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往往从信任开始:父母、兄弟姐妹或夫妻一起做,没有人写下任何东西,因为“都是一家人”。等企业做大、下一代加入,问题就冒出来了:谁来做决定?谁拿多少钱,凭什么?家人拿走的钱算工资、股息,还是向公司借的?意见不一致时,就只剩吵架一条路。
本指南回答角色、薪酬和决策规则的问题,并分别说明公司法、劳动法和税法在哪些地方发挥作用。关于企业和财产的代际传承规划,请见我们的家族企业服务。
核心答案
能够传承数代的家族企业,通常会把三种角色分开:“股东”(所有者)、“董事”(监督者,并有权约束公司)以及“员工或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的人),然后按各自的角色支付报酬:工作拿工资,所有权拿股息,并在纠纷发生之前就写好决策规则。
法律规则(泰国法)。 有限公司是独立于股东的法人,董事必须像谨慎的商人那样尽到注意义务(《民商法典》第 1168 条)。股息只能经股东大会决议、并从利润中支付(第 1201 条)。会议记录必须制作,并保存在注册办事处(第 1207 条)。为取得报酬而工作的亲属,同样可以是劳动法下的雇员。公司与董事或股东之间的借款,涉及税务问题,应咨询会计人员或审计师。
我们的实务看法。 大多数问题并非因为法律不清楚,而是因为没有文件。因此建议从马上就能做的事开始:写明角色,写明报酬的支付方式,把重要决定记入会议记录,然后再考虑下一步的股东协议或“家族宪章”。
1. 把三种角色分开:所有者、董事、员工
同一个人可以兼任三种角色,但应当明白每种角色的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
| 角色 | 得到什么 | 负责什么 |
|---|---|---|
| 股东 | 按决议和持股比例分得股息,在股东大会上有表决权 | 责任仅限于尚未缴足的股款 |
| 董事 | 依登记享有管理并约束公司的权限,可按股东会确定的数额取酬 | 注意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须对公司负责 |
| 员工或管理人员 | 依合同和劳动法获得工资和福利 | 按约定工作,可以依法考核和解雇 |
持股多不等于善于经营,善于经营也不等于一定要持有很多股份。持有股份但不在公司全职工作的成员,应通过股息获得回报;全职工作的成员,应按职位领取工资,以减少“我做得更多,拿得却一样”的感觉。
2. 薪酬:工资与股息
工资
家族成员的工资应当与职位和实际业绩挂钩,而不是取决于与所有者关系的亲疏。如果定得比所做的工作应得的高出很多,可能会受到其他股东的质疑;在税务上,公司的费用也必须是与业务实际有关的费用。应当请会计人员说明如何入账。
股息
依第 1201 条,除非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得宣布分红;除利润外,不得从其他款项中分红;公司有亏损的,在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分红;公司有适当利润时,董事可以派发中期股息。支付须在该条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应与律师或会计人员核对适用于您情况的条文措辞。至于收到股息的人如何纳税,取决于收款人的身份。
不应当做的事
- 在没有决议或没有累计利润的情况下,支付所谓的“股息”
- 把公司的钱取出来私用,却不记明类别
- 让家族成员领取工资,却没有可核查的工作职责
3. 家人使用公司的钱
公司账户里的钱不是所有者的个人财产。所有者或家人动用公司的钱时,应当归入下列类别之一,并入账。
| 类别 | 正确的做法 | 注意事项 |
|---|---|---|
| 工作报酬 | 通过工资系统发放工资,依法扣缴税款和社会保险 | 必须有真实的工作职责 |
| 所有者的回报 | 按会议决议分配股息 | 必须有第 1201 条所要求的利润 |
| 借款 | 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利息 | 利息可能有税务影响,应咨询会计人员 |
| 公司费用 | 为业务使用并有凭证 | 经公司列支的个人开销,可能是税法上不得扣除的费用 |
公司与股东或董事之间的借款,无论是公司借入还是公司借出,《税法典》对为税务目的计算利息或回报有相关规定。本文不列明具体条文,因为结果取决于借款的形式和借款人的身份。在股东的应收款或应付款挂账多年之前,应先咨询会计人员或税务顾问。
除了税务之外,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董事,可能要对公司负责,股东也有可采取的机制(第 1169 条)。因此,不成体系地动用公司的钱,在税务和家庭两方面都是风险。
4. 雇用亲属
- 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职责。 写明职位、工资、工作时间和上级,即使是近亲也一样。
- 与其他员工一样适用劳动法。 休息日、请假、加班费,以及依《劳动保护法》B.E. 2541(1998 年)解雇时的权利,只要符合雇员的特征即适用。
- 社会保险和预扣税。 按每个人的身份办理。
- 用同一套标准考核。 其他员工眼里的不公平,是组织内部冲突的根源。
- 提前准备解雇规则。 解雇亲属是最敏感的事,考核文件和警告函是重要证据。请见文章员工警告函。
关于工资,以及哪些款项在计算权利时属于工资,请见职位津贴、佣金、轮班补贴、交通补贴,哪些算工资。
5. 决策规则
家族企业经常决策失误,是因为大事小事混在一起。可以试着分成三类。
- 日常事务。 获得授权的管理人员可以自行决定。
- 重要事项。 由董事依公司章程共同决定,例如大额投资、聘用高管、长期合同。
- 须经股东决议的事项。 依法律和公司章程,例如分红、修改章程、增减资本、选举董事。
还应写明:谁担任主席、票数相同时由谁作出决定性表决,以及哪些事项须全体一致同意。如果有两方股东持股相等,应阅读合伙人五五持股,吵到公司无法运转,事先设定破解僵局的机制。
会议记录有助于留存证据。第 1207 条规定,董事应当安排记录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会议记录及决议,并保存在注册办事处。即使是家族内部的决定,简短的记录也能防止日后误解。
6. 董事或股东在所决定的事项上有利害关系
公司与董事、大股东或其亲属进行的交易,例如租用所有者的土地、向弟弟的公司采购商品、或聘用妻子的公司,应当做到透明。
- 向其他董事和股东披露这种关系
- 与市场价格比较并保存文件
- 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由无利害关系的人审批
- 把理由记入会议记录
- 核查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关于利害关系人表决的规定
主要的法律依据是董事的注意义务(第 1168 条),以及股东在董事损害公司时采取行动的权利(第 1169 条)。至于回避表决的具体问题,则取决于各公司的章程和事实。
7. 意见不一致时,如何解决
- 协商或调解。 由各方信任的人出面,例如家族长辈或专业调解人。请见我们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服务。
- 股东协议。 在问题发生之前,约定优先购买权、股份转让、退出以及破解僵局的办法。
- 行使公司法下的权利。 例如要求查阅会议记录,以及召集股东会议。请见泰国公司少数股东的权利。
- 诉讼。 作为最后手段,因为亲属之间的官司会同时伤及企业和家庭。
如果创始人去世或无法工作,必须事先有计划。请见唯一董事去世,公司如何付款和续约。
8. 家族宪章(family constitution)的约束力有多大
家族宪章是家族成员就价值观、角色、子孙入职、股息政策和纠纷解决办法所达成的文件。它作为共同的约定很有用,但法律上的约束力取决于写法和内容。
- 属于原则或道德承诺的部分,可能没有合同上的约束力
- 属于具体约定的部分,例如优先购买股份的权利,应当做成股东协议或写入公司章程,效力更明确
- 与法律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内容,不能取代该法律
应当请律师帮助区分,哪些条款应当作为原则,哪些应当写成合同或公司章程。
9. 家族企业清单
- 列出每位家族成员的角色:股东、董事还是员工
- 按职位确定工资并保留标准,不以关系为标准
- 只在有决议并且有利润时才分红
- 停止不记录地拿公司的钱私用,改用工资、股息或借款合同
- 与在公司工作的亲属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劳动法
- 把决策规则分成三类写明:日常、重要、须经股东决议
- 把重要事项记入会议记录并保存在注册办事处
- 建立与亲属或关联公司交易的审批程序
- 就股东借款账户和税务咨询会计人员
- 考虑股东协议和继承规划
延伸阅读
- 家族企业 —— 企业结构搭建和传承规划服务
- 泰国公司少数股东的权利 —— 会议、信息和起诉董事
- 合伙人五五持股,吵到公司无法运转 —— 设定破解僵局的机制
- 唯一董事去世,公司如何付款和续约 —— 创始人离开之时
- 职位津贴、佣金、轮班补贴、交通补贴,哪些算工资 —— 亲属作为雇员时
不只靠信任,而用书面规则来支撑的家族企业,即分开所有者、董事和员工,按角色付酬,并把重要决定记录下来,更有可能代代相传,既不丢企业,也不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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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发布 —— 该律师事务所位于孔敬府,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