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工程做到一半,客户方的联系人在 LINE 群里写道:"再加一处,开始做吧。"现场团队不想得罪客户,就照做了。没有人谈过价格。等你们开出追加工作的账单,客户回答:"我以为本来就在原工程里",或者"我没有权限批准",有时还会补一句,说追加工作让交付日期延误了。
这种事常见于工作范围中途变化的施工、安装、设计和服务类业务。本指南说明公司要分清什么、怎样保全聊天记录、怎样核实下指示者的权限、怎样记录对交付日期的影响。最相关的内容见口头合同、公司合同的电子签名和审批权限授权矩阵这几篇指南。
核心答案
要拿到追加工作的款项,公司要依次证明几件事:该工作在原定工作范围之外;客户或其代理人下了指示,或明知而接受;下指示的人有权约束客户公司(或客户事后追认);价格或计价方法已经约定,至少公司能拿出金额的合理依据。
法律框架。 LINE 消息不会仅因是电子数据而被否认法律效力(2544 佛历年《电子交易法》第 7 条)。第 8 条规定,法律要求书面形式时,可供查阅、可重复使用且含义不变的电子数据视为书面。第 9 条规定电子签名的要件,第 11 条让法院可以采纳电子数据作为证据,并按其生成、存储、传输方式的可靠性来判断证明力。下指示的人是否约束客户,属于代理问题,涉及《民商法典》第 797 条、第 821 条的表见代理和第 823 条的追认。某项工作是否属于原范围,依第 368 条按诚实信用解释合同。延误与违约金则属于第 379 条至第 383 条。
我们的实务看法。 追加工作的纠纷往往输在价格和权限上,而不是消息的措辞上。联系人写了"开始做吧",没有人写价格,也没有人写交付日期会怎样变化。我们建议公司把一条纪律定下来:范围外的工作,开工前一律发一条消息,确认范围、价格和对交付日期的影响。客户在同一聊天里回一句同意就够了。
本指南全程使用一个假设案例:那空叻差西玛的一家小型屋顶太阳能安装公司,以 860,000 泰铢承接了一家碾米厂屋顶的光伏板安装,工期 45 天。施工中,碾米厂的厂长在 LINE 群里指示把光伏板扩到第二座仓库屋顶,没有提价格。公司事后把追加工作算为 94,000 泰铢。追加工作使交付日期推后了 12 天。下文称"太阳能公司"和"碾米厂"。
1. 这项工作属于原定工作范围之内还是之外
在考虑证据之前,先要回答公司本来是否能请求追加付款。如果工作明确属于原范围,即便客户在聊天里下了指示,也不能额外收费。请按下面的顺序与文件对照。
- 合同及附件、报价单、图纸、工程量清单(BOQ)、工作范围说明。
- 相互矛盾的报价单或采购订单。两份文件对不上时,见报价单与采购订单条款冲突这篇指南。
- 记录约定内容的会议纪要或之前的消息。
- 行业惯例。法院依第 368 条解释时会用到它,该条要求按诚实信用并考虑通常惯例来解释合同。
| 指示的类型 | 通常的归属 | 做法 |
|---|---|---|
| 图纸或工作清单上明确写明的内容 | 原范围之内 | 按合同履行,不追加收费 |
| 文件里没有,但要让原工作能使用所必需的 | 灰色地带,取决于措辞和惯例 | 开工前告知将按追加工作处理,并请对方书面回复 |
| 客户要求增加的面积、数量、项目 | 原范围之外 | 使用第 5 节的变更指令单流程 |
| 超过约定次数的设计修改 | 核对合同 | 以修改次数条款为依据 |
在案例中,第二座仓库的屋顶不在原图纸和报价单里,明显在范围之外。薄弱点不是范围,而是没有价格。
2. "开始做吧"是否约束客户
合同一般不要求特定形式。因此聊天里的指示可以构成要约,在客户看得见的情况下开工、加上客户的行为,又可以构成承诺。这在口头合同那篇指南里讲过。问题出在细节上。
- 指示的范围。"再帮忙看一处"和"开始做吧"不一样,前者可能只是询问。
- 价格。 没谈过价格,客户可以说从未同意额外付款,或以为已含在原价里。
- 主合同条款。 许多合同规定变更要书面并由有权者签字,客户会马上援引。不过,有时仍可通过行为来证明变更。
- 对工作的接受。 客户如果已经使用了追加工作或付了一部分款,这些情况证据比消息本身更有分量。
如果价格在聊天里完全没有出现,不要指望法院会把"开始做吧"解读为对公司心里那个价格的同意。
3. 怎样让 LINE 聊天记录成为证据
电子消息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明力取决于保存的方式。依 2544 佛历年《电子交易法》第 11 条,法院会看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方式是否可靠,完整性如何保持,以及如何确认作者身份。
| 方法 | 优点 | 缺点 |
|---|---|---|
| 截图 | 快,便于阅读 | 只显示一部分,易被编辑,难证明来源 |
| 导出的聊天文件 | 保留完整对话、时间和发送者姓名 | 要保管原始文件,并能说明导出方法 |
| 拍摄能看到设备的屏幕 | 显示出自该账号和该设备 | 费时,需要有人出面确认 |
| 请客户通过电子邮件再次确认 | 减少"谁发的"之争 | 要在当时做,纠纷发生后就晚了 |
我们建议的做法如下。
- 截图和导出文件都保留。 重要指示一到,当天就导出聊天记录放进项目文件夹,备份到公司的存储空间,而不是员工的个人手机。
- 不要删消息,换设备前先备份。 缺失或被删除的时段会让法院怀疑完整性。
- 记录群成员。 含客户联系人、技术人员、采购人员的 LINE 群,能显示谁知道这项指示。记下成员以及进群、退群的日期。在群里看到却没有提出异议的人,可能有助于证明其知情。
- 把账号与人对应起来。 LINE 显示名称可以改。要留下证明该账号属于谁的证据,例如与名片上的电话号码一致,或客户用同一账号发来过文件。
- 签名。 第 9 条是关于识别签署人并表明其意思的电子签名规定。没有签名的聊天也可以是意思表示的证据,但这与在合同上签字是两回事。见公司合同的电子签名这篇指南。
争议金额较大时,一开始就与律师一起设计如何向法院提交电子证据,包括由谁出庭证明聊天记录的来源。
4. 客户方谁有权批准价格
很多公司发现,现场下指示的人并不是签合同的人,客户便主张该联系人没有权限。请分三层核实。
- 实际权限(第 797 条)。 代理人是本人授权代其行事的人。查看授权委托书、组织架构中的职位、显示有权董事的公司登记证明,以及主合同中指定项目负责人或代表的条款。
- 表见代理(第 821 条)。 客户公司让某人表现得像代理人,例如任命他为项目经理并作为所有事务的窗口,或他之前批准过追加工作且货款已付,客户公司就要向善意第三人负责。施工公司必须是善意地相信他有权限。
- 追认(第 823 条)。 即使下指示的人没有实际权限,如果客户公司知情而接受,例如使用了追加工作、付了一部分款,或明知而不提异议,可以认定为追认,从而约束客户公司。
公司应当保存的材料
- 下指示者的姓名、职位和职责。
- 同一个人以前下过追加工作指示、客户也无异议付款的例子。
- 将此人列为联系人或审批人的会议纪要。
- 真正有权者在看到追加工作后没有提出异议的消息。
自己这边也有同样的问题。一线员工不经任何人就接受追加指示,公司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已被约束。关于谁可以接受追加工作并代表公司确认价格,请见审批权限授权矩阵。
5. 开工前的变更指令单(Variation Order)流程
减少纠纷最有效的办法,是在范围、价格和对交付日期的影响这三项得到确认之前,不开始追加工作。除非合同规定了格式,变更指令单不必是一份冗长的文件,客户回复同意的一条简短消息就够了。
- 收到请求。 记录谁在什么时候要求了什么。
- 评估。 确认是否在范围之外,估算价格、材料、人力和对交付日期的影响。
- 发出确认消息。 发给有权限的人,而不只是现场联系人。写明没有得到同意之前,公司不会开始追加工作。
- 等待同意。 请对方回复"同意"或签署变更指令单,并留下该回复出自有权者的证据。
- 开始施工。 保留施工前后的照片以及工时和材料记录。
- 体现在账单上。 开具的发票要引用变更指令单编号。
请求确认追加工作的消息示例(仅为示例,请按实际业务调整)
致 ____ 先生/女士(碾米厂的审批权限人):
关于 ____ 先生/女士于 ____ 日在 LINE 群里指示将工作扩大到第二座仓库屋顶一事,
该项工作超出合同编号 ____ 的范围,现提议以变更指令单 VO-01 处理如下:
1) 范围:____(以附图为准)
2) 追加工作价格:____ 泰铢(含/不含增值税)。付款方式:____
3) 对交付日期的影响:由 ____ 改为 ____(顺延 ____ 天)
4) 取得同意后我们才会开始追加工作。
请回复"同意 VO-01",并写明姓名和职位。
如果客户催得很急,要求先动工,请发一条简短的消息,例如:"我们将执行您指示的追加工作。价格和交付日期会在 ____ 日内向您确认。请回复是否可以开始。"并尽快敲定价格。
6. 记录对交付日期的影响,避免公司被罚违约金
追加工作需要时间,而主合同仍可能按原来的交付日期计算。不留记录,客户日后可能把违约金全额扣下。这与价格是两回事。见客户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这篇指南。
第 379 条至第 383 条所说的违约金,是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时应支付的金额。第 383 条规定法院可以酌减过高的违约金,但酌减属于法院的裁量,不应作为主要策略。关键在于:因客户而起的延误,例如客户指示追加工作、迟迟提供信息、不让进入现场,可以作为抗辩理由。公司要有证据证明延误不是自己的责任。此外,如果客户拒绝接受按期提出的履行,还可能构成第 207 条的债权人迟延。
出现追加工作时要记录的内容
| 项目 | 碾米厂案例中的示例 |
|---|---|
| 收到指示的日期和客户同意的日期 | LINE 群里的指示,以及审批人确认的日期 |
| 原交付日期与新交付日期 | 第 45 天,加 12 天 |
| 造成顺延的原因 | 追加工作、等待进入现场、等待信息 |
| 客户承认顺延的消息 | 接受新交付日期的消息 |
| 对主工程的影响 | 技术人员被调去做追加工作 |
也要在主合同中写明:追加工作和因客户造成的延误,按约定天数顺延交付日期。在起草会影响违约金的措辞之前,请先咨询律师。
7. 客户拒绝付款时
坦率的立场。 客户下了追加工作的指示、公司也确实做了,但没有约定价格,这种情况下,公司往往可以请求相应的合理报酬。例如可以依据第 406 条的不当得利,或客户已接受的工作适用的第 587 条和第 602 条关于报酬的规定。但金额会成为争议点。客户会说价格太高、本来就包含在原工程里、自己没有得到好处。结果取决于事实和法院的裁量,我们无法预先承诺结果。
我们建议的步骤
- 收集证据。 导出的聊天记录、原报价单、图纸、施工前后照片、工时和材料记录,以及客户使用了该工作的证据。
- 分离金额。 追加工作单独开账单,与主工程分开。要能说明金额的依据,例如原报价单中的单价或可比的市场价格。
- 先催收没有争议的部分。 如果客户的主工程款也拖欠,先收那一部分。不要把两件事捆在一起,否则等于给客户一个全都不付的借口。见企业客户未付发票这篇指南。
- 协商。 提出解决方案,例如以书面确认接收工作为条件小幅让价,或分期付款。协议要形成书面文件。
- 发出催款函。 写明追加工作的项目、指示日期、下指示的人、请求的金额和付款期限。我们的催款函服务可以协助起草严谨的文本。
- 准备应对反驳。 如果客户回函称公司违约或延误交付,见如何准备应对违约指控函这篇指南。并且在核对合同之前不要停止主工程,否则可能被指为公司违约。
如果客户以未签验收单为由不认追加工作,见客户不签验收确认书导致无法开发票这篇指南。
8. 清单:追加工作与证据
开始追加工作之前
- 已确认该工作在合同、报价单、图纸的范围之外
- 有写明范围、价格和对交付日期影响的消息或变更指令单
- 表示同意的人有权限,或有授权的证据
- 已记录下指示者与批准者的姓名、职位和电话
施工期间与证据保存
- 已导出下指示当天的聊天记录,截图和导出文件都已保存
- 已记录 LINE 群成员及进群、退群日期
- 已拍摄施工前后照片,并记录追加工作的工时、材料和人力
- 已保存客户知悉或使用追加工作的证据
交付日期
- 已记录原交付日期、新交付日期和顺延原因
- 已取得客户承认新交付日期的消息
- 已保存因客户造成延误的证据
客户拒绝付款时
- 追加工作已单独开具发票,并能说明金额依据
- 已先催收没有争议的金额
- 已发出援引全部文件的催款函
- 停工或暂停交付之前已核对合同
延伸阅读
- 口头合同在泰国是否有效 —— 没有文件达成的约定适用的原则
- 公司合同的电子签名 —— 聊天与合同签署的区别
- 审批权限授权矩阵 —— 决定谁能代表公司确认价格
- 企业客户未付发票 —— 客户逾期不付款时的步骤
- 如何准备应对违约指控函 —— 客户主张延误交付时
- 报价单与采购订单条款冲突 —— 两份文件对工作范围的约定不同时
- 客户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 客户以延误为由扣款时
没有价格、没有审批人、没有交付日期记录的追加工作,客户可以处处提出异议。开工前,务必先确认这三件事。
我们协助审查合同和工作范围、起草变更指令单模板、核实聊天证据和下指示者的权限,并起草追加工作的催款函。如需首次咨询,请致电 +66 92 254 2045 或发送详情给我们。另请参阅催款函服务和合同与商业文件起草。
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发布 —— 该律师事务所位于孔敬府,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