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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法

家族企业:如何划分角色、薪酬和决策规则,才不会闹翻

家族企业应区分所有者、董事和员工的角色,并就薪资与股息、亲属入职以及决策规则,依公司法、劳动法和税法作出清楚安排,以免日后闹翻。本文逐项说明。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 商法团队2026年10月21日8 分钟阅读
家族企业:如何划分角色、薪酬和决策规则,才不会闹翻

家族企业往往从信任开始:父母、兄弟姐妹或夫妻一起做,没有人写下任何东西,因为“都是一家人”。等企业做大、下一代加入,问题就冒出来了:谁来做决定?谁拿多少钱,凭什么?家人拿走的钱算工资、股息,还是向公司借的?意见不一致时,就只剩吵架一条路。

本指南回答角色、薪酬和决策规则的问题,并分别说明公司法、劳动法和税法在哪些地方发挥作用。关于企业和财产的代际传承规划,请见我们的家族企业服务。

核心答案

能够传承数代的家族企业,通常会把三种角色分开:“股东”(所有者)、“董事”(监督者,并有权约束公司)以及“员工或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的人),然后按各自的角色支付报酬:工作拿工资,所有权拿股息,并在纠纷发生之前就写好决策规则。

法律规则(泰国法)。 有限公司是独立于股东的法人,董事必须像谨慎的商人那样尽到注意义务(《民商法典》第 1168 条)。股息只能经股东大会决议、并从利润中支付(第 1201 条)。会议记录必须制作,并保存在注册办事处(第 1207 条)。为取得报酬而工作的亲属,同样可以是劳动法下的雇员。公司与董事或股东之间的借款,涉及税务问题,应咨询会计人员或审计师。

我们的实务看法。 大多数问题并非因为法律不清楚,而是因为没有文件。因此建议从马上就能做的事开始:写明角色,写明报酬的支付方式,把重要决定记入会议记录,然后再考虑下一步的股东协议或“家族宪章”。

1. 把三种角色分开:所有者、董事、员工

同一个人可以兼任三种角色,但应当明白每种角色的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

角色得到什么负责什么
股东按决议和持股比例分得股息,在股东大会上有表决权责任仅限于尚未缴足的股款
董事依登记享有管理并约束公司的权限,可按股东会确定的数额取酬注意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须对公司负责
员工或管理人员依合同和劳动法获得工资和福利按约定工作,可以依法考核和解雇

持股多不等于善于经营,善于经营也不等于一定要持有很多股份。持有股份但不在公司全职工作的成员,应通过股息获得回报;全职工作的成员,应按职位领取工资,以减少“我做得更多,拿得却一样”的感觉。

2. 薪酬:工资与股息

工资

家族成员的工资应当与职位和实际业绩挂钩,而不是取决于与所有者关系的亲疏。如果定得比所做的工作应得的高出很多,可能会受到其他股东的质疑;在税务上,公司的费用也必须是与业务实际有关的费用。应当请会计人员说明如何入账。

股息

依第 1201 条,除非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得宣布分红;除利润外,不得从其他款项中分红;公司有亏损的,在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分红;公司有适当利润时,董事可以派发中期股息。支付须在该条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应与律师或会计人员核对适用于您情况的条文措辞。至于收到股息的人如何纳税,取决于收款人的身份。

不应当做的事

  • 在没有决议或没有累计利润的情况下,支付所谓的“股息”
  • 把公司的钱取出来私用,却不记明类别
  • 让家族成员领取工资,却没有可核查的工作职责

3. 家人使用公司的钱

公司账户里的钱不是所有者的个人财产。所有者或家人动用公司的钱时,应当归入下列类别之一,并入账。

类别正确的做法注意事项
工作报酬通过工资系统发放工资,依法扣缴税款和社会保险必须有真实的工作职责
所有者的回报按会议决议分配股息必须有第 1201 条所要求的利润
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利息利息可能有税务影响,应咨询会计人员
公司费用为业务使用并有凭证经公司列支的个人开销,可能是税法上不得扣除的费用

公司与股东或董事之间的借款,无论是公司借入还是公司借出,《税法典》对为税务目的计算利息或回报有相关规定。本文不列明具体条文,因为结果取决于借款的形式和借款人的身份。在股东的应收款或应付款挂账多年之前,应先咨询会计人员或税务顾问。

除了税务之外,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董事,可能要对公司负责,股东也有可采取的机制(第 1169 条)。因此,不成体系地动用公司的钱,在税务和家庭两方面都是风险。

4. 雇用亲属

  • 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职责。 写明职位、工资、工作时间和上级,即使是近亲也一样。
  • 与其他员工一样适用劳动法。 休息日、请假、加班费,以及依《劳动保护法》B.E. 2541(1998 年)解雇时的权利,只要符合雇员的特征即适用。
  • 社会保险和预扣税。 按每个人的身份办理。
  • 用同一套标准考核。 其他员工眼里的不公平,是组织内部冲突的根源。
  • 提前准备解雇规则。 解雇亲属是最敏感的事,考核文件和警告函是重要证据。请见文章员工警告函。

关于工资,以及哪些款项在计算权利时属于工资,请见职位津贴、佣金、轮班补贴、交通补贴,哪些算工资。

5. 决策规则

家族企业经常决策失误,是因为大事小事混在一起。可以试着分成三类。

  • 日常事务。 获得授权的管理人员可以自行决定。
  • 重要事项。 由董事依公司章程共同决定,例如大额投资、聘用高管、长期合同。
  • 须经股东决议的事项。 依法律和公司章程,例如分红、修改章程、增减资本、选举董事。

还应写明:谁担任主席、票数相同时由谁作出决定性表决,以及哪些事项须全体一致同意。如果有两方股东持股相等,应阅读合伙人五五持股,吵到公司无法运转,事先设定破解僵局的机制。

会议记录有助于留存证据。第 1207 条规定,董事应当安排记录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会议记录及决议,并保存在注册办事处。即使是家族内部的决定,简短的记录也能防止日后误解。

6. 董事或股东在所决定的事项上有利害关系

公司与董事、大股东或其亲属进行的交易,例如租用所有者的土地、向弟弟的公司采购商品、或聘用妻子的公司,应当做到透明。

  • 向其他董事和股东披露这种关系
  • 与市场价格比较并保存文件
  • 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由无利害关系的人审批
  • 把理由记入会议记录
  • 核查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关于利害关系人表决的规定

主要的法律依据是董事的注意义务(第 1168 条),以及股东在董事损害公司时采取行动的权利(第 1169 条)。至于回避表决的具体问题,则取决于各公司的章程和事实。

7. 意见不一致时,如何解决

  • 协商或调解。 由各方信任的人出面,例如家族长辈或专业调解人。请见我们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服务。
  • 股东协议。 在问题发生之前,约定优先购买权、股份转让、退出以及破解僵局的办法。
  • 行使公司法下的权利。 例如要求查阅会议记录,以及召集股东会议。请见泰国公司少数股东的权利。
  • 诉讼。 作为最后手段,因为亲属之间的官司会同时伤及企业和家庭。

如果创始人去世或无法工作,必须事先有计划。请见唯一董事去世,公司如何付款和续约。

8. 家族宪章(family constitution)的约束力有多大

家族宪章是家族成员就价值观、角色、子孙入职、股息政策和纠纷解决办法所达成的文件。它作为共同的约定很有用,但法律上的约束力取决于写法和内容。

  • 属于原则或道德承诺的部分,可能没有合同上的约束力
  • 属于具体约定的部分,例如优先购买股份的权利,应当做成股东协议或写入公司章程,效力更明确
  • 与法律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内容,不能取代该法律

应当请律师帮助区分,哪些条款应当作为原则,哪些应当写成合同或公司章程。

9. 家族企业清单

  • 列出每位家族成员的角色:股东、董事还是员工
  • 按职位确定工资并保留标准,不以关系为标准
  • 只在有决议并且有利润时才分红
  • 停止不记录地拿公司的钱私用,改用工资、股息或借款合同
  • 与在公司工作的亲属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劳动法
  • 把决策规则分成三类写明:日常、重要、须经股东决议
  • 把重要事项记入会议记录并保存在注册办事处
  • 建立与亲属或关联公司交易的审批程序
  • 就股东借款账户和税务咨询会计人员
  • 考虑股东协议和继承规划

延伸阅读

不只靠信任,而用书面规则来支撑的家族企业,即分开所有者、董事和员工,按角色付酬,并把重要决定记录下来,更有可能代代相传,既不丢企业,也不伤感情。

我们协助搭建家族公司结构,起草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制作雇佣文件和会议记录,并为所有者不在时做好应对准备。如需首次咨询,请致电 +66 92 254 2045 或发送详情给我们。另请参阅家族企业和人力资源文件。


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发布 —— 该律师事务所位于孔敬府,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常见问题

家族企业已经注册成公司,公司的钱和家里的钱是同一笔钱吗?+

不是。有限公司是独立于股东和董事的法人,公司的财产和账户并不直接属于所有者。把公司的钱拿去私用,应按实际情况记为工资、股息或借款,否则可能产生税务问题、董事责任问题以及股东之间的争议。

公司可以随时向股东分红吗?+

不可以。依《民商法典》第 1201 条,除非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得宣布分红;除利润外,不得从其他款项中分红;公司仍有亏损的,在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分红。在同一条规定的条件下,公司有适当利润时,董事还可以派发中期股息。每次都应先请会计人员核查累计利润。

雇用亲戚做员工,可以不签合同,也不按劳动法付酬吗?+

如果亲戚在公司的指挥管理下为取得报酬而工作,无论是否亲属,其关系都可能是《劳动保护法》B.E. 2541(1998 年)下的雇主与雇员关系,因此必须支付工资,并给予法定权利,例如休息日和解雇保护。不签合同并不能免除这些义务,发生争议时,公司一方反而可能更难举证事实。

身为兄弟的董事,可以自己决定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吗?+

董事必须依第 1168 条,像谨慎的商人那样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可能要对公司负责。与本人或亲属的交易,应当依公司章程交由无利害关系的股东或其他董事审议,并把理由记入会议记录。

家族中的小股东觉得董事损害了公司,可以怎么做?+

股东可以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例如查阅会议记录,董事必须制作并保存在注册办事处(第 1207 条);在某些情形下,还有权依第 1169 条的原则代表公司起诉董事。结果取决于事实和所持股份数量,应先咨询律师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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