图容易被改动,也往往缺少上下文。
  • 保留原件。 导出后不要从原设备或账号删除消息,换手机之前一定要备份。
  • 记录导出过程。 谁导出、何时、用哪台设备、存放在哪里。一页纸的表格即可。
  • 不要把关键事项留在员工的个人账号里。 员工离职时,账号和证据一起消失。请使用公司账号(LINE 官方账号、公司域名邮箱)并制定使用政策。
  • 尊重他人隐私。 导出的群聊含有他人的数据。只使用必要的部分,只分享给需要的人。

关于用 LINE 指示工作并证明加做工作,请参阅客户通过 LINE 指示加做工作却拒绝付款。

7. 诉讼保全:预见到争议就停止删除

诉讼保全是一项内部指示,用来停止删除与已发生或可预见的争议相关的文件和数据。这个名称来自外国实务。在泰国,《劳动保护法》第 115 条第三款对工资文件和员工名册写入了同样的原则。对于其他文件,没有直接要求这样做的一般条文,但在案件可预见之后删除证据,可能削弱你的举证地位,并视事实情况可能带来其他责任。

何时发出保全通知

  • 收到律师函或解雇通知,或被威胁将提起诉讼。
  • 员工向劳动监察员提出申请,或解雇很可能被质疑。
  • 发生欺诈、重大事故或数据泄露。
  • 收到与该事项有关的传票、公函或数据访问请求。

保全通知应包含

  1. 事项、涵盖期间,以及涉及的人员或部门。
  2. 需保存的数据类型:邮件、聊天、共享文件、闭路电视、备份、员工设备。
  3. 关闭自动删除,并且涉事员工离职时不得清空设备或账号的指示。
  4. 负责人(通常是法务或业主)、发出日期以及被通知的人。
  5. 结束方式,即事项结案之时,并记录解除日期。

事项最终解决后,常规保存表重新适用。保全并不允许永久保存个人数据;依 PDPA 原则,它需要结束日期和理由。

8. 谁负责保存表(RACI)

保存表常常失败,是因为每个部门都以为是别的部门在管。请明确分工。

工作法务会计人事IT
起草并批准保存表ACCC
会计和税务记录的期限CRII
员工和工资记录的期限CCRI
配置删除、备份和闭路电视IIIR
发出诉讼保全A/RIR(人事记录)R(在系统中执行)
保存表年度复核ARRR
销毁记录CR(会计)R(人事)R(电子)

R 是实际执行的人,A 是最终负责的人,C 是被咨询的人,I 是被告知的人。没有法务部门的小公司,可以由业主或董事担任“A”,顾问担任“C”。

9. 安全销毁和销毁记录

第 37 条第 3 项要求的是核查“系统”,而不是偶尔的清理。一个拿得出来的系统包含以下部分。

  • 定期复核。 至少每年一次,把已到期的项目挑出来,并排除受诉讼保全的项目。
  • 销毁前审批。 文件负责人核对并签字。
  • 不可逆的销毁。 纸质文件碎纸,或使用出具证明的销毁服务。电子数据要删除副本、备份、回收站和云存储,由 IT 负责。
  • 销毁记录。 记录文件类型和日期范围、大致数量、日期、方法、批准人、执行人,以及保存表上的理由。无须保存被销毁的内容本身。
  • 保存记录本身。 它能证明删除是按例行系统进行的,而不是为了隐匿证据。

10. 常见错误

  1. 全公司只定一个数字,例如“一律保存五年”。该保存十年的合同被删掉,不必要的文件却一直留着。
  2. 从文件日期起算,而不是从事件结束时起算。
  3. 自动删除却没有保全开关。 即使争议正在进行,系统仍每六个月清一次邮件或聊天。
  4. 让员工把关键证据放在个人设备上。 他们离职后就会消失或无法访问。
  5. “以防万一”永久保存一切。 这与 PDPA 冲突,也扩大了遭受网络攻击时暴露的范围。
  6. 只以截图作证据,既没有导出也没有原件。
  7. 忘了备份。 主系统清空了,备份或云端的副本仍在,保存表与现实不符。
  8. 没有负责人。 保存表写完就没人复核,渐渐与系统和规则脱节。
  9. 更换记账人员或搬迁办公室时过早销毁会计资料。 另请参阅会计师漏报后更换会计师。

11. 十四天内启动保存表的清单

  • 列出公司持有的文件类型(至少包括第 5 节中的),以及各自存放的位置(柜子、服务器、邮件、LINE、云端、个人设备)。
  • 请会计确认适用于本公司的会计和税务记录期限,包括任何延长期限的公告。
  • 请人事确认工资文件和员工名册按第 114、115 条保存,以及它们与会计记录如何重叠。
  • 请法务或顾问确定合同的期限,并找出需要适用 10 年期限的事项。
  • 请 IT 检查邮件、聊天、闭路电视和备份的自动删除,并增加保全开关。
  • 指定保存表的负责人(按 RACI)和年度复核日期。
  • 准备一页纸的诉讼保全模板,并决定谁有权发出。
  • 准备销毁记录表格和复核周期。
  • 让隐私声明与保存表中的期限一致(第 23 条)。
  • 制定不把关键工作放在个人账号的政策,以及聊天导出的方法。

延伸阅读

每份文件都受三个时钟支配:法定最低期限、诉讼时效和 PDPA。只在必要范围内保存得比最低期限更久,留痕删除,一旦预见到争议就立即停止删除。

我们协助制定适合贵公司业务的保存表,使合同和隐私声明与之一致,准备诉讼保全和销毁记录的模板,并在争议发生时收集证据。初次咨询请致电 +66 92 254 2045,或把详情发给我们。另请参阅会计与税务服务和PDPA 合规。


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发布 —— 该律师事务所位于孔敬府,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常见问题

公司的会计资料必须保存多久?+

《会计法》(佛历 2543 年)第 14 条规定,账簿和凭证应自结账之日起至少保存 5 年,或保存至依第 17 条移交为止。商业发展厅厅长经部长批准,可要求特定行业保存更久,但不得超过 7 年。在把期限写进内部保存表之前,请先确认贵公司所属行业适用哪项公告。

税务发票等税务资料必须保存多久?+

《税法典》第 87/3 条规定,增值税登记经营者应自申报日或报告编制日起,至少保存税务报告、税务发票、副本及相关凭证 5 年。税务厅厅长可要求保存超过 5 年,但不得超过 7 年;停止经营的,还须对停业时持有的文件再保存 2 年。未保存进项税发票可能面临处罚。

雇主必须保存工资文件和员工名册多久?+

《劳动保护法》(佛历 2541 年)第 115 条规定,员工名册应自每名员工雇佣关系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 2 年,工资、加班费和假日工作报酬文件应自支付之日起至少保存 2 年。若存在第 12 章规定的申请、劳动争议或劳动案件,须保存至最终命令或判决作出为止。工资记录同时也是会计和税务记录,因此实务中通常保存更久。

预见到争议时,自动删除的邮件和聊天记录怎么办?+

一旦可以预见争议,就应暂停相关删除:关闭涉事人员的自动删除,把备份也包括在内,并以书面记录这一指示。《民商法典》第 193/30 条规定,没有特别期限时一般诉讼时效为 10 年,所以即使你们的例行删除已经完成,对方仍可能起诉。诉讼保全是良好做法;法律上最明确的例子是《劳动保护法》第 115 条关于工资记录的规定。

PDPA 是否要求保存期限届满后删除个人数据?+

第 23 条要求告知数据主体保存期限(无法确定时告知预计期限),第 37 条第 3 项要求控制者建立系统,在保存期限届满后核查并删除或销毁个人数据。法律或法律主张仍然需要的记录可以保留,但在没有记录理由的情况下“以防万一”地一直保存,是一种风险。

怎样保存 LINE 聊天记录才能作为证据?+

导出聊天记录,包含日期、时间和账号名称,原始设备或账号保持不变地保留。截图只作补充,并记录谁在何时用哪台设备导出了什么。电子证据的可靠性由法院逐案判断;尽早复制并保全原件,有助于证明记录未被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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